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指标》(试行).doc
41页— 3 —附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 行)一、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含县级市、区)建设指标(一)基本条件1.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党委、政府领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 4 年以上;国家和上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施系列区域性行业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和全社会共同遵循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生态文明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2.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所辖乡镇(涉农街道)全部获得国家级美丽乡镇命名辖区内国家级工业园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50%以上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建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县级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总量控制考核指标达到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矿产、森林、草原等主要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安全监管等达到相应考核要求严守耕地红线、水资源红线、生态红线4.环境质量(水、大气、噪声、土壤、海域)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 4 —改善当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得到有效解决,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区域环境应急关键能力显著增强,辖区中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无害化处理新建化工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生态灾害得到有效防范,无重大森林、草原、基本农田、湿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海岸线等人为破坏事件发生,无跨界重大污染和危险废物向其他地区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持续好转5.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并严格遵守严格执行规划(战略)环评制度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产业结构及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和推广工作,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全部通过审核二)建设指标系统 指 标 单 位 指 标 值 指标属性1资源产出增加率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 ≥15≥18≥20参考性指标生态经济2单位工业用地产值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亿元/平方公里 ≥65≥55≥45约束性指标— 5 —系统 指 标 单 位 指 标 值 指标属性3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 ≥50≥65≥80约束性指标4碳排放强度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千克/万元 ≤600≤450≤300约束性指标5单位 GDP 能耗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吨标煤/万元 ≤0.55≤0.45≤0.35约束性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立方米/万元 ≤126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6参考性指标7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增 加 值 占 GDP 比 重 % ≥6 参考性指标生态经济8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食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60 约束性指标9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 COD二氧化硫 SO2氨氮 NH3-N氮氧化物吨/平方公里≤4.5≤3.5≤0.5≤4.0约束性指标10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山区、丘陵区平原地区% ≥25≥20约束性指标11林草覆盖率山区丘陵区平原地区% ≥80≥50≥20约束性指标12 污染土壤修复率 % ≥80 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13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率 % ≥98 约束性指标— 6 —系统 指 标 单 位 指 标 值 指标属性14生态恢复治理率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54≥72≥90100约束性指标15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75 参考性指标1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60≥80≥95100约束性指标17生态用地比例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45≥55≥65≥95约束性指标18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 ≥85 约束性指标生态人居19 生态环保投资占财政收入比例 % ≥15 约束性指标20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2 参考性指标21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 % 100 参考性指标22 环境影响评价率及环保竣工验收通过率 % 100 约束性指标23 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约束性指标24 党 政 干 部 参 加 生 态 文 明 培 训 比 例 % 100 参考性指标生态制度25 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 % ≥95 参考性指标26 生态环境教育课时比例 % ≥10 参考性指标27 规 模 以 上 企 业 开 展 环 保 公 益 活动 支 出 占 公 益 活 动 总 支 出 的 比 例 % ≥7.5 参考性指标生态文化28公众节能、节水、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节能电器普及率节水器具普及率公共交通出行比例% ≥95≥95≥70参考性指标— 7 —系统 指 标 单 位 指 标 值 指标属性29 特色指标 自定 参考性指标注:*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种类随国家相关政策实时调整。
资源产出率、单位工业用地产值、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碳排放强度、单位 GDP 能耗等指标不适用于禁止开发区二、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市(含地级行政区)建设指标(一)基本条件1.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党委、政府领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 4 年以上;建立实施基于主体功能区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符合当地实际的生态补偿制度;国家和上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施系列区域性行业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和全社会共同遵循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生态文明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2.达 到 国 家 生 态 市 建 设 标 准 并 通 过 考 核 验 收 所 辖 县 (县 级 市 、区 )全 部 获 得 国 家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试 点 示 范 区 称 号 辖 区 内 国 家 级 工 业 园 区 建成 国 家 生 态 工 业 示 范 园 区 ;45%以 上 的 国 家 级 风 景 名 胜 区 、国 家 级 森 林 公园 建 成 国 家 生 态 旅 游 示 范 区 设 市 城 市 建 成 国 家 环 保 模 范 城 市 。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总量控制考核指标达到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矿产、森林、草原等主要自然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安全监管等达到相应考核要求严守耕地红线、水资源红线、生态红线4.环境质量(水、大气、噪声、土壤、海域)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 8 —改善当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信访得到有效解决,近三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区域环境应急关键能力显著增强,辖区中具有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无害化处理新建化工企业全部进入化工园区生态灾害得到有效防范,无重大森林、草原、基本农田、湿地、水资源、矿产资源、海岸线等人为破坏事件发生,无跨界重大污染和危险废物向其他地区非法转移、倾倒事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持续好转5.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并严格遵守严格执行规划(战略)环评制度区域空间开发和产业布局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产业结构及技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和推广工作,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全部通过审核。
二)建设指标系统 指 标 单 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1资源产出增加率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 ≥15≥18≥20参考性指标生态经济2单位工业用地产值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亿 元 /平 方 公 里 ≥65≥55≥45约束性指标— 9 —系统 指 标 单 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3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 ≥50≥65≥80约束性指标4 生态资产保持率 - >1 参考性指标5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立方米/万元 ≤12 参考性指标6碳排放强度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千克/万元 ≤600≤450≤300约束性指标7 第三产业占比 % ≥60 参考性指标生态经济 8 产业结构相似度 - ≤0.30 参考性指标9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 COD二氧化硫 SO2氨氮 NH3-N氮氧化物吨/平方公里≤4.5≤3.5≤0.5≤4.0约束性指标10受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山区、丘陵区平原地区% ≥20≥15约束性指标11林草覆盖率山区丘陵区平原地区% ≥75≥45≥18约束性指标12 污染土壤修复率 % ≥80 约束性指标13生态恢复治理率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48≥64≥80100约束性指标生态环境14 本地物种受保护程度 % ≥98 约束性指标— 10 —系统 指 标 单 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15 国 控 、 省 控 、 市 控 断 面 水 质 达 标 比例 % ≥95 约束性指标16 中水回用比例 % ≥60 参考性指标17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75 参考性指标18生态用地比例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40≥50≥60≥90约束性指标生态人居19 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 ≥85 约束性指标20 生 态 环 保 投 资 占 财 政 收 入 比 例 % ≥ 15 约束性指标21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22 参考性指标22 政 府 采 购 节 能 环 保 产 品 和 环 境 标 志产 品 所 占 比 例 % 100 参考性指标23 环境影响评价率及环保竣工验收通过率 % 100 约束性指标生态制度24 环境信息公开率 % 100 约束性指标25 党 政 干 部 参 加 生 态 文 明 培 训 比 例 % 100 参考性指标26 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 % ≥95 约束性指标27 生态环境教育课时比例 % ≥10 参考性指标28 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支出占公益活动总支出的比例 % ≥7.5 参考性指标公众节能、节水、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节能电器普及率 ≥90节水器具普及率 ≥9029公共交通出行比例%≥70参考性指标生态文化30 特色指标 -- 自定 参考性指标注:*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种类随国家相关政策实时调整。
— 11 —*资源产出率、单位工业用地产值、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碳排放强度、单位 GDP 能耗等指标不适用于禁止开发区三、指标解释(一)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县(含县级市、区)建设1.基本条件(1)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党委、政府领导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 4 年以上;国家和上级政府颁布的有关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施系列区域性行业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和全社会共同遵循的生态文明行为规范,生态文明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指标解释:成立以县(县级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生态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通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专家论证后,由当地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规划文本和批准实施的文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规划应实施 3 年以上,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 80%以上得到落实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并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制订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该区各相关行业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居民生态文明行为规范。
数据来源: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文件、实施计划2)达到国家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