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光伏电站工程验收规范.docx
8页光伏电站工程验收规范光伏电站工程验收规范光伏电站工程验收规范总就 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畴虽限定在 380V 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发电新(扩)建工程,但其它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 伏发电新(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与光伏一 体化和户用光伏发电工程,但可以参照执行; 1.0.3 光伏发电工程一般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 个阶段验收,但对于规模较小的光伏发电工程四个阶段验收可以简 化,可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三个阶 段验收,相应的验收组织、验收流程和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 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1.0.4 除国家或相关行业有特别要求外,采纳的标准系指验收时国家或相关行业已颁发执行的标 准;“批准”文件是指依据该工程项目治理权限,经过有关部门或 单位的正式批准;超越上述权限单位所批准的各种文件不能作为验 收依据;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依据,在本规范附录中已一一列出, 在验收时应以此对比检查; 1.0.5 确定验收主持单位,并主持验收工作,主要是为了落试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3 基本规定3.0.1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3.0.2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3.0.3 验收过程中发觉的问题,其处理原就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 权,如 1/2 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看法时,应报请验收监督治理机关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打算; 3.0.4 参照其他电力建设工程,在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人使用,造成重 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缺失;为了 防止光伏发电工程类似大事的显现,准时发觉和解决有关问题,本 条再次强调应经过验收后方可投人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分清历次验收的职责,提高效率,本规范做出了“验收工作应相互连接, 不应重复进行”的规定; 3.0.5 本着分工明确、便于治理的原就,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有关单位按要求协作;3.0.6 供应资料是指需要分发给全部验收工作组组员或验收委员会委员的资料;备查资料是指按肯定数量预备,放置在验收会场,由专家和委员依据需要进行查看的资料; 3.0.7 明确各参建单位职责,是为了更好的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4 单位工程验收 4.1 一般规定4.1.1 光伏发电工程依据大纲审查会争论结果,将工程划分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五大类,每大类可有一至多个单位工程;4.1.2 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启动前的最终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有五个:除构成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 程应合格,并且有关的资料文件应完整外,仍需进行以下三方面的 检查;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不 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 时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这种强化验收的手段体 现了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视;此外,对主要使用功能仍需进 行抽查;使用功能的检查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综合检验,也是用户最为关怀的内容;因此,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 础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抽查项目是在检查资料文件的基 础上,由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商定,并用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法确 定检查部位;检查要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进 行;最终,仍需由参与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检 查的方法、内容、结论等已在分部工程的相应部分中阐述,最终共 同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4.1.3 分部工程的验收是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本条给出了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第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需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掌握资料文件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洁的组合而加以验收,尚需增加以下两类检查项目;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关于观感质量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看、触摸或 简洁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人的主观印象判定,检查结果并不给 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判; 4.1.4 本条确定了单位工程验收的领导组织;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是建 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进行验收把关的领导机构;建设单 位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程的内在质量进行具体的 检查验收; 4.1.5~4.1.7 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内在质量把关的最主要的验收阶段,是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验收中不行缺少的阶 段验收,必需具体、仔细地检查,做好各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是确保光伏发电工程安全启动调试、正常试运的不行缺少的重要环节; 4.2 土建工程 4.2.1 土建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是按设施类型、功能及生产、施工环节和专业性质进行的; 4.2.2 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类型进行的;各款项中具体偏 差答应范畴可参照《光伏发电工程施工规范》的规定; 4.2.3 场地及地下设施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功能、施工环节进行的;各分项工 程的验收应依据图纸、国家标准进行,在没有相关国家标准时,依 据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其中电缆沟的验收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并按 第 4 项和第 5 项条文内容检查; 4.2.4 建(构)筑物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功能及生产施工环节进行的;各分项工程的验收应依据图纸、国家标准进行,在没有相关国家标准时,依据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其中围栏(围墙)的验收应按设计图纸进行;4.3 安装工程 4.3.1 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划分是按设备类型、功能,并参照相应的验收规范进行的; 4.3.2 支架安装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设备类型进行的;光伏阵列支架是组件安装的基础,本条文 保证支架依据设计要求进行了安装;支架构件倾角、方位角和直线 度是支架安装的三个关键因素,对保证光伏组件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起着重要的作用;第 3 款第 7 项依据产品手册,通过相应的机构调整高度角,检测过程中重点确认相关机构的振动和有效传动,并确 认高度角范畴是否满意规定的范畴;第 4 款第 5 项检测高度角方向手动模式动作:将跟踪系统切换至手动工作模式,在手动模式下通过相应的机构调整高度角;检测过程中重点确认相关机构的振动和 有效传动,并确认高度角运行范畴是否满意跟踪系统规格书中所定 义的范畴;第 4 款第 5 项检测方位角方向手动模式动作:将跟踪系统切换至手动工作模式,在手动模式下通过相应的机构调整方位角;检测过程中重点确认相关机构的振动和有效传动,并确认方位角运行范畴是否满意跟踪系统规格书中所定义的范畴;第 4 款第 6 项检测限位手动模式动作:一般情形下要求跟踪系统配置独立的限位单元;在手动模式下,分别检测高度角和方位角方向上的独立限位单 元的工作状态;限位单元功能正常与否的判定依据是相应的过载保 护装置是否正常启动;第 4 款第 7 项检测自动模式动作:设定项目工程的地理位置、日期和时间,将跟踪系统切换至自动工作模式;使跟踪系统运行不少于 2 天,测试运行状况;第4 款第 8 项检测过风速爱护:手动向跟踪系统发送过风速触发信号,检查跟踪支架是否切换到过风速爱护模式;第 4 款第 9 项通断电测试检查:将系统切换至自动工作模式;在跟踪系统跟踪时间段内, 切断主电源不少于 30 分钟再开启主电源,检测跟踪系统能否运转至正确位置;在跟踪系统跟踪时间段内,手动方式转变跟踪系统方位角和高度角位置,然后切断主电源不少于 30 分钟再开启主电源,检测跟踪系统能否运转至正确位置;第 4款第 10 项检测跟踪精度:测量跟踪系统光伏组件平面相对于阳光光线的位置偏差;测试将在跟踪系统的精确跟踪全范畴内进行,连续一周的最大高度角和方位角偏差应符合产品手册的规定;4.3.3 组件安装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设备类型进行的;本条文保证组件安装符合设计要求,阵列安全、美观;布线系统指的是组件间的串并联线缆;第 2 款第 2 项组件抽检报告,是指组件在安装前,按批次抽查 10%,送交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检测,出具的检测报告; 第 2 款第 4 项光伏阵列组件相邻误差是指相邻两块组件间的误差,是保证组件在同一个平面、边框在同始终线,直线度可以通过;第2 款第 7 项绝缘电阻测试时,如方阵输出端装有防雷器,测试前要将防雷器的接地线从电路中脱开,测试完毕后再回复原状;测试方法: 1 先测试阵列负极对地的绝缘电阻,然后测试阵列正极对地的绝缘电阻; 2 测试光伏阵列正极与负极短路时对地的绝缘电阻;对于阵列边框没有接地的系统,测试方法:在电缆与大地间做绝缘测试;在阵列电缆与组件之间做绝缘测试;对于没有接地的导电部分(如屋顶光伏瓦片)应在阵列电缆与接地体之间进行绝缘测试;4.3.4 汇流箱安装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功能进行的;通讯测试仅在带组串监测功能的汇流箱验收中进行;对于非金属箱体的汇流箱,其接地依据设计图纸进行验收; 4.3.5 逆变器安装的 ` 分项工程划分是按安装类型进行的;逆变器是光伏发电工程的关键设备,逆变器 的安装是重中之重,条文对逆变器安装验收给出了具体的规定,以 保证逆变器安装质量符合要求;通风条件对逆变器的安全、正常运 行特别重要; 4.3.6 电气安装的分项工程划分是按设备类型、4.6.1~4.6.2 依据《消防法》和有关国家标精确定了验收应检查 项目和应具备的条件; 4.6.3 消防工程验收是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最终工程质量仍需当地消防部门进行认定; 5 工程启动验收 5.1 一般规定 5.1.1~5.1.2 光伏发电工程启动验收是对已安装完成的光伏 阵列及其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性的试运行和检查验收;依据工程完成情形,光伏阵列可以单个单独验收,也可以多个同时验收;5.1.3 对工程启动验收组织机构和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工程启动验收的顺当进行; 5.2 工程启动验收 5.2.1 第 3 款中电力监管机构是指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 5.2.2 第 7 款,除去直流部分系统损耗,逆变器输入端直流输入量能够保证逆变器工作在最 佳效率状态,故作出“天气晴朗,太阳辐射强度应不低于 700W/m”2 的规定; 6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 6.1 一般规定 6.1.1 试运行是全面检验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的制造、设计、施工、调试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光伏发电工程能安全、牢靠、经济 地投入生产,形成生产才能,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6.1.2 对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组织机构和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 证工程启动验收的顺当进行; 6.2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6.2.1 第 3 款,在工程试运过程中,有些设备需要调试试,如太阳辐射强度较低,会影响调试的正常进行,故作出第 3款的规定,其中 700W/m2是依据 GB/T9535确定的;第 6 款,光伏发电工程进行完各项启动运行检查调试后,即可投人试运行,确定组件面接收的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时间,是为了保证组件暴晒后功率稳固,逆变器通过这段时间运行性能也能够保持稳固,其中 60kWh/m2是依据GB/T9535确定的; 6.2.2~6.2.3 明确了工程试运和移交运行治理单位所应完成的必要手续以及试运和移交的主要内容,从而保证工程 尽快进入正常治理程序,发挥工程效益; 7 工程竣工验收 7.0.1 竣工验收中有关工程质量的结论性看法,是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有关 质量评判的基础上,结合启动、试运和移交生产检查情形确定的, 最终结论是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再评定优良等级;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