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试行).docx
4页文档来源为 :从网络收集整理 .word 版本可编辑 .欢迎下载支持郑州大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试行)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郑州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 评选类别本细则所涵盖内容主要是我校学生工作及全日制普通本、 专科学生中的先进个人: 优秀员、十佳大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六类;先进集体: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班集体等两类第二章 评选条件一、 “优秀员”条件1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 善于结合学生和工作实际进行探索, 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 指导学生全面成长,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2、热爱所承担的学生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理论素养,关心爱护学生, 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学年内未有重大工作失误, 所带年级未发生因个人工作失误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3 、有强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能够深入学生实际,关心和掌握学生的思想政治和学习生活状况,工作扎实深入,针对性强。
能够坚持落实“三深入(深入学生宿舍、深入学生课堂、深入学生活动”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值班制度,无缺岗现象认真填写《员工作日志》和《学生政治员谈话记录本》 4、所带学生的评议意见中, “优秀”和“称职”选项合计达到 85% 以上5 、能够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本年度在主要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关学生工作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论文获得上届“郑州大学学生工作理论研讨会”二等奖以上荣誉者可优先推荐6 、兼职员原则上要求在现工作岗位上满两年,专职员要求在现工作岗位上不少于一年7 、工作上有创新并取得良好效果,或工作成绩突出,本学年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2、 “三好学生”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2 、以综合测评总成绩为重要依据(其中德、智、体分项测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通过学生班级民主评选而产生3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达标成绩优良3、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1 、优秀学生干部应从学校正式备案的校、院(系) 、年级、班学生干部中产生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事件中能够与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作风正派,品德高尚,密切联系群众,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并能坚持原则, 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经民主测评,考核结果“优秀”与“称职”合计达到85% 以上。
3 、学习目的明确,认真刻苦,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考试、考察成绩优良,单科考试成绩无不及格课程,体育达标合格4、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4、 “十佳大学生标兵”条件1 、连续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两次以上2、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一等奖学金两次以上3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群体活动,能够在年级和院系起先进模范 带头作用4、注意加强学科知识服务于实际需要,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5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在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5、 “优秀毕业生”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2、在校期间,每学年均荣获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3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达到 80 分以上4、在校期间,在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及毕业实习、论文和设计等项目中表现突出,并取得优异成绩5 、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的或拥有个人专利的6 、在校期间,五年制学生应获得四次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后两年必须连续;四年制学生应获得三次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且后两年必须 连续。
六、 “社会服务先进个人”条件1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包括“助研、助学”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社会调查活动、社团活动、科技服务、回乡劳动及其他活动,成绩突出2、有较强的社会服务意识,自觉地把所学的科学知识运用到各种服务实践中,得到广大同学和老师的好评3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为学校的各项工作和社会声誉作出了一定贡献4、本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七、 “优秀班集体”条件4 、班级组织健全,干部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积极组织同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5 、全班同学学习勤奋、严谨,无迟到、早退、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考试合格率达到 90%以上6 、全班同学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能够扶正气、树新风,无违法违纪现象,本班成员未有受到纪律处分;对破坏稳定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4、讲卫生、讲礼貌,维护公共道德,宿舍整齐、干净,没有在公共场合起哄、喧闹等现象7 、经常开展有利于同学综合素质、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坚持晨读晨练,体育达标率在 95% 以上八、 “学生工作先进单位”条件1 、院(系)党政班子重视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督促。
每月能够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生工作2、院(系)学生员专兼职配备合理,保证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能够认真落实“学生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效果良好3 、院(系)重视对员的日常管理,有制度、有检查员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4、学生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每学期能够在完成学校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开展一定的特色活动,效果良好5 、学生对院(系)学生工作的评议优秀率与满意率合计达到 85% 以上,不满意率低于 5% 6 、院(系)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所安排的各项工作7 、一学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学生工作事故和学生群发性事件第三章 评选比例1 、 “优秀员”占全校专兼职员总数的 10% 2 、 “三好学生”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 15% 3 、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 2人,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和年级学生干部按应参评干部总数的 15% 评选4 、 “十佳大学生标兵”每学年评选 10 名5 、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当学年毕业学生数的 5% 6 、 “社会服务先进个人”为参评学生总数的 3% 7 、 “先进班集体”不超过院(系)参评班级总数的 20% 8 、 “学生工作先进单位”为参评单位总数的 20% 。
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办法1 、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学生评先创优活动的评审工作2、各院(系)成立学生评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评审小组由 3— 5 人组成,具体负责院(系)学生评先工作3 、学生工作的评先评优工作应在每年下半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结束后进行4、“优秀员” 的评选程序是:院(系)评议推荐——>个人写出工作总结——>院 (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学生工作部组织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工作部 (处)内部考核——> 由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审批确定5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班集体” 、 “优秀毕业生” 、 “社会服务先进个评”的评选程序是:学生班级或年级集体评议推荐——>院(系)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公示 3天 >上报学生工作部 > 由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审批确定6 、 “十佳大学生标兵”候评评要从本学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评评程序是:院(系)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产生人选——>个人写出总结——>院(系)领导小组审核同 意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公示 3天——>上报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审批确定。
7、序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程序是:院(系)写出总结——>提交院(系)领导小组审 核同意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上报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组织进行学生评议一 公->学生工作部(处)内部考核——>院 (系)之间评议——> 由学生工作部上报学校审批确定第五章 奖励办法1 、 授予 “优秀员”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十佳大学生标兵” 、 “优秀毕业生” 、“社会服务先进个评”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品,记入本评档案2、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3 、授予“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4、推荐参加河南省和全国更高荣誉评比活动的集体和个评应从学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评 中产生第六章 附则1 、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1 年内取消评先资格2、本评评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或修正3 、本评选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郑州大学学生处二六年十一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