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doc
2页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填报单位(签章): 单位编码: 制表单位: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增加时间社会保险 个人编码 姓 名身 份 证 号 码申报 月工资人员 缴费类别医疗 状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备注填表说明: 1、申报月工资:为职工月工资收入总额,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都应纳入申报工资基数2、人员缴费类别:①城镇职工:2011 年 3 月 31 日前已经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劳动者、2011 年 4 月 1 日后新招用的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城镇职工②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此类人员不需申报人员缴费类别)③非本市户籍农民工:2011 年 4 月 1 日后新招用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此类人员须附户籍证明复印件)、原综保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3、医疗人员状态:①在职;②退休;③离休;④军退人员;⑤成都市 1-6 级残疾军人。
4、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增加时间不得早于报表受理时间的前三个月5、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增加时间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报表当月6、此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受理后社保经办机构、单位各存一份特别提示:1、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如实填报此表,不得谎报、瞒报 2、表格下载:单位经办人: 联系: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社保机构经办人: 收表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