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doc
14页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项中的 2 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25 层或 80m 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6000m2 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3)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2.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总工程师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 3 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1500 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1500 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金属门窗工程设计的能力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项中的 2 项以上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 层或 40m 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3000m2 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3)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2.企业经理具有 3 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3 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250 万元以上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800 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800 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金属门窗工程设计的能力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 2 年承担过下列 3 项中的 2 项以上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6 层或 20m 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100m2 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3)单项合同额 100 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 2 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 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3 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120 万元以上4.企业近 2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300 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500 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承包工程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1.28 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8000m2 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1.14 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4000m2 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实施时间】2001-07-01【发布单位】建建[2001]82 号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项中的 2 项以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25 层或 80 米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3)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2、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总工程师具有 8 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总工程师;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 3 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1500 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1500 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金属门窗工程设计的能力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3 项中的 2 项以上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12 层或 40 米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3)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 3 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5 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3 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25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800 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800 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金属门窗工程设计的能力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 2 年承担过下列 3 项中的 2 项以上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6 层或 20 米以上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3)单项合同额 100 万元以上的金属门窗工程2、企业经理具有 2 年以上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金属门窗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3 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3 人3、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120 万元以上4、企业近 2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300 万元以上5、企业具有金属门窗加工、制作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500 平方米,并具有配套的加工、制作、安装设备和检测器具承包工程范围: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1、28 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 2、面积 8000 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三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铝合金、塑钢等金属门窗工程的施工:1、14 层及以下建筑物的金属门窗工程;2、面积 4000 平方米及以下的金属门窗工程 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 年 05 月 10 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划委,总后基建营房工程局:住宅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政策的有效落实。
近几年来,住宅工程质量总体上是好的,但在一些住宅工程中,违反建设程序、降低质量标准、违规违章操作、执法监督不力等现象依然存在,重大质量事故仍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质量责任,切实保证住宅工程质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强化住宅工程质量责任,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一)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委托监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技术档案移交、工程质量保修等法定职责,依法承担住宅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高度重视项目前期的技术论证,及时提供住宅工程所需的基础资料,统一协调安排住宅工程建设各相关方的工作;要加强对勘察、设计、采购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不得将住宅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不得将住宅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违规指定分包单位,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任意更改相关工作的成果及结论;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住宅工程建设,不得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要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二)勘察单位的责任勘察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勘察,对住宅工程的勘察质量依法承担责任勘察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现场作业、土水试验和成果资料审核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勘察工作内容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与施工的需要;要强化质量责任制,落实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制度,加强对钻探描述(记录)员、机长、观测员、试验员等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要增强勘察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及时整理、核对勘察过程中的各类原始记录,不得虚假勘察,不得离开现场进行追记、补记和修改记录,保证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设计单位的责任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划许可条件和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对住宅工程的设计质量依法承担责任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设计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深度的要求;要依法设计、精心设计,坚持以人为本,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实施优化及细化设计;要配备足够数量和符合资格的设计人员做好住宅工程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严禁采用未按规定审定的可能影响住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和材料;要进一步强化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执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文件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文件不得签字认可,确保所签章的设计文件能够满足住宅工程对安全、抗震、节能、防火、环保、无障碍设计、公共卫生和居住方便等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需要,并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有足够的可靠性。
四)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住宅工程的施工质量依法承担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责任制,确定符合规定并满足施工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所有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要健全施工过程的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做好工程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要按规定通知有关单位验收;要对施工或者竣工验收中出现质量问题的住宅工程负责返修,对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工程要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五)监理单位的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