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析《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几个特点【管理体制论文下载】.doc
5页管理体制论文■试析《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几个特点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以财会(2001)49号文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 下简称新制度),并明确新制度自2002年1 M 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执行财政部同时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执行该制度新制度是以2001年1月1日起 开始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结合我国金融企业的特点,借鉴国际惯例, 对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所作的系统规定根据财政部的规划,新制度 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 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新制度的发布和实施,在规范我国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捉高金融企业会计信息 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我国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与国际会计 惯例接轨等方面,具有深刻而重大的意义本文通过新旧制度之间的对比分析, 总结了新制度的几个特点1、新制度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有所突破其表现在:(1)明确了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和一般原则会计假设 和…般原则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前提条件,比如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划 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等是企业确认费用的前提条件,历史成本原则是 企业对资产、负债进行计价的前提条件。
2)对资产、负债、收入等槪念进行了 重新定义槪念框架的重构是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础,比如新制度对资产的 重新定义,成为将开办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资产减値等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的项日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的理论依据事实上纵观通篇新制度,大多数的 条款是关于如何进行会计确认、计量的规定,其次是关于如何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的规定,而对会计记录方面的规定则基本没冇涉及会计记录方面的规定留待与 会计制度配套的分行业会计核算办法来解决2、新制度采取了更加稳健的会计政策(1) 对朝末资产的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要求对不实资产计提减値准 备新制度第四十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应该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 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 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値准备应为之计提减値准备的资产包括:短 期投资、应收款项、各项贷款、抵债资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等,涉及金融企业的各种主要资产提前确认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値损失, 充分体现了稳健主义思想2) 对与或有事项相关的或有损失和预计负债予以确认并充分披露,而对或 有资产一般不予确认根据会计的实现原则,当期没有实现的业务或事项就不能 在当期确认。
按此原则,各种担保业务、未决诉讼、贷款承诺、银行承兑汇票等 依赖未来事项证明的或有事项,以及未履行或处于履行过程中的衍生金融工具, 都不具备确认条件,因而都属于表外业务表外业务虽然尙未实现,但给企业带 来极大的潜在风险,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由于通常只需耍5%-20%的保证金就 能完成交易,其风险放大作用就更加明显,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即是一个明证以衍生金融工具为代表的表外业务是一把’双刃剑’,经营得好会带来较高收 益,否则会蒙受巨额损失刘玉廷,2001)因此,对与或有事项相关的或有损 失和预计负债予以确认和披露,是金融企业预防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关规定 在第一百二十五至一百三十一条中得到了充分体现3) 对收入确认采取更严格的标准第八十四条规定:“金融企业提供金融 产品服务取得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 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②收入的金融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一条说明,如果有证据 表明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人企业或者收入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企业 就不能在当期确认该项收入因此,第八十五条进一步规定:“(金融企业)发放 贷款到期90天后尙末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人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 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 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人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n(4) 允许企业自主决定计提坏账准备和贷款损失准备的范围、方法、比例, 简化环账(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解决了准备金不足、坏账(呆账)长期挂账、资 产不实的问题坏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的捉取和环账、呆账的核稍是金融企业 会计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新制度对此作了改进第四十七条规定:“金融 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 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金融企业自行决定金融企业应当制定计提 坏帐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准备的范围、计提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 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贷款、长期 投资等,根据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会议或类似机 构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提取的相关资产减値准备n(5)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体现了稳健性原则第六十九条规定:“如果某 项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吋间超过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 用的资本化,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构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将其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允许企业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将无形资产在硏究与开发过程 中发牛的材料费用、工资、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 销期限的选择等方面的规定,都是稳健性原则的具体运用。
3、新制度体现了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新制度的统一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企业会计制度》统一两个制度 在基本原则基本槪念等方面是完全一致的,对多数业务的核算原理也基本相同 二是在金融企业之间的统一新制度不再区分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 公司等制定不同的会计制度,而是制定统一的制度框架,对各类金融企业的会计 核算和报告都有规范作用在努力实现统一性的同时,新制度保持了必要的灵活性从横向上看,考虑 到金融企业同一般企业在经营性质上的差异,新制度没有照搬《企业会计制度》, 而是吸取了其原则、槪念、基本体系等可取内容,并结合金融企业的业务特点重 新制定了有关规定;考虑到不同金融企业之间经营性质上的差异,新制度针对各 类金融企业有不同的规定如第七十八条规定:“金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主要 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从事存贷款业务 的金融企业计提的一般准备、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计提的总准备金、从事证 券业务的金融企业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以及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计提的信 托赔偿准备也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这一规定既指明了金融企业同一般企 业在所有者权益构成方面的相同和不同之处,也表明不同金融企业在所有者权益 构成方面的不同。
从纵向上看,新制度的许多规定比老制度灵活,增加了企业自 主权比如环账(呆账)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所得税政策等首由企业自行确 定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既实现了 “统一会计制度”的改革目的,又照顾到 了不同企业业务性质的差异性,使新制度具有适用性、可操作性另外,新制度充分吸取了近儿年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并 尽可能做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接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