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行政(终稿)..ppt
47页第七章 人事行政 主要内容 w人事行政概述 w国家公务员制度 一、人事行政 w人事管理 w人事行政 w人事行政的基本功能 w人事行政的主要环节 1.人事管理 w 人事管理:社会各类组织用人以治事的 活动以及规范这些活动的各种制度、法 令、理论、方法、手段和方针等 w 构成人事管理的基本要素:人和事 w 人:处于社会劳动过程中并通过一定方 式确立了管理关系的人,作为管理者和 被管理者的物质承担者 w 事:职务、职责和职位,通常称为工作 2.人事行政 w 人事行政是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 主要对象的人事管理,也是行政机关的 人事管理 w 管理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w 管理主体是行政机关 w 管理原则是以国家权力为后盾,以法律 法规为依据 3.人事行政的基本功能 w 计划和组织功能:对行政系统的人才需 求和可以供选拔的人力资源之间关系实 行宏观调控 w 使用和开发功能:人事行政最经常的职 责和最大量的活动 w 激励和监督功能 4.人事行政的主要环节 w 职位分类 w 录用 w 职务任免 w 考核、奖惩 w 职务升降 w 培训、交流 w 工资、福利 w 退职、退休等 支柱作用的是: 职位分类 选拔任用 培训和考核制度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 w 西方公务员制度 w 中国公务员制度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 w 在西方,国家公务员指通过非选举程序 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
w 西方国家公务员的特点:公开考试、择 优录用、职务常任、政治中立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 w 1951《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暂行条例》 w 1993年8月14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 w 2005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w 2007年1月中组部出台《公务员考核规 定(试行)》 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 w 职位分类 w 录用 w 考核、奖惩与纪律 w 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 w 培训、交流与回避 w 工资、福利与保险 w 辞职辞退、退休与申诉控告 w 义务与权利 w 管理与监督 1.职位分类 w 职位设置:确定职务序列 w 职位说明书 w 公务员级别 (1)职位设置 w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能和人员编制,设 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w 职务: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w 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专业技 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领导职务层次 w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 w 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 w 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 w 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w 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 w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w 巡视员、副巡视员 w 调研员、副调研员 w 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w 科员、办事员。
w 不具备行政领导职责 (2)职位说明书 w 综合说明某一职位的的工作性质、任务、职 责以及任资格条件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w 职位名称 w 所在单位 w 工作项目 w 工作描述 w 所需知识结构和工作标准 w 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 对应关系是: w 国务院总理:一级; w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w 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w 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w 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w 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w 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w 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 w 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w 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 w 科员:九至十四级; w 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3)公务员级别 2.录用 录用国家公务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w (一)发布招考公告; w (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w (三)对审查合格的进行公开考试; w (四)对考试合格的进行政治思想、道德 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w (五)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录用人 员名单,报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审批。
录用规定 w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录用的国家 公务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 历按照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 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 至二年 w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 ,取消录用资格 3.考核 w 考核内容: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 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 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w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w 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四个等次 w 考核结果: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 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考核程序 w 设立考核委员会 w 自我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w 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w 公示 w 确定考核等次 w 下考核书面通知书 考核结果的应用 w 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 w (一)连续两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晋升一 级工资; w (二)连续五年考核称职及以上,晋升一级 职务; w (三)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记三等功具有 晋升职务资格,晋升时优先考虑; w (四)年度考核优秀的,当年给予嘉奖(奖 金); w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 w (一)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w (二)当年不计算晋升级别和工资年限; w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w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w (一)降一级; w (二)当年不计算晋升级别和工资年限; w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w (四)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等的,辞退 4.奖励 w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 范作用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 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 (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 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 的; (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w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w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 、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惩处 w 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 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 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 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w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开除 5.职务任免 w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w 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 w 选任制: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 ;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 、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 止。
w 国家机构领导人员产生办法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委员 选举 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 选举 选举 选举 选举 全国人大 国家主席 国务院总理 中央军委主席 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 提名提名 提名 国务院副总理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 国务委员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决定 全国人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查院院长 决定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w 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 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 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w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 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 生任职人选 职务升降 w 逐级晋升,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w 晋升领导程序: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 ; (三)讨论决定 (四)公示 (5)任命 6.培 训 w 初任培训 w 进行任职培训 w 专门业务培训 w 在职培训 w 专业技术培训 交流与回避 w 交流的方式 w 调任 w 转任 w 挂职锻炼 血亲姻亲回避 w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w 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 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w 不得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w 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 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 务工作。
地域回避 w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 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 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利害关系回避 w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 w 涉及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7、工资保险福利 w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 他待遇的依据 w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 金 w 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 位津贴等津贴 w 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w 享受年终奖金 w 公务员保险制度 工资制度改革 薪 级 工 资 绩 效 工 资 津 贴 补 贴 基本工资 岗 位 工 资 岗位绩效工资 综合管理类 w 分为十级,职级对应关系: w 正部级:一级; w 副部级:二级; w 正局级:三级; w 副局级:四级; w 正处级:五级; w 副处级:六级; w 正科级:七级; w 副科级:八级; w 科 员:九级; w 办事员:十级 w专业技术人员 w十三级,职级 对应关系 : w正高级:一至四级; w副高级:五至七级; w中 级:八至十级; w助理级:十一至十二级; w员 级:十三级 8、辞职辞退 w 公务员辞去公职: w 书面申请 w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 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自接到申请 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 w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w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 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w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 处理的; w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w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 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辞退 w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 职的; w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 w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 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 的; w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 ,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 ,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w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 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 计超过三十天的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w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工作能力的; w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w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 的; w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 的情形。
w 第八十五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 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 的公务员 退 休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 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 w 法定退休年龄; w 丧失工作能力 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