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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参赛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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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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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承办单位中北大学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目 录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背景 ⑶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 ⑷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机构名单 ⑸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⑹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赛评审规则 (11)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作品大纲评审细则 (14)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日程安排及内容 (17)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附录(18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背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挑战杯”的重要组成部分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 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一项 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 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旨在全面展示我国高校教育成果,激发 广大在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 战,为国家培养跨世纪的创新人才。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竞赛活动十分 关注,1993年8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亲自题写 “挑战杯”杯名,李鹏、李岚清、吴邦国等国家领导人也为竞赛题了 词,苏步青、钱三强、朱光亚、周光召等著名科学家也纷纷寄语竞赛 活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每两年举办一届, 自1989年迄今已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上海复旦 大学、南开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成功举办了十一 届其中,飞利浦集团公司冠名赞助了两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 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恒安集团、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等企业纷纷 赞助了各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赛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 部以及全国学联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 要活动,也是推出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挑战杯”全国大 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全社会具有广泛影响,已经成为大学生开展科 技创新活动具有重要导向性和示范性的竞赛活动。

      近年来,我校在广泛开展学 生学术科技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学生创新实践科技立项、“挑战杯”创业 计划竞赛,科普知识竞赛,学科知识竞赛,“外研社”杯英语演讲大赛等活动 吸引了众多大学生参与,发现和培养了一批有较高学术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的 学生,推动了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的蓬勃发展我校代表队在第八届“挑 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六件参赛作品全部获奖并以团 体总分120分的成绩获高校优秀组织奖,名列全国第二十一名在第九届、第 十届、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校代表队 共荣获全国二等奖两项,全国三等奖六项为了紧跟社会发展的步伐,不断造就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 质人才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兴晋挑战杯”、全国“挑战杯”竞赛今年我校中北大学第四届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组织机构名单组委会组长:张惠选副组长:肖忠良韩焱组员:叶玉刚各院科研副院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叶玉刚(兼)秘书长:叶玉刚常务副秘书长:李俊华秘书:刘玉巍赵超评审委员会顾 问:师谦贾锁堂张惠选肖忠良 刘有智 韩 焱主席:张惠选委员:各院团委书记秘书长:叶玉刚秘书:刘玉巍赵超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主办的大学 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第三条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 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 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组织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 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 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 让活动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 活动,并对组织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第六条 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和 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十名第七条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 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 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 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第八条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组委会 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干部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第九条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评 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 评审工作第十条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1. 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 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3. 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第十一条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在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时成立,由评 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名、评审委员3名(根据被评判作品学科分布选定)、主办单位各1名 代表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 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第十二条 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职责如下:1. 授权组委会秘书处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院系和学生、评委对参赛作 品资格的质疑投诉;2. 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将召开会议,对被质疑 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院系进行质询;3. 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第十三条组委会秘书处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

      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资格评判委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 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 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二十八条执行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第十四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第十五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 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 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 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 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全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 进行评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 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六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 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 本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 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第十七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 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 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 的认定证明第十八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 荐,经本校学院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第四章展览、交流、转让第十九条 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 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

      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 实物或模型参展第二十条组委会将在竞赛的终审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第二十一条组织委员会在终审决赛成绩公布后,举办成果转让活动;科技成果是否转 让不作为作品评审获奖的依据第二十二条 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 和作者协商确定组织委员会可以结集出版竞赛获奖的作品及评委评语第五章奖励第二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2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 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 分别按比例设奖第二十四条参加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并视情况颁发相应的奖金第二十五条 竞赛以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第二十六条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 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全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 每件计1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 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 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院团体总分及名次,取消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所 在院系相应处罚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竞赛主办单位及组委会秘书 处负责解释中北大学第四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一、 本规则依据《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评审委员会 依据本规则制定评审实施细则二、 评审委员会的组成1、 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具有高级职称的10名左右自然科学类专家和6名左右 哲学社会科学类专家组成;2、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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