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论唐代前期宰相名号的演变正文.doc
14页试论唐代前期宰相名号的演变人文社会科学系历史学06020136周惠指导老师宋社洪摘 要:唐代询期宰相名号的演变,是唐代君权加强、相权削弱的政治制度构建过程的反映 唐代前期"知政事”官是当然的宰相,宰相名号的演变主要表现在非三省长官而加官任宰相的名号 的演变上,其核心内容是尚书省长官被逐步从宰相群体中排挤出来这种演变过程反映了唐代宰相 内容的更新,是理解牌代统治者通过削弱相权以加强君权的重耍途径关键词:唐代前期,宰相,名号1. 引言 (2)2. 唐代前期宰相名号的演变 (3)2. 1 “知政事”、“参豫朝政”和“平章政事” (3)2. 2 “专典机密”与“同掌机务” (6)2.3 “同中书门下三品” (7)2.4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10)3. 结论 (12)注释 (12)英文摘要 (14)1引言本文所谓唐代前期,采用学术界常用的三分法,指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到唐玄 宗开元二十九年(741), Z所以一唐朝前期为限,乃因唐代宰相名号的演变主耍在前期, 开元以后基本稳定下来,并沿用至唐亡唐初官职中无宰相Z名,“知政事官”即是宰相(详后)三省长官为当然的知政事 官按代前期三省长官的名号曾发生多次演变: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一直阙置,至龙朔二年(662)废止。
而执掌尚书省的大权的实 为尚书左、右仆射龙朔二年,唐高宗改左、右仆射为左、右I壬政,在咸亨兀年(670) 复旧,恢复仆射称号,官品第四光宅元年(684),武则天乂改尚书仆射为文昌左右相, 进阶为从三品,不久有改为本阶神龙元年(705),唐中宗复位,乂改为左右仆射开 元元年(713),改为左右丞相中书省的长官为中书令,隋朝讳改为内书令,唐高祖武徳元年为内史令,武徳四年 (621)改复为中书令龙朔二年,改中书省为西台,中书令为右相咸亨元年复旧, 乂改回中书令光宅二年(685),武则天改中书省为凤阁,中书令为内史神龙元年复 I口开元元年改中书令为紫微令,开元五年复I口门下省长官为侍中,隋讳,被改为侍内武德元年,改侍内为纳言,武德四年,改 为侍中龙朔二年改为东台左相,咸亨元年复旧光宅元年改为鸾台纳言,神龙元年复 旧开元元年改为黄门监;开元五年(717)复旧,改凹到门下省侍中以上三省长官名号的演变纯属名称上的变化,无任何实际内容,并非本文的关注点本文关注唐代前期的宰相名号,主耍考察唐代知政事官的人员构成和名号的不断发 展变化过程《新唐书》卷六一《宰相表》:“唐因隋旧,以三省长官为宰,己而有乂以 他官参议,而称号不一,出于临时,最后乃有同品、平章Z名,然其职业则一也 所谓“以他官参议”者,即三省长官以外的官僚,冠以“参豫朝政”、“参议朝政”、“平 章政事”、“知门下省事”、“参议朝章国典”、“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同 中书门下三品”、“同掌机务”、“参知机务”、“同中书门下参掌机密”、“同中书门下平章 事”等名号,而得以入相者。
上述名号出现于唐前期的不同阶段,其更迭变化反映了唐 代宰相内容的更新,是理解唐代统治者通过削弱相权以加强君权的重耍途径,值得探讨根据《新唐书》卷六一《宰相表》中所记载的非三省长官而得以入相的,一般是获 得一种名号,其中的名号依次有“知政事”、“参豫朝政”、“参议朝政”、“平章政事”、“知门下省事”、“参议朝章国典”、“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同中书门下三 品”、“同掌机务”、“参知机务”、“同中书门下参掌机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一 共14种而本文就将以期间儿个重耍的进行论述2唐代前期宰相名号的演变“知政事”、“参豫朝政”和“平章政事”《1 口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中书省中书令Z职条小注:“武德、贞观故事,以尚 书省左、右仆射各一人及侍中、中书令各二人,为知政事官其时以他官预议国政者, 云与宰相参议朝政⑵由此可见,唐初的“知政事官”即为宰相,三省长官尚书左、 右仆射各一人、侍中二人、中书令二人为当然宰相他官加“参议朝政”者,亦为宰相耐人寻味的是,《唐六典》卷九《中书省》中书令条注云:“(隋)文帝废三公府寮, 令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遂为宰相Z职” [31o明确指岀中书令与侍中知政事,即为宰相, 却并未言及尚书左、右仆射是否为宰相。
唐承隋制《通典》卷二一《职官三•宰相》: “大唐侍中、中书令是真宰相(原注:尚书左右仆射亦尝为宰相⑷“尚书左右仆 射亦尝为宰相” 一语,是否意味着早在唐初,尚书左、右仆射即非当然的知政事官?《新唐书•宰相表》武德元年六月甲戍条:“赵国公世民为尚书令,相国长史裴寂拜尚书右仆射,知政事,相国司马刘文 静为纳言;隋民部尚书宋国公萧璃、丞相府司录参军窦威并为内史令 t5]据Z,尚书令、纳言、内史令为当然的宰相,不需加“知政事”,而裴寂以右仆射 为宰相,则需加“知政事”,可见唐初并未把仆射视为当然的宰相同样纵观《新唐书•宰相表》中有关于唐朝前期的条冃中,除了李世民在武徳元年 得以授予尚书令一职,此外就再也不见其他人被授予这一官职也就是这个职务一直是 阙置的阙置的原因《旧唐书》解習的也很简单,在《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二》尚 书省尚书令Z职条小注:“武德中,太宗为Z,自是阙而不置⑹即认为是唐太宗曾经 担任过这一职务,臣子不敢在担任而且《新唐书》对于这一说法也予以采纳,拯《新 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中记载:“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 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7]而此等说法都不足信,如果是仅仅因为避嫌而阙置的话,那么唐太宗也一度被授予 中书令一职,却未见阙置,所以避讳的说法也成立,那么其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而根据《唐六典》所载,唐代初期,唐朝当时的品秩最高的是三师、三公,都是正一品,但是 这些职务都是虚置的,很多时候被授予者都是属于功劳较大,地位较高的。
如武德年间, 秦王李世民曾担任过太尉,司徒,而齐王李元吉被授予过司空、司徒;贞观年间有大臣 长孙无忌、房玄龄、李勣也先后担任过三公但是他们并不会参与朝政,除非授予其他 的加官尚书省的尚书令是正二品,尚书仆射是从二品,中书省的中书令和门下省的侍 中是正三品三省长官的品级其实并不一样都所以在地位上来说,尚书省高于中书门 下两省其次最主要的唐代的尚书省的职权很大,“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8]《唐六典》还记载,“尚书令掌总领白官,仪形端揆其属有六尚书,法周Z六卿,一 FI吏部,二F1户部,三F1礼部,四FI兵部,五F1刑部,六FI工部,凡庶务皆会而决 ⑼因此在中央许多事情讨论研究与决定Z后,最主要的就是尚书省的执行,因此尚书省 的长官是不可或缺,而这样的权力集中于臣子的手中,不利于加强因此后来唐朝的统 治者就阙置尚书令,用尚书左、右仆射也就负责尚书省的事务,成为尚书省实际的长官, 这样就将原本属于尚书令的权力,一分为二,达到削弱相权的冃的到了武徳年间中后 期,期所以接替尚书令的尚书左、右仆射也就这样由于地位的抬升,也随即被视为理所 当然的宰相,也不需加“知政事”如《新唐书•宰相表》武德六年四月癸酉条:“(萧 璃为尚书右仆射;(裴)寂为左仆射何和武德九年七月辛卯条:“左庶子房玄龄为中 书令,萧璃为尚书左仆射。
癸巳……封德彝为尚书左仆射3以及贞观元年七月壬子 条:“吏部尚书长孙无忌为尚书右仆射”问就在贞观元年也出现了新情况,《新唐书》卷六一《宰相表》贞观元年九月辛酉条:“御史大夫杜淹检校吏部尚书,参议朝政2在其后,贞观年间类似的条H还有很多: 《新唐书•宰相表》贞观三年二月戊寅条:“尚书右丞魏征为秘书监,参预朝政 [,4]同书贞观四年二月甲寅条:“太常卿萧璃为御史大夫,参议朝政;……民部尚书戴胄检校吏部尚书,参豫 朝政[15]同书贞观四年十一月壬戌条,“右卫大将军侯君集为兵部尚书,参议朝政 116]同书贞观九年十一月壬戌条:“特进萧璃参豫朝政⑷同书贞观十年六月工申条:“太常卿杨师道为侍中,参豫朝政;魏征罢为特进,知门下省事,参议朝章国 典,参议得失冏同书贞观十三年十一月戊辰条;“尚书左丞刘洎为黄门侍郎,参知政事问同书贞观十七年八月庚戌条:"工部尚书张亮为刑部尚书,参豫朝政测同书贞观十八年九月条:“黄门侍郎褚遂良参豫朝政[21]同书贞观二十二年正月己亥条:“中书舍人崔仁师为中书侍郎,参知机务 t22]同书贞观二十二年正月丙午:“长孙无忌检校中书令,知尚书、门下省事呦同书贞观二十三年五月癸巳条:“检校洛州刺史李勣为开府仪同三司,同中书门下参掌机密。
呦关于这一点欧阳修特别在《新唐书》卷四十六《白官志一》中提出來:“自太宗时, 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FI '参议得失'、'参知政事' Z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凶这一条说明唐代的宰相开始向品秩较低的官员发展 T,反映出了唐王朝的统治者已经注意到了君权与相权Z间的矛盾,想要加强君权,防 止权力被儿个少数臣子给把持,所以给与部分低级官员以其他名号参政议政然而“知政事”和这一类头衔并不是同一个层次因为像“参豫朝政”、“参议朝政”、 “知门下省事”、“参议朝章国典”、“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种种名号都表明是皇帝 指派他们去参议、参豫,都是下达一种任务,是一种任务的表述,而不是一种头衔也 就是说还是以“知政事”官为主,以他官入相也仅仅只是参议而已虽然都是宰相,但 其实还是出现了分层,即真正的宰相“知政事”官和“参豫朝政”官《新唐书》卷六一《宰相表》贞观八年十月丙寅条:“诏(李)靖三两日内一至门 下、中书,平章政事⑷以及其后贞观十七年六月丁酉条:“(高)士廉为开府仪同三 司……平章政事”切此两处出现的非三省长官而得以入相是所授宰相名号是“平章政 事依据字面意思,“平章” Z意即为议论、谋划。
因此我们也可以就此认为“平章政 事”并非是一•种头衔,其地位与被授予“参豫朝政”一类的名号的官员相同,虽然也是 宰相,但还是与“知政事”官存在差距从武德至贞观年间看起来,宰相的名号变化比较多,这就反映出了唐朝的统治者想 要达到削弱相权、加强皇权的冃的,但乂没有找到一种合适的方式,因此此时的非三省 长官而得以入相的宰相名号变化最多专典机密”与“同掌机务”《新唐书•宰相表》贞观十六年正月辛未条云:“中书舍人岑文本为中书侍郎,专典机密匈以及同书贞观十九年二月乙卯条:“刘洎、马周、太子左庶子许敬宗、右庶子高季辅,少詹士张行成同掌机务”129]拥Z,我们也可以知道“专典机密”与“同掌机务”是贞观中后期的非三省长官而 得以入相的宰相名号此二者乂与前面所提的儿个乂有所区别,首先从字面上的含义看 来,这个两个名号比前而的所说的“参豫朝政”、“平章政事”涉及的范用更加少,而是 把指派的任务限制在了 “典机密”这样的小范用里而,而并不像前而的“政事”的范囤 这乂是唐太宗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尝试与摸索,从而想出的这样新的名号授予那些 非三省长官而得以入相的低级官员也就是说以非三省长官得以入相被授予了这样的名 号,也就是说他们被授予的权力也开始受到了新的限制,单这样而言,更加突出了宰相 Z间的分层,宰相Z间的制约也更加明显。
这样更加有利丁唐朝的统治者加强皇权、削 弱相权当然除了这种宰相名号限制之外唐太宗还采取了另外一种措施一一限制尚书左、右 仆射的权力前而也讲了在唐朝的统治者为了加强皇权,由于尚书令的权力过大,不利于权力的 平衡,因此阙置尚书令,提升尚书左、右仆射的地位作为尚书省实际的长官尚书左、 右仆射也就应该负责尚书省的政务,将尚书省的权力一分为二然而权力仅仅只是这样 制约与平衡,作为统治者的唐太宗还是不放心据《唐会要》卷五十七《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