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体组别与温度组别.doc
3页气体组别与温度组别对于II类爆炸性气体环境来说,按照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将爆炸性气体分为A、B、C三个组别气体分组和点燃温度在一定环境温度和压力下与可燃性气体和空气的混合浓度有关 温度组别是在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按其最高表面温度来划分的,最高表面温度时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不见或电气设备的任何表面所达到的最高温度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温度组别分为六组,在假定基础环境温度为40℃时,各组别的温度为 - T1--450℃、 - T2--300℃、 - T3--200℃、 - T4--135℃、 - T5--100℃、 - T6--85℃ 下面就是一些典型的爆炸性气体对应的气体组别和温度组别 对于爆炸型粉尘环境,按照粉尘的点燃温度划分为T11、T12、T13三组,分别对应点燃温度为 - T11---大于270℃; - T12---200℃; - T13---150℃对于电压不超过1.2V、电流不超过0.1A,且能量不超过20微焦或功率不超过25mw的电气设备,在经过防爆检验部门认可后,可直接使用于工厂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和煤矿井下。
危险场所的划分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制定的关于危险环境的划分中明确规定,在大气条件下,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燃后燃烧传至未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为爆炸性粉尘环境,称为I类环境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薄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燃后燃烧传至全部未燃混合物的环境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称为II类环境 危险场所是指危险环境出现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用专门措施的区域,根据爆炸性环境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把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 (1)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根据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及粉尘层的厚度进行分类,可分为20区、21区和22区 - 20区:zone 20,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燃性粉尘连续出现或经常出现,其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和/或可能形成无法控制和极厚的粉尘层的场所及容器内部EN50281-1-1标准对用于20区的电气设备壳体结构及设计做了相应规定IEC60241-11对在20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补充要求,包括本质安全防爆等方面的内容20区应用种类1(粉尘)电气设备 21区:zone 21,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粉尘数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但未划入20区的场所。
该区域包括与充入排放粉尘点直接相邻的场所、出现粉尘层和正常操作情况下可能产生可燃浓度的可燃性粉尘与空气混合物的场所磨坊,煤炭,谷物仓库以及包装生产线及其周围是典型的21区场所在21区中,可能会发生因粉尘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 - 22区:zone 22,在异常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云偶尔出现并且只是短时间存在、或可燃性粉尘偶尔堆积或可能存在粉尘层并且产生可燃性粉尘空气混合物的场所如果不能保证排除可燃性粉尘堆积或粉尘层时,则应划分未21区22区须使用种类3(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如果是爆炸性环境中的粉尘是导电性粉尘,则依据EN50281-1-2的规定,须使用种类2(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2)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可燃性气体出现的频率和持续时间将危险场所划分为0区、1区和2区 - 0区:zone 0,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危险环境存在的时间大于1000小时/年 - 1区:zone 1,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危险环境存在的时间在10-1000小时/年之间2区:zone 2,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时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危险环境存在的时间少于10小时/年。
在此,“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