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黎历史城区保护的类型与方式_奚文沁.pdf
7页巴黎历史城区保护的类型与方式Th e TyPe a nd Me a s u re of Pa ris His to rie a l Dis triet奚文沁周俭1概述从19世纪以来,经过10 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法国已建立了一套全面的历史遗产保护体系,涵盖了从建筑单体、建筑群体、历史城区到自然风景区等各方面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法国的遗产保护基本上延续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由国家负责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在历史城区保护方面法国历经从保护历史建筑的周边环境到保护一个完整的历史地区的演变保护区制度自1962年起在法国实行了4 0多年在城市遗产保护方面发挥了强大作用制度也日趋完善因而对于大多数规模不大的法国历史城市而言依靠保护区制度已能够起到管理城市遗产的作用而在拥有30万人口的巴黎.其历史遗产的客观复杂性决定了管理制度的多样性.除了保护区制度之外,还需要建立适合于城市自身情况的地方制度在巴黎这种地方性历史城区保护制度大致可分为两类,也就是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确定“特殊用地类型的地区“以及‘’制定特殊规划规定的地区“这两类地区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对管理城市日常建设的土地使用规划进行局部的调整从而使之有利于历史地区城市风貌的延续和发展。
所不同的是前者适用于规模较小、功能简单的历史街区,而后者适用于规模较大、功能综合的历史地区的界定、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到保护区的建设管理都由中央或中央的派出机构执行目前在巴黎有两个保护区,分别是马雷保护区(Le M盯al s)和第七区保护区法国的保护区管理与其他城市地区的管理完全分开,保护区内的建设管理直接隶属于国家文化部建筑与遗产司常务部门是保护区国家委员会“并由设于每个省的“省级建筑与遗产服务中心“(SDAP)作为国家的派出机构管理保护区内建设的日常审批具体的执行者是由国家文化部认定和委派的‘’国家建筑与规划师“(A兀E )2保护区(S e e te u r Sa u v e gard 6)保护区‘’(Sec teu r S~ eg ar d旬在被保护的城区类型中是一种最严格的保护层次这一制度形成于1962年的《马尔罗法》保护区作为一个整体,代表了“一种历史和美学特征,因而应对所有建筑或其中一部分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修缮和重现其价值“(法国城市规划法》第L 3 13一1条)法国的保护区制度具有强大的中央集权特征.从保护区范围2. 1保护区保护规划的地位和基本内容保护区的文件包括:保护区规划图(P S MV : P l a n d esau v e gar de e t d e mis e e n v a leu r )、组织城市要素的原则以及建设管理规定。
保护区规划是一种详细的城市规划文件,其格式和要求的内容是全国统一的,并在保护区的范围内代替土地使用规划保护区规划图中不仅界定各项需要保护的要素同时也包含了建设管理的规定保护区规定的巧条条款与土地使用规划一致从而起到替代土地使用规划的作用保护区规划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是界定需要保护以及需要整治的要素,这种界定提供了在保护区中介入新要素的可能范围界定的对象不仅仅是建筑也包括城市空间,包括通道、场地和绿化等同时对需要整治的对象必须在规划中界定能够被改变的程度是能够被拆除重建还是整治更新或者是维护修缮.也就是确定针对不同的保护对象新的城市要素能够介入的程度巴黎的马雷保护区是《马尔罗法》之后在法国建立的第一个保护区跨巴黎的第三区和第四区占地12 6公顷马雷保护区在18世纪以前是巴黎贵族的居住地因而留下了大量华美的官作者:奚文沁,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周俭,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62国外城市规划一24 vo卜19 , No . 5邸18世纪之后,这里又吸引了众多的手工业者,因而带来了一段手工业繁盛的历史并一直影响至今马雷区的历史演变不仅使其拥有独特的建筑遗产和城市空间特征也建立了丰富的产业结构和交错混杂的社会阶层分布。
巴黎马雷区的保护区规划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见图1)—关于建筑:以历史建筑的名义保护的建筑(建筑或建筑立面) ;保留和维修的建筑(被保护区规划保护的建筑或建筑立面)有特殊的建筑规定(如柱廊)有特殊规定的建筑(M :改动E :降低高度)不受保护可以被取代或改建的建筑必须被拆除的建筑;当其中的工业、手工业或商业活动结束后必须被拆除的建筑—关于不同地区:将建筑的体量控制在一层的区域(以石板铺砌花园);整体规划的区域可以建设的区域—关于场地、绿化和树木:属于历史建筑的地面现有的公共绿化空间:将被种植绿化的建筑庭院现有的树木将被种植的树木;预留作为公共绿化空间的场地预留作为公共设施的场地—关于通道:将被开通的通道;必须保留或将被留做步行的通道保护区规划包含了‘’保护“与’‘更新‘’两大系统2.2保护区规划与管理的特点在法国像马雷保护区这样的由国家确定和管理的保护区的保护规划其内容基本上是完全相同的只是根据各个保护区特征的不同而有微小的差异保护区规划的目的是在保护区中明确地界定对城市物质性要素,包括建筑及其局部、街道广场和庭院空间、绿地和绿化以及地面进行保护、修缮或更新的界线总体看来,法国的2 . 2.了保护区规划的捺点(l)价值评价上分为’‘保留‘’和‘’拆除”两大类关于保留.包括三个方面。
—建筑:以历史建筑的名义保护的建筑(法定保护的建筑或建筑立面);保留和维修的建筑(被保护区规划保护的建筑或建筑立面) :有特殊的建筑规定的部分(如柱廊)—场地、绿化和树木:属于历史建筑的地面:现有的公共绿化空间;现有的树木—通道:必须保留或将被留做步行的通道关于拆除包括:不受保护可以被取代或改建的建筑;必须被拆除的建筑;当其中的工业、手工业或商业活动结束后必须被拆除的建筑值得一提的是在保护区中需要被保护的建筑远不止已经列入保护名单的保护建筑,其中仅“以历史建筑的名义保护的建筑”是指已经列入保护建筑名单受到有关建筑单体保护的建筑而其他保护要素均是保护区保护规划所确定的受到保护区法律的保护在对“保留和维修的建筑’‘的确定中,年代是重要的但不是惟一的标准,建筑质量的现状更不能成为评判的主要标准而是以建筑本身的历史和美学价值为主要标准图1马雷保护区规划图资杆来源: Pan s Proj e t No之3一24(2)保护与更新措施上包含有时间上或程度上的描述在对被拆除建筑的两种情况中.’‘当其中的工业、手工业或商业活动结束后必须被拆除的建筑‘’这项规定是因为由于目前这类建筑中还存在以上活动由于产权、国外城市规划1 2 004 VO I. 19 , N o石63经济等方面的原因而在近期无法实施拆除但一旦在这些活动迁移到他处后这类建筑必须予以拆除。
同时.在对建筑的保护规定中明确了建筑保护的不同等级以及应该保护的建筑局部图2马雷保护区中最重要的公共空间—富日广场(Plac e d e s v o s ge s)资杆来源: Yan n et Arme J八R IH u S一B ERI卫A卜D , P二s,V u du C iel . 1990图3位于马雷保护区中的这个院落属于“必须保留或将被留做步行的通道”,它将被开通为公共通道3)空间整合、梳理做结构性规定作为一个保护规划,除了明确需要保护的要素外对保护区的整治和改善是保护区保护规划的另一个重点其中包括界定新的建设空间范围和建筑高度确定新的公共的活动空间和增添绿化的位置等方面这些内容对保护区整体品质的提高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可以建设的区域“标示出新的建设发展用地的范围,在有新的建设项目时这类区域是优先考虑的建设用地同时’‘将被种植绿化的建筑庭院‘、“将被种植的树木’‘、预留作为公共绿化空间的场地’‘、”预留作为公共设施的场地”以及“将被开通的通道“等则将今后保护区的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和绿地系统的结构进行了结构性的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永远是保护区保护规划控制的重点在这方面规划重点控制的是沿街建筑物的高度这是因为一方面与保护区以保护公共空间尺度为主的目标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现状的普遍情况是街坊内部建筑密度都很高依靠其他相关规定的控制.加上已确定的保护建筑数量较多、分布较广,基本可以避免街坊内部的建筑在高度上损害景观的情况出现。
2. 2 ,2保护区营理的得点法国保护区的规划同时涉及了一些在实施规划中的重要管理程序在保护区保护规划中有一类“不受保护可以被取代或改建的建筑‘’它包括了保护区内大量可以进行改变的建筑对这类建筑根据每幢建筑的具体情况既可以进行修缮维护也可以被改建甚至被拆除具体的个案究竟按何种方式处理则由业主提出申请由国家建筑与规划师审批对另一类“必须被拆除的建筑’‘,其拆除活动的实施是逐步的如当业主以任何理由对包括“必须被拆除的建筑”在内的物业提出建设许可或工程许可申请时,国家建筑与规划师可以要求业主对其物业中规划界定为“必须被拆除的建筑”的部分进行拆除否则对其余物业.即业主提出建设许可或工程许可申请的部分不予颁发许可证从保护区规划的各项控制规定可以看出法国的保护区管理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并考虑到业主的利益和实施的可操作性依靠的是循序渐进的方式为推行这种方式国家建筑与规划师是保护区管理中不可或缺的角色.这些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具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特别是涉及到对不受保护可以被取代或改建的建筑’‘的拆除或改建申请时,最终都是依靠国家建筑与规划师的判断对具体方案做出审定而对于“可以建设的区域‘’和“整体规划的区域“其中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国家建筑与规划师的认可。
因而在法国的保护区制度之下保护区规划和国家建筑与规划师缺一不可,其中保护区中的新建设图4位于马雷保护区中的一个庭院,其左侧的搭建房屋为“必须被拆除的建筑”,右侧为“保留和维修的建筑”当房屋的业主需要对物业提出建设或维修许可时,国家建筑与规划师可要求业主将搭建房屋拆除图5一l、5一4 L o ti s se m e n t的谷类建筑乙4国外城市规划一ZOO4 Vo }. 19 , No . 5更多依靠的是国家建筑与规划师的认定才得以实现可以说是国家建筑与规划师在影响着保护区中的新建设3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特殊地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进一步划定保护的特殊地区是巴黎特有的情况这里既有政治因素也有实际管理操作上的原因巴黎是法国惟一拥有两个保护区的城市这两个保护区都是在1970年代巴黎真正建市之前确定的巴黎建市之后市政府认为国家建筑与规划师在巴黎两个保护区和其他被列入补充名单的景观地已有很大的干预城市建设的权力虽然巴黎的历史地区为数众多但政府不愿让代表国家利益而不是代表城市利益的国家建筑与规划师在自己的城市有更多的权力.因而19 70年代后巴黎再也没有新的保护区但对那些历史地区的管理始终是个问题依靠土地利用规划的一般规定是不能符合需要的。
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了在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中对某些地区制定(包括增加和调整)特殊规定的方法,对新的建设提出约束因此,在巴黎这样的大城市除了由国家管理的保护区之外在城市层面巴黎市对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地区,通过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P 0 5)中划出“特殊地区“的方式在城市的层面上进行遗产保护管理这种特殊地区就是在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中确定’‘特殊用地类型的地区”以及“制定特殊规划规定的地区『‘两种类型从规划编制的方法和内容上看,这类规划可看作是对城市土地使用规划的补充,根据每个地区的各自情况确定规划需要控制的要素规划的编制比较灵活,也更能够适用于地区的实际情况从规划的执行来看由于这是一种地方政府自发的行为,从编制到实施都由地方政府执行因而规划执行的能动性更强3 . 1特殊用地类型的地区在巴黎的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中有一类‘’uL用地这类地区被称为‘L ot is e men t“主要是指建于1860年到一次世界大战之间、位于城市环线附近、成片开发的低层住宅区它作为一种特殊类别在土地使用规划中单独列出而受到保护在一个现代国际性的大都市中能够保留这样一种19世纪界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独特风景是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