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品资料+2016年和2017年京津冀停工令#熊猫独家.docx
23页《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10 号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辛集市、定州市、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索引号016025325-2017-02175签发日期发布机构临渭区环保局发文日期2017-08-29名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文号主题词周边 地区 2017-2018 冬季 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 攻坚 行动方案 为全力做好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以下简称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抓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7 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成效但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存在薄弱环节,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攻坚行动落实到位二、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各地落实《攻坚行动方案》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同时强化监督和管理地方人民政府是《攻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要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企业是污染治理的实施主体,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制定实施措施中央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注重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动员全民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
三、加强调度强化考核各相关省(市)于 2017 年 9 月底前向环境保护部报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清单、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工业企业错峰停限产方案项目清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项目清单;2017 年 10 月底前报送予以保留的燃煤锅炉清单、排气口高度超过 45 米的高架源清单从 2017 年 10 月起,各相关省(市)和中央企业每月 5 日前上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不作为、慢作为的地方,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强化考核问责,切实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部每月向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时序进度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下发预警通知函;对每季度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达不到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空气质量指数(AQI)持续“爆表”的城市和区县,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未能完成终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和区县,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王凤:(010)66556285:(010)66556282邮箱:dqsgdy@(二)协作小组办公室 王飞:(010)68722035:(010)68726224邮箱:xietiaochu@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境保护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能源局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2017 年 8 月 18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 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繁发生,成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和难点。
为切实做好 2017-2018 年秋冬季(2017 年 10 月-2018 年 3 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 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攻坚行动方案一、充分认识秋冬季大气环境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2017 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特别是 2016 年秋冬季以来,区域先后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大、污染程度重、持续时间长,成为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受 2017 年 1、2 月份重污染天气影响,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上半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增长 5.4%,是 2013 年以来首次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太原、石家庄等城市甚至上升 30%以上这充分说明,能否完成 2017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决战在重污染天气应对。
面对秋冬季大气扩散条件转差的不利局面,当前大气治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秋冬季防控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成效还不明显必须在落实现有措施的基础上,采取更加严格的手段,有效降低秋冬季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PM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 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 15%以上实施范围: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基本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把稳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三、主要任务(一)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1.加快区县监测网络建设2017 年 10 月底前,“2+26”城市所有 327 个区县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六项参数在内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其中,县(市)建成 2 个以上,区建成 1 个以上实时对外发布信息,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实时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传率达到 90%以上;2017 年 10 月底前,除国控站以外的监测站点,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省级环境监测部门每月 5 日前将上月审核过的数据上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向社会公开各城市、各区县要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做好数据质量控制,每月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降尘量2.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完善空气质量监测远程质控系统,加快提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一经发现干扰监测数据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3.加快处置“散乱污”企业对已经核实的量大面广“散乱污”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区别情况分类处置。
涉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于 2017 年 9 月底前依法依规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列入整合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被环保核查出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4.统筹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集群的,纳入环保督察问责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没有达到总体整改要求出现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实现做大、做优、做强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凡被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依法顶格处罚。
三)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5.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任务 2017 年 10 月底前, “2+26”城市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 300 万户以上其中,北京市 30 万户、天津市 29 万户、河北省 180 万户、山西省 39 万户、山东省 35 万户、河南省 42 万户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 2017 年 10 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散煤彻底“清零”已经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12 个试点城市(天津、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衡水、太原、济南、郑州、开封、鹤壁、新乡市),要加大工作力度,2017 年 10 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要以乡镇或区县为单位,全行政区域整体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作,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禁摊派式在不同村庄零散开展工作6.严格防止散煤复烧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不得燃用散煤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地区散煤复烧对已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并且没有出现散煤复烧的地区,减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纳入国家总量减排约束性考核指标核算体系7.加强煤质监督管理对采暖季(2017 年 11 月 15 日-2018 年 3 月 15 日)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积极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同时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
加大洁净煤生产供应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煤炭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煤炭质量标准对已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乡镇、区县,要创新煤炭管控机制,从煤炭销售供应侧着力,一律取消散煤销售网点,严禁散煤流入四)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8.全面排查燃煤锅炉对燃煤锅炉、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煤气发生炉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从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凡存在瞒报漏报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地区,严格问责9.进一步扩大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各地要结合空气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