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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时呈报工伤依时呈报工伤依时呈报工伤依时呈报工伤雇主及雇员须知雇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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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j****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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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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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时呈报工伤依时呈报工伤依时呈报工伤依时呈报工伤 雇主及雇员须知雇主及雇员须知雇主及雇员须知雇主及雇员须知 雇主雇主雇主雇主须知须知须知须知 《雇员补偿条例》第 15 条规定,雇主在雇员遭遇工伤意外或患上该条例指定的职业病后, 不论该意外或职业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补偿的法律责任不论该意外或职业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补偿的法律责任不论该意外或职业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补偿的法律责任不论该意外或职业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补偿的法律责任, 雇主必须以下列方式向劳工处处长作出呈报: 导致导致导致导致 呈报期限呈报期限呈报期限呈报期限 指定表格指定表格指定表格指定表格 丧失工作能力为期 不超过 3 天 14 天内 表格 2B 丧失工作能力为期 超过 3 天 14 天内 工伤意外工伤意外工伤意外工伤意外 死亡 7 天内 表格 2 丧失工作能力 14 天内 职业病职业病职业病职业病 死亡 7 天内 表格 2A 请雇主留意请雇主留意请雇主留意请雇主留意:::: ? 若雇主并非在上述期限内获悉有关事件,则须于知悉事件后 7 天或 14 天内(视乎上述情况而定) ,向劳工处处长作出呈报。

      ? 即使雇主因对雇员报称的意外存疑而正进行调查或咨询保险承保人, 亦须于上述期限内向劳工处处长作出呈报 ? 如果雇主对雇员的伤员或病假的成因有怀疑,可作出初步调查,包括面见受伤雇员了解有关意外、向目击证人查询情况、评估工作环境导致意外的可能性,及向雇员的主诊注册医生、注册中医(注 1)或注册牙医索取有关医事报告另一方面,雇主可以与保险公司联络,以便作出适当的跟进,例如安排雇员接受雇主指名的注册医生、注册中医(註 2)或注册牙医进行的身体检查雇主亦可向其法律顾问咨询意见遇上怀疑欺诈的个案,雇主可考虑将搜集所得的证据及有关数据交给警方处理 若雇主对工伤个案仍有疑问,可向劳工处提出有关意见及呈交相关资料劳工处主要会从医学角度及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的规定,就案件属工伤的可能性向雇佣双方提供意见 ? 但请注意,劳工处对工伤补偿的争议并没有裁决的权力如雇佣双方的争议未能透过劳工处获得解决,有关个案须交由法院裁决 (註1) 注册中医为工伤雇员所进行的医治和身体检查,只适用于 2008 年 9 月 1 日当日或以后遭遇工伤或患上指定职业病的人士 (註2) 雇主委托注册中医进行《雇员补偿条例》第 16 条的身体检查,只适用于 2008 年 9 月 1 日当日或以后遭遇工伤或患上指定职业病的人士。

      ? 如雇主暂时未有全部所需数据以填妥指定表格, 亦须于上述期限内按现有的资料填报雇主可于呈报指定表格后向劳工处提交补充数据 雇主如没有合理解释而逾期或未有向劳工处处长呈报雇员的工伤事件,或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数据, 即属违例, 一经定罪, 最高可被判罚款 50,000 元 总承判商须知总承判商须知总承判商须知总承判商须知 《雇员补偿条例》第 24 条规定,次承判商的雇员因工受伤,总承判商负有法律责任向该雇员支付条例下的补偿, 而总承判商可向次承判商讨回已支付的款项受伤雇员可向总承判商或其雇主(次承判商)追讨其应得的补偿 总承判商或次承判商亦应依照上述期限为次承判商的雇员向劳工处处长呈报工伤事件,以便雇员的工伤补偿申索获得妥善处理 通知保险承保人通知保险承保人通知保险承保人通知保险承保人 雇主或总承判商应按照工伤补偿保险单的规定,依时向其保险承保人呈报工伤事件,以保障其权益 工伤雇员须知工伤雇员须知工伤雇员须知工伤雇员须知 雇员遭遇工伤意外或患上《雇员补偿条例》指定的职业病后,应尽快采取以下行动,以便其工伤补偿申索尽快获得处理,及避免因延误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 立即通知雇主或主管,并提供正确全面的数据,包括意外发生的日期、时 间、地点及其它详情。

      为免争议,雇员应尽量以书面提供意外的数据; ? 尽快到医院或诊所, 接受注册医生、 注册中医(注) 或注册牙医的检验或诊治,并保留求诊资料(例如覆诊咭及收据)作为凭据; ? 将病假证明书正本尽快呈交雇主,自己保存一份副本,以便雇主可以依时 支付工伤病假钱;及 ? 按劳工处的指示,依时前往劳工处职业医学组办理工伤假销手续,或到医 院接受判伤 工伤销假是指由职业医学组的职员审阅并登记雇员的工伤病 假,并在有需要时安排雇员接受判伤 雇员如怀疑雇主未有向劳工处呈报其工伤意外或职业病,可向下列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分区办事处查询,并在有需要时填写一份「工伤意外通知书」 ,以便雇员补偿科实时作出跟进及提供协助 (註) 注册中医为工伤雇员所进行的医治和身体检查,只适用于 2008 年 9 月 1 日当日或以后遭遇工伤或患上指定职业病的人士 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办事处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办事处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办事处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办事处 [ [ [ [意外发生地点意外发生地点意外发生地点意外发生地点( ( ( (表格表格表格表格 2,2B) /2,2B) /2,2B) /2,2B) / 雇佣地点雇佣地点雇佣地点雇佣地点 ( ( ( (表格表格表格表格 2A)]2A)]2A)]2A)] 地址地址地址地址 香港办事处香港办事处香港办事处香港办事处 (港岛、离岛及香港以外地区个案) 香港轩尼诗道 130 号 修顿中心 16 字楼 1605 室 九龙办事处九龙办事处九龙办事处九龙办事处 (九龙、西贡、海员及政府雇员个案) 九龙长沙湾道 303 号 长沙湾政府合署 10 字楼 1007 室 荃湾及葵涌办事处荃湾及葵涌办事处荃湾及葵涌办事处荃湾及葵涌办事处 (葵涌、青衣、荃湾、屯门及元朗区个案) 荃湾西楼角道 38 号 荃湾政府合署 6 字楼 沙田办事处沙田办事处沙田办事处沙田办事处 (沙田、大埔、粉岭及北区个案)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 1 号 沙田政府合署 2 字楼 239 室 死亡案件办事处死亡案件办事处死亡案件办事处死亡案件办事处 中环统一码头道 38 号 海港政府大楼 6 字楼 601 室 工伤意外呈报表格(表格 2/2A/2B)及上述「工伤意外通知书」 ,可于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分区办事处索取,或于劳工处网页下载。

      查询: 2717 1771(此热线由「综合查询中心」接听) 劳工处网址:http://www.labour.gov.hk (08/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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