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doc
3页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推荐优秀高职毕业生进入本科生阶段学习的选拔暂行标准一、 选拔条件:1、 勤奋学习,顺利通过高职阶段全部课程的应届毕业生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锐意进取,身体健康,且未受到过纪律处分者,经本人自愿申报并由学院推荐,具备选拔资格3、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 15%二、 推荐方法:学院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按总成绩分数排序,推荐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以文化课成绩为主,综合考虑学生的德、智、体综合表现以下为总成绩具体计算标准:1、总成绩由文化课成绩(占总成绩的 70%) 、德育成绩(占总成绩的 10%) 、体育成绩(占总成绩的 10%)和德、智、体综合测评积分(占总成绩的 10%)组成2、其中,文化课成绩按各学期文化课总成绩的平均分计算,德育成绩按各学期德育总成绩的平均分计算,体育成绩按各学期体育课总成绩的平均分计算,德、智、体综合测评积分按各学期实际加分计算三、 德、智、体综合测评积分的项目(所有获奖加分以获奖证书或书面证明为准):1、 在校期间,每学年担任过学生干部,受到学生拥护者:1 分(可累计加分)2、 在校期间,参加义务献血者:1 分(可累计加分)3、 在校期间,每学期所在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者:1 分(可累计加分)4、 每学期全勤者:1 分(可累计加分)5、 每学年在市、校级运动会取得名次者(前三名):1 分(只加一次)6、 每学期体育课成绩达到 90 分或以上者:1 分(可累计加分)7、 尊师爱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受到学校书面表彰者:1 分(可累计加分)8、 院级及以上竞赛活动中荣获荣誉证书者:1 分(可累计加分)9、 获校级“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获奖者:2 分(可累计加分)10、 校级运动会破校记录者:2 分(只加一次)四、 选拔程序与办法:优秀毕业生的选拔工作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院选拔推荐、北京市教委统一考试、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1、推荐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学院“专升本”评审委员会按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年级组长、分团委书记和班主任老师组成推荐学生应为各专业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不超过本届毕业生总数的 15%要求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学生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并上报相关数据资料给校本部2、审核学院将被推荐学生名单、成绩单等相关数据资料上报校本部进行审核,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阶段学习经审核通过的推荐表作为报名参加“专升本”的依据,并供审查3、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通过“专升本”资格审查的学生需参加北京市教委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由学院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范围另行通知4、录取按当年北京市教委规定择优录取五、监督管理: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推荐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推荐选拔质量,推荐名单要张榜公布(公示 3 个工作日) 对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出,都要给予严肃处理除清退违规入选学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本标准最终由学院负责解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2014 年 12 月 17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