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doc
7页1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于化材学院所有全日制硕士专业)一、培养目标一、培养目标1. 应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学术修养和合作精神2. 进一步掌握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必须的实验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表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3. 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文献,撰写论文摘要,并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二、培养年限二、培养年限硕士研究生实行 2 至 2.5 年的弹性学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 2 年,最长不超过3 年(在职委培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 3.5 年) 三、课程及学分要求三、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研究生至少必须修满 28 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 25 学分;学术报告 2 学分;教学实践 1 学分1.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公共课为必选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三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1)公共课 7 学分:基础英语 3 学分,专业英语 1 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分,政治选修课 1 学分。
2)学位课:要求不低于 10 学分3)选修课: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要求确定2. 入学前是大专学历或跨专业的研究生,还必须补修 2~4 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3.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每个研究生在论文研究阶段,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做二次学术交流报告(含开题报告) ,并提交书面材料,经导师考核合格后,计 2 学分4. 教学实践是培养研究生教学工作能力的一个环节,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内容由导师与学院共同研究统一安排教学实践结束后,研究生本人应提交总结报告,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 1 个学分四、培养方式四、培养方式1. 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工作并重的原则,研究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基础上,导师应加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22. 导师和指导小组根据培养目标及研究生具体情况,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制定出研究生培养实施计划3.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师授课方式可采用讲授、答疑、讨论、导读等形式,其中每一专业设置的导读课程不超过二门;专业英语教学采用导师指导方式,导师可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要求研究生阅读和翻译一定数量(不少于 10000 字)的外文专业论文,导师考核后按考查课程给出相应成绩,计 1 学分。
4.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至少有三位同行专家参加评审5. 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在校内进行,也可由导师指定到有关生产或科研单位进行需要在校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应由导师提出申请,并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 ,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处备案6. 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及指导小组配合学院党政领导对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人文精神教育,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和人文素养五、考核方式及要求五、考核方式及要求1. 研究生在培养实施计划中制定的课程、教学实践和学术论文等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答辩等形式(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查成绩可按百分制也可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计2.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第三学期,对研究生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包括课程学习情况,论文开题情况,实验操作能力等) 、身体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选优汰劣对于学习成绩差、缺乏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安心学习及其他不宜继续培养者,终止学习,按有关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六、选优机制六、选优机制本学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凡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且有意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以提出申请,经学院与学校考核通过,进行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七、学位论文要求七、学位论文要求1. 硕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2. 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要求基本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图表清晰、语句通顺,学术上有一定的深度,能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 学位论文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应以研究生自己的科研、实验或计算结果为依据,并在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标注4.学位论文应遵守《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 ,严禁各种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反管理规定,学校将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罚3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1. 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学习,达到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其中专业学位课平均成绩必须达到 70 分) ,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在申请答辩前,研究生应该完成导师要求的科研工作量。
2. 毕业时间要求:(1)符合以下学位授予论文发表要求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两年毕业:①、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是第二作者,在有 ISSN 号的杂志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2 篇(研究生是第一作者的至少 1 篇) ,其中 SCIE 1 篇;②、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是第二作者,在 EI 及 CSCD 核心期刊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2 篇(研究生是第一作者的至少 1 篇) ,其中 EI 1 篇;③、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 EI 或 CSCD 核心期刊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1 篇,并申请发明专利(有申请号,研究生排名前 2 名)1 项2)其他符合以下学位授予论文发表要求的研究生,可以申请两年半毕业:①、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研究生是第二作者,在 CSCD 核心期刊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1 篇;②、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有 ISSN 号的杂志上发表(含接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1 篇;③、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前 2 名) ,且以江南大学为责任作者单位,研究生是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1 篇(三个星以上) 。
申请时填写学位申请书,向校研究生处申请论文答辩3. 研究生处接到研究生的论文答辩申请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理暂行实施办法》和《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审核未通过者,允许其在三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一次论文评审的有关工作,均由答辩秘书根据《江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4. 论文答辩通过者,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学位评定,做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5. 论文答辩或学位评定不通过者,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在三个月至一年内完成论文修改,可申请再答辩一次6. 2.5 年内未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最多可延迟半年进行论文答辩,否则按肄业处理 本方案从本方案从 2011 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负责解释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由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负责解释4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一、培养目标一、培养目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 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 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 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 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3.掌握一门外语二、招生对象二、招生对象主要为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三、考试方式三、考试方式考生必须达到当年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通过学校组织的复试,择优录取四、培养年限四、培养年限实行 2 至 2.5 年的弹性学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少为 2 年,最长不超过 3 年(在职委培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 3.5 年) 五、课程及学分要求五、课程及学分要求本专业研究生至少必须修满 32 学分,课程总学分不低于 28 学分;学术报告 2 学分;专 业实践 2 学分1.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必修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公共课为必选课,必修课、学位课和选修课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自的研究方向、学术背景和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三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1)公共课 7 学分:基础英语 3 学分,专业英语 1 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学分,政治选修课 1 学分。
2)必修课:要求不低于 3 学分技术经济学 2 学分,计算机应用 1 学分,信息检索与利用 1 学分3)学位课:要求不低于 10 学分4)选修课:选修课学分根据总学分要求确定2. 入学前是跨专业的研究生,还必须补修 2~4 门本科主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3.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每个研究生在论文研究阶段,结合论文工作,至少做二次学术交流报告(含开题报告) ,并提交书面材料,经导师考核合格后,计 2 学分4.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在学位论文完成过程中,每位研究生需保证半年以上(没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 1 年)的企业(或相关研究机构)专业实践、联合培养时间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实行双导师制,合作5企业及企业合作指导教师由校内导师或其研究小组负责联系安排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本人要写出总结报告,专业实践经指导教师考核合格后,计 2 个学分六、培养方式六、培养方式1. 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基础上,导师应加强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2. 导师和指导小组根据培养目标及研究生具体情况,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周内制定出研究生培养实施计划。
3.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教师授课方式可采用讲授、答疑、讨论、导读等形式,其中每一专业设置的导读课程不超过二门;专业英语教学采用导师指导方式,导师可根据课题研究需要,要求研究生阅读和翻译一定数量(不少于 10000 字)的外文专业论文,导师考核后按考查课程给出相应成绩,计 1 学分4.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报告,开题论证至少有三位同行专家参加评审5. 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由导师指定到有关生产或科研单位进行需要在校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应由导师提出申请,并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 ,经学院审核,报研究生处备案6. 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和教研室(研究室(所))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及指导小组配合学院党政领导对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人文精神教育,培养研究生的科研素质和人文素养七、考核方式及要求七、考核方式及要求1. 研究生在培养实施计划中制定的课程、教学实践和学术论文等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考查和答辩等形式(学位课程必须进行考试) 。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查成绩可按百分制也可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计;学位论文答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