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S-468.02烘烤室操作作业标准.pdf
3页公司 LOGO 文件编号F-S-468 烘烤室操作作业标准制修单位生产部版本02总页数2 版 本制修日期制修记要备注01 11/11/15 新版制定02 14/07/02 修订 2.1.3.2 中烘烤条件:一般情况按 2hr,60 ℃, 特殊品目如有具体要求以图纸条件为准核准审查制(修)订文件编号F-S-468 烘烤室操作作业标准制修单位生产部 版本02 制修日期14/07/02 1. 范围: 适用于复合 材料烘烤作业 2. 作业内容: 2.1 烘烤房设备及运作说明:NO 图示说明1 1. 打开烘烤房,检查烘烤房内是否有物品残留,若有则给予清理干净2. 检查各种开关及电源是否正常2 1. 将材料推进烘烤房内并填写烘烤记录《烘烤记录表》3 1. 加热,计时,冷却以及蜂鸣开关全部打开到指定位置后且可正常作业(如无特殊情况则不用调整)2. 待电源确定无误后打开电源开关, 然后設定好时间和温度进行烘烤 (其設定條件為 : 一般情况按 2hr,60 ℃, 特殊品目如有具体要求以图纸条件为准. )3. 在设定好时间与温度后按“运风启动”按钮进行烘烤运风启动文件编号F-S-468 烘烤室操作作业标准制修单位生产部 版本02 制修日期14/07/02 3. 注意事项及要求: 3.1 送入烘烤室的材料必须整齐放入台车,推入烘烤室; 3.2《材料烘烤标示卡》及《烘烤记录表》要正确填写; 3.3 烘烤材料一定要距离回风口墙壁50CM 左右; 3.4 烘烤完的材料待冷却10 分钟后移转。
4 1. 等材料烘烤时间与温度达到设定点后, 蜂鸣灯会自动提示, 此时则需将“运风停止”按钮关掉2. 烘烤房内材料不可及时推出, 待冷却10 分钟后,看温度合适后方可推出5 *注意事项:不可将材料台车放置于回风口墙壁靠近的地方(大约 50CM 左右) ,温度过高会造成材料变形用斑马线做区域划分)运风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