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娄底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docx
22页娄底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非工业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审批程序和服务指南一、 审批的依据1、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报批管理规定》2、 现行的技术规范3、 《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娄底市城北分区规划》及 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二、 办理项目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个工作日内2、《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3、《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变更》7个工作日内4、《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7个工作日内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个工作日内6、《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7个工作日内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7个工作日内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限为分局办理时间,不含建设单位准备资料时间、专家组技术评审时间、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时间及上级领导审 签时间等三、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服务一般程序1、 建设单位提出申请;2、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 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4、 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5、 建设用地放线;6、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 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要点;8、 审查单体建设工程设计方案;9、 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及相关资料;10、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1、 建设工程放线定位、验线;12、 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 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并符 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如有不实,则由送审单位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2、 送审文件均需原件,应退回原件的,审核后复印件存 档;3、有“※”号为必送材料五、注意事项1、 申请单位要特别注意证件的有效期限,必须在有效期 内办理下步工作程序《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 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沢《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正副本,有效期均在从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逾期证件自行失去效力,需重新办理2、 建筑工程,基础达到0.000后7日内,工程竣工6 个月内,建设单位应申请验线否则,按违规建筑处理3、 申报的资料、办理的结果请专人管理,切勿丢失报建 资料如需补领,应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 类别行政许可二、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范围行政划拔用地三、申请条件1、 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2、 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建设单位申请选址的报告(1份);孤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其它有关计划文件(1份);探3、提供1:000地形图(2套)及所有资料的电子文档;※认 国土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1份);探5、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1份);6、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1份);7、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1份);五、办理程序六、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不包括业主准备资料时间、上级领导审签 时间、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时间)。
七、 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内容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 附图八、 用途:办理立项批文划拨用地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前置条件九、 收费无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类别技术服务二、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范围1、 需要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2、 需要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或 转让的三、 申请条件申请人为法人单位或组织四、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孤1、申请人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申请报告;探2、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复印件及控制点座标;探3、提供1:1000地形图2套;※號土地开发强度规划技术论证5、有关政府文件或批文;五、办理程序六、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建设单位准备资料、上级领导审 签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时间)七、 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设施条件通知书》的内容1、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 附图八、 用途:土地招、拍、挂及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的依据九、 收费无一、 类别行政许可二、 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变更”的范围需要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项目三、 申请条件申请者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四、 申请需提交的全部材料1、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变更的报告;2、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 相关部门及领导批示意见;五、 办理程序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建设单位准备资料、 上级领导审签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时间)七、 领取“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变更”的内容1、规划管理部门批复2、附图八、 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性质调整 九、收费无一、 类别行政许可第一种情况新征用土地二、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范围1、 新建、迁建单位需要新征用城市土地的;2、 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新征土地的;3、 市政公用设施项目需要新征土地的;4、 政府储备土地;5、 市经济开发区确定开发计划的项目;6、 安置基地和移民基地三、 申请条件1、 已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核发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3、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规已经批准四、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探1、申请人填报的《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表》;探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探3、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氓批准的修建性详规(1份);探5、1:1000地形图(4-5套);6、其它有关资料。
第二种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一、 申请办理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范围1、 通过招标、挂牌、拍卖取得国有土地的;2、 通过出让地再转让取得国有土地的;二、 申请条件1、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三、 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资料探1、申请人填报的《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表》;探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挂牌成交确认书或国有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各1份);※彳、《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批准的修建性 详细规划资料(6份);※取1:1000地形图(3套);5、其它四、 办理程序五、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内(不含业主准备资料、征 求有关部门意见及上级领导审签时间)六、 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 《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3、 附图七、 用途: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建设工程报建前置条 件八、 收费测绘费申请“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一、 类别行政许可二、 申请“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的范围城市规划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项目三、 申请“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的条件1、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已取得《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属证件但未作详细规划的;2、 设计单位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员签署的、能达到国家和 相关部门规定深度及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和图纸;3、 承担规划设计单位应持有与项目规划相应的规划设计 资质证书。
探1、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复印件;探2、设计文件与图纸(含基础资料与资质证书)一式六套,电子文件一套,其中图纸应装订成A3规格;3、其它有关材料五、办理程序六、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不含业主准备资料、专家会审、征求相 关部门意见及上级领导审签时间)七、 领取“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的内容1、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纪要;2、 经批准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五套八、 用途: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报建前置条 件九、 收费无—、类别技术服务二、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的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 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三、 申请条件1、 申请者为法人或其它组织;2、 有效的项目批准文件;3、 所提供的图件符合要求※丨、建设单位填写《建设项目选址(定点)申请表》;探2、建设单位土地使用权属证件;1995年以后征用的 土地需附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沢《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 及附图复印件;孤3、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1:1000地形图(2份);4、 年度基建计划文件(1份);5、 危房改造的房屋提供危房鉴定报告(1份)。
五、办理程序六、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内(不含业主准备资料、上级领导审签时间)七、 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的内容1、 《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单》;2、 建设工程定位图八、 用途: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依据九、 收费无一、 类别行政许可二、 申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批”的范围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 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三、申请条件1、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单》和其他有关文件、 协议;2、 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执业设计人员签署的、能 达到国家和相关部门规定深度及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和图纸;3、 承担勘察设计单位应持有与工程建设规划相应的勘察 设计资质证书探1、建筑方案设计审批表;探2、建设工程定点通知单及附件;孤3、设计文件与图纸一式六套,电子文件一套,其中图 纸须装订成A3规格;4、其它有关材料五、办理程序开发区委领导审核市规划局分管副 局长审核市规划局局长审批(临30 米以上城市道路建筑方案 报市政府审批)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不含建设单位准备资料、专家会审、征 求相关部门意见及上级领导审签时间)七、 领取“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批的内容1、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评审纪要;2、 经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图件2套。
八、 用途: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依据九、 收费无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须知一、 类别行政许可二、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的范围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三、申请条件(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 经审定的建设工程方案;2、 经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验收合格;2. 违法建设须经法规处理后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资料(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孤1、建设单位填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探2、经审定的建设工程方案(1份);孤3、按方案审查意见设计的施工图(包括总图、设计说 明、平、立、剖、基础等图)(2套);6、 施工图电子文档1套;7、 测绘费、规费缴纳单或领导批示意见;8、 其他有关的资料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探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意见;探2、违法建设须经市规划局法规处罚后五、办理程序(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程序(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序六、 办理时限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