
贵港市森飞木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市场家具板项目环评报告.docx
109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 年产5万立方米市场家具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贵港市森飞木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二〇二二年八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编制目 录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1六、结论 5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万立方米市场家具板项目项目代码2206-450803-04-01-717105建设单位联系 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 自治区 贵港 市 港南 区 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南环路与中区一路交汇处西北角地理坐标109度39分19.6秒, 23 度 2 分 57.5 秒国民经济行业 类别C2021胶合板制造业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4-人造板制造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广西贵港市港南区 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2206-450803-04-01-717105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45.5环保投资占比(%)15.17施工工期2022.9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面积(m2)2620.35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审批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贵政函〔2018〕535 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1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贵环评〔2018〕9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1 项目与《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相符性分析贵港市产业园区由三大分园区组成,分别为石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区、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武乐临港综合产业发展区。
江南制造 业综合产业发展区产业空间布局:形成林板加工、食品加工与机械制造、 临港产业、家具制造与机械电子、节能与新材料、苏湾港口物流6大产业 组团本项目选址位于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中部综合产业组团,主 要产品为市场家具生态板,属于人造板配套产业项目,属于林板加工,符合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产业定位1.2项目与《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相符性分析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取得贵港 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函,本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详见表1- 1表1-1 与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规划/政策文 件涉及条款本项目是否符 合1《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江南分园功能定位为:形 成以电子设备制造为主导产 业,服装羽绒、林板加工及家 具制造、食品加工、再生资源、 化工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为 辅助产业,节能与新材料、现 代港口物流等新兴产业为提 升的制造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贵 港市产业园区(江 南园)南环路与中 区一路交汇处西北 角,主要产品为家具 生态板,属于林板加 工及家具制造产业项 目,符合园区木材及 林产品加工产业规划 布局符合2根据产业园存在的环境 制约,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区 的布局,作为《规划》实施的 硬约束。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严控区域污染物总量、严格环 境准入要求,加强资源集约节 约利用,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 续改善和提升本项目合理布 局,同时采取各种措 施防治污染实现达标 排放,且项目租赁厂 房进行生产,不涉及 土地开挖建设,不会 对现有生态环境造成 明显影响符合23结合最新自治区和贵港 市环境保护对产业发展的定 位和要求,优化《规划》产业 结构,完善相关产业搬迁要 求,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 转型升级本项目主要产品 为家具生态板,属于 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 产业项目,符合园区 木材及林产品加工产 业规划布局符合4进一步优化《规划》空间 布局落实生态空间的保护与 管控要求,依据资源环境承载 力,落实各分园环境管控要 求,着重优化化工、金属电镀、 装备制造、木材及林产品加 工、建材等污染产业规划布 局本项目合理布 局,同时采取各种措 施防治污染实现达标 排放,且项目租赁厂 房进行生产,不涉及 土地开挖建设,不会 对现有生态环境造成 明显影响符合综合上述,本项目与《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是相符的1 、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该目 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且已经在广西贵港市港南区发 展和改革局备案成功,详见附件 2,项目代码为 2206-450803-04-01-717105,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该目录共包括十四个行业,分别是汽车产业、机械产业、电子信息、冶金工业、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产业、食品工业、生物医药、造纸与木材加工、其他符合性分纺织服装与皮革、电力工业、民爆产业、烟花爆竹产业本项目属于其中析 的“十、造纸与木材加工”行业,经对照可知,项目进行家具生态板生产,属于其中所提的“ 高端家具及配套生产” ,属于鼓励类项目,总体而言,项目与《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本)》是相符的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 境准入负面清单1)生态红线相符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号)的规定,确定生态3保护红线区为以下三大区域:A 、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样性 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B 、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敏感 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C 、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 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 号)的规定:按照保护和管理的严格程度,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一类管控区包含以下区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地 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林业一级保护林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世界自然遗 产产地核心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国家级森林公园核心景观区、 生态保育区;国家级海洋公园重点保护区、预留区;地质公园中二级(含) 以上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级(含)以上地质遗迹保护区、国家级重要化石产地;极重度和重度石漠化区域未纳入一类管控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二类管控区在一类管控区内,按照各类区域要求,除必要的科学实验、教学研究 以及供水、防洪等民生工程需要外,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在二 类管控区内,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生态保护红线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项目所在场址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南环路与中区一路交汇 处西北角,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相关资料,项目所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规定。
4(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 SO2 、NO2 、PM10 、PM2.5 、CO 、O3 浓度均达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达 标区根据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评价范围内监测点的 TSP24 小时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 2018 修改单标准限值;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 3 类功能区,周边 50m 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项目最近地表水为东面距离约 1.5km 的杜冲江,属于郁江的支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水质良好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将污染 物排放降至可接受程度,本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生物质资源、电源及水资源,其资源消 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项目资源条件有保障,符合资源利用上 线要求;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不 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建设符合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选址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南环路与中区一路交汇处 西北角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在《广西 16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广西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 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负面清单行业,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 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 号)中重点防治区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 意见的通知》,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产业,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生产废气、固废等均得到妥善控制、处理,不属于附件 3 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5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三线一单” 的要求3 、与贵港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