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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出租规定范文七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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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资产出租规定范文七篇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规定作动词指对事物的数量、质量、方式和办法等做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比方说:~产品的质量规范 | 不得超过~的日期等下列是小编整理的国有资产出租规定范文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忙到大家国有资产出租规定1  近年来,审计发现局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存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未履行审批程序、无偿出借资产等问题为进一步标准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直属单位(下列简称各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加强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应当用于保障事业开展、提供公共效劳,要严格控制资产出租行为,原那么上不得无偿出借资产在满足教学科研和事业开展需要的前提下,确有闲置的资产,应优先通过调剂予以盘活,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确不能调剂的,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后可对外出租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  二、要明确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所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防止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问题,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各单位资产出租出借,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可行性论证,履行单位决策程序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或备案。

      出租出借资产账面原值在500万元下列的,应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账面原值在500万元(含500万元)至800万元的,应报教育部审批、财政部备案;账面原值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应报教育部审核、财政部审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不得出租出借  三、资产出租原那么上必须实行公开竞价招租,必要时可以采取评审或者资产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确保出租过程公道透明资产出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出租期内,承租方不得转租出租资产到期后,不得直接续租,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相关管理程序  四、资产出租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会计准那么制度有关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单位可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效劳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22)734号),按照房屋所在地政策,对出现经营困难的效劳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五、资产由下属企业、挂靠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使用的,应按照资产出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其他单位开放共享科研根底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新建或存量资产交由工程公司使用、经营的,暂不按照资产出租管理。

        六、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精神,对现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进行清理对于违规出租出借资产,应及时终止出租出借行为的确难以终止的,到期必须收回本通知印发后仍然违规出租出借资产的,教育部将查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国家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国有资产出租规定2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标准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行效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重大资产处置监督管理暂行方法》〔浙国资发(2022)7号〕的相关规定,现提出下列意见:  一、适用范围  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下列简称“所属企业〞〕发生资产租赁行为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市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二、资产租赁的原那么  〔一〕企业在进行资产出租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合乎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布局结构调整规划等要求  〔二〕企业资产租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道原那么,一般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

      公开招租时,企业可以根据租赁资产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承租方资格条件包括主体资格、管理能力等,但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者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三〕企业整体资产或者影响企业主业生产的资产租赁的,应当做好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  〔四〕已列入拆迁安置、改制重组、清算破产方案的企业的资产,或上一级出资人已有明确处置意见的资产,原那么上不得出租,遇到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出租的,必须与承租人特别约定相关事项的处理方式  〔五〕对专业市场、商场、写字楼等,企业可以按照市场规那么自行制定租赁管理方法,由市属国有企业审议同意后实施  〔六〕对出租给本企业职工的宿舍,企业可以自行制定相关管理方法或在租赁管理方法中明确有关出租操作标准,由市属国有企业审议同意后实施  〔七〕对列入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工程、市级招商引资工程的资产租赁,可按招商引资有关规定办理  三、资产租赁的一般程序要求  〔一〕选择招租方式企业公开招租具体可采取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竞价方式企业可以委托具有国有产权转让业务资格的交易机构招租,也可自行组织招租  〔二〕制定租赁计划企业内部有关责任部门应当制定资产租赁计划,主要内容包括租赁资产明细、产权归属情况、可行性、租赁期限、初步定价及市场调查情况、承租意向人等。

        〔三〕审批租赁计划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在租赁管理制度中明确审批权限,企业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对制定的资产租赁计划进行审议,其中重大资产租赁工程应由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  市属国有企业在确定审批权限时,应当结合企业资产情况,遵循科学合理、客观谨慎原那么,严禁为躲避审批风险而将重大资产租赁工程列为一般、零星资产租赁工程,或设定违反“三重一大〞规定的审批权限到达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租赁应当列为重大资产租赁工程:  1.年租金高于300万元的;  2.租赁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的;  3.波及各类重要经营权、商标权、许可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  〔四〕确定招租底价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市场询价、评估,招租底价以市场询价或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其中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询价或评估结果采取市场询价作为参考依据的,市场询价应有2人〔含〕以上参与,比拟实例不少于3个,并做好相关询价记录,签字齐备;采取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的,评估报告应经市属国有企业备案,未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不得作为价值参考依据  〔五〕发布招租信息企业公开招租时,应当披露有关企业国有资产招租信息,广泛征集承租意向人。

        1.招租信息至少应当同时在本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及市国资委的网站上公告,其中重大资产租赁工程还应当将招租公告刊登在市级〔含〕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或综合类报刊上  2.招租公告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时间自公开发布信息之日起计算,未按规定在市国资委信息平台发布的,不得计算其公告期  3.招租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资产的根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底价及租金交付形式,承租方应当具备的根本条件和其他需披露的事项等  4.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承租意向人的,企业可以根据租赁资产情况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如拟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90%的,应当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书面同意  5.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承租意向人,且不变更招租公告内容的,企业可以按照招租公告的约定延长公告期限,未在招租公告中明确延长公告期限的,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六〕完成竞价签约招租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合乎条件的承租意向人的,按规定的公开招租方式实施竞价;只产生一个合乎条件的承租意向人的,可以按承租方不低于挂牌价的报价直接签约  四、资产租赁的特殊方式  企业资产租赁一般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可以采取协议租赁、续租、转租等方式。

        〔一〕协议租赁  1.协议租赁的适用范围  〔1〕位置偏僻、面积小、租金收入低的房地产及其他零星资产,且不能采取公开招租方式的  各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在租赁管理制度中科学合理地确定零星资产的认定规范,方可对此类资产采取协议租赁方式  〔2〕国有企业、国有全资公司、国有上市公司及国有单位之间的资产租赁  2.协议租赁的程序要求  〔1〕制定租赁计划企业应当按照资产租赁的一般程序要求,制定资产协议租赁的计划  〔2〕审批租赁计划协议租赁计划应当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到达重大资产租赁工程规范的,还应当由市属国有企业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  〔3〕确定租赁价格企业应当按照资产租赁的一般程序要求,发展市场询价、资产评估工作,确定协议租赁价格  〔4〕进行租赁公示企业应当按照本意见要求,在规定的公示场所、公示期限对协议租赁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5〕签订租赁合同企业采取协议租赁方式的,应当与承租方进行充沛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资产租赁中所波及的相关事项后,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二〕续租  出租资产残余租期在半年之内,原承租人需要到期后继续承租的,应当在租赁到期3个月前递交书面续租申请。

        企业按照承租人续租申请,做好该资产的租赁计划,并在租赁期限届满2个月前将租赁计划的内容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不接受续租条件的,视为放弃续租,企业重新组织招租承租人接受续租条件的,企业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转租  承租人原那么上不得将资产转租,确需转租的,须征得出租方同意,解除原资产租赁合同,并由出租方与新的资产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新租赁协议的承租期不得超过残余租期、租金不得低于原租金  〔四〕协议租赁和续租的公示要求  1.企业至少应当同时在本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及市国资委的网站上公示,同时在企业内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其中重大资产租赁工程的续租还应当在市级〔含〕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类或综合类报刊上公示  2.公示时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公开发布信息之日起计算,未按规定在市国资委信息平台发布的,不得计算其公示期  3.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承租人情况、租赁资产的范围、租赁期限、租金及租金交付形式等  4.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应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出现合乎条件的其他承租意向人的,应将租赁方式转为公开招租,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权承租意向人的认定规范,调查、处理和重新公开招租的操作程序由市属国有企业在租赁管理制度中确定。

        五、资产租赁的期限和租金管理  〔一〕资产租赁期限一般为1-3年,原那么上不超过5年承租方对承租资产有较大投入的,租期可以按投资回收期适当延长,在做好相关投资回收测算的根底上,按照重大资产租赁工程进行审批  〔二〕租期超过5年的资产租赁工程,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五年期满后对第六年租金进行市场询价或评估,之后每隔二年询价或评估一次如原租金与市场价相差较大,应按询价或评估结果调整租金原租金与询价、评估结果相差较大的规范,由市属国有企业按科学合理原那么在租赁管理制度中确定  〔三〕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按照招租条件执行,并不得以任何条件对租金进行打折、优惠  〔四〕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收取租金,不得随意缓收、减免租金  〔五〕资产租赁附带为承租人提供水、电、气及供暖等关联效劳的,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收费规范和耗费数量及时足额收取费用  六、资产租赁的合同管理  〔一〕企业资产出租时,应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承租人签订标准的资产租赁合同  〔二〕资产租赁合同的主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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