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作者陈启虎chapter6课件.ppt
63页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贸易运输中的货物必须要上保险买卖双方选择的贸易术语不同,所承担的保险义务也就不相同 13种贸易术语每种贸易术语都对投保人有所规定 例如: CIF、CIP、DES、DEQ、CFR、EXW、FAS、DDP、DDU、FOB、FAS、CPT、DAF,保险的含义,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以后,当发生了特定的危机,使得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额 保险需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以特定的偶然危险为对象 (2)通过保险活动能保障经济生活的安定 (3)危险造成的损失,由多数经济单位(集体、个人)通过交纳保险费的形式予以分担 (4)要求负担公平合理,第一节 保险的基本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 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允许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发生事故和向保险人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2、在国际运输货物保险中,确定保险利益的转移时间,均以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为依据,而货物风险转移时间,又是随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使用的贸易术语的不同而有所差别的3、在损失发生时,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的一方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对无保险利益的一方,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其前提是必须对货物具有可保利益注意: 在FOB和CFR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投保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买方投保的海上货运保险是自货物在起运港越过船舷之后才生效的,保险公司对买方所负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货物在起运港有效越过船舷以后,由承保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在CIF条件下,卖方以自己的名义投保海上货运保险,当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以背书形式将保险单的权利转移给买方因此,货物自发货人仓库运出至越过船舷以前,这段时间发生的损失,除了卖方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之外,买方也可凭背书转让的保险单向保险人索赔,即在CIF条件下,买方可按仓至仓对全程运输中的损失享有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二) 最大诚信原则,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时投保人必须诚实地履行告知义务,并进行正确的陈述;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必须严格地履行其承诺的保证义务三、 补偿原则,补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为前提 补偿损失不能使被保险人获得额外的利益 被保险人获得补偿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四、 近因原则,保险人对于承保范围的保险事故作为直接的、最接近的原因所引起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而对于承保范围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如果存在多个原因导致保险损失,其中所起决定性、最有效的,以及不可避免会产生保险事故作用的原因是近因,著名判例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被保险人的一艘轮船被德国潜艇用鱼雷击中,但仍拼力继续航行,途中,船底触礁而沉没。
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一般的船舶险,而未附加战争险,保险人拒赔诉诸法院法官判决:近因为战争,虽然在时间上看致损的最近原因为触礁,但船只在中了鱼雷之后始终没有脱离险境,触礁也是由于险境未解除而导致的后果船只被鱼雷击中为战争所致,不属于一般船舶险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无赔偿责任第二节 海运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一、风险,(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1、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2、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而是仅指恶劣气候、雷电、地震、海啸或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踪、失火、爆炸等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1、一般外来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渗漏、短量、碰损、钩损、生锈、雨淋、受热受潮等。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社会、政治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战争、罢工、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二、损失,损失,,海上损失,其他损失,,全部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部分损失,,共同海损,单独海损,,一般外来损失,特殊外来损失,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一般根据航程的远近和航行的区域来决定时间的长短1、实际全损构成情况:,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例如,载货船舶遭遇海难后沉入海底,保险标的物实体完全灭失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例如,载货船舶被海盗抢劫,或船货被敌对国扣押等,虽然标的物仍然存在,但被保险人已失去标的物的物权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商业价值或用途例如,水泥受海水浸泡后变硬;烟叶受潮发霉后已失去原有价值实际全损,(4)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标的物的所有权,其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推定全损,(1)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2、推定全损构成情况:,(2)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3)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二)部分损失,按性质分为,,共同海损,单独海损,1、共同海损:载货船舶在海运上遇难时,船方为了共同安全,以使同一航程中的船货脱离危险,有意而合理地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这些损失和费用被称为共同海损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1)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而非主观臆测的2)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为了船货共同安全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3)必须是在非常性质下,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4)牺牲或费用,最终必须是有效的1) 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 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 单独海损由受损失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单独海损,定义:是指保险标的物在海上遭受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造成部分灭失或损害,即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3、 单独海损,单独海损的特点是:,,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请问:这1000台拖拉机的损失由谁承担,属于何种性质?,案例思考 海轮的舱面上装有1000台拖拉机,航行中遇大风浪袭击,450台拖拉机被卷入海中,海轮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则有翻船的危险,船长下令将余下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
美国某一货轮满载中国A、B、C、D四个公司的货物运往英国A公司采取到付运费,B、C、D三公司采取预付运费开航后船舶意外触礁进水,迫于无奈,船舶驶往日本大阪港口修理,为此支付了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等费用,并卸载了价值5万元的货物船舶修好后继续航行,第5日又遇到了罕见的12级风暴,船舶有发生倾覆的危险,船长命令抛弃了A公司的全部货物,才使船舶得以安全航行邻近目的港英国时B公司的货物又意外失火(B公司对货物投保了火灾保险),由于采取灭火措施而使C、D公司的部分货物被水浸湿 问:此案中哪些属于共同海损,哪些属于单独海损?,船舶驶往日本大阪港口修理,为此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等费用,并卸载了价值5万元的货物,这些是属于共同海损; 抛弃了A公司的全部货物,也属于共同海损,这属于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 由于采取灭火措施而使C、D公司的部分货物被水浸湿,也是共同海损 B公司的货物意外失火造成的损失不属于共同海损,因为这是意外直接造成的,不属于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所谓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保险单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各种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费用,海上风险还会造成费用支出,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之后,由被救方付给的报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为适应我国对外经贸发展需要,根据我国保险业务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s, CIC )其中包括《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战争保险条款》等内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了这些条款的内容第三节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附加险,一、基本险,(一)平安险(F.P.A),(二)水渍险(W.P.A),(三)一切险(A.R),(一)平安险(F.P.A),英文字面解释为“单独海损不赔”责任范围:,(1)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2)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3)意外事故之前或之后在海上遭受自然灾 害而使货物造成的部分损失; (4)装卸或转船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5)施救费用6)避难港卸货的特殊费用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据该条款规定应有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例:判断下列各题若投平安险是否赔偿?,1)运输货物的船舶在运输途中触礁,海水涌进船舱,将甲商人的5000公吨货物浸泡2000公吨 2)货物在运输途中遭遇恶劣天气,海水涌进船舱,将乙商人6000公吨货物浸泡3000公吨 3)货物运输途中遭遇恶劣天气,海水涌进船舱,将丙商人6000公吨货物全部浸泡,(赔偿2000公吨),(不予赔偿),(赔偿),4)货物运输途中遭遇恶劣天气,海水涌进船舱,将丁商人的6000公吨货物,浸泡3000公吨之后又触礁,海水涌进船舱,货物又被浸泡1000公吨 5)货物运输途中,自来水管破裂,将戊商人的8000公吨货物浸泡3000公吨,(赔偿4000公吨),(赔偿3000公吨),(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不赔,意外事故导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都要赔),适用范围:大宗、低值粗糙的包装货物,如:废钢材、木材、矿砂等平安险承保责任范围最小,所缴保险费最少二)水渍险(W.P.A.),英文字面意思,是“负责单独海损”承保范围:,平安险所承保的全部责任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适用范围:适用于不易损坏或易生锈但不影响使用的货物。
如:钢管、旧汽车等三)一切险(A.R.),责任范围:,一般外来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适用范围:价值较高、可能受损因素较多的货物平安险和水渍险的保险责任,以上三种险别中,平安险险别最低,因为它承担风险最少,一切险险别最高,收费标准最高有下列:,,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我国三种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的规定:,,基本险责任起讫期限的规定:,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w/w),仓至仓条款的限制:60天为限,最多不超过2年,二、附加险,1、一般附加险,1)偷窃、提货不着险 2)淡水雨淋险 3)渗漏险 4)短量险 5)混杂、玷污险 6)碰损、破碎险 等等,2、特殊附加险,1)交货不到险 2)进口关税险 3)舱面险 4)黄曲霉素险 5)拒收险 6)战争险 7)罢工险,,注意: 1、各种附加险别,只能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而不能单独投保 2、一切险实际上水渍险加十一种一般附加险,所以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