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协会章程起草说明.docx
3页克拉玛依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章程(草案)起草说明——克拉玛依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筹备组(2023年7月25日)各位会员代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爱国拥军促进会自身特点,在借鉴全国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经调查研究和反复修改,形成了《克拉玛依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下面,就《章程》有关情况向各位会员代表作如下说明:一、起草《章程》遵循的原则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本协会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2.《章程》明确了协会的性质即由热心爱国拥军工作的单位、个人及有志于爱国拥军研究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并经政府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社会团体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克拉玛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领导和业务指导,并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克拉玛依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3.《章程》明确了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保证会员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二、关于《章程》有关情况的说明1.关于条款。
本会《章程》共九章五十五条,其中包括:总则、党建引领、业务范围、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和附则等内容2.关于协会的宗旨本协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承爱国拥军传统,凝聚爱国拥军力量,关爱帮扶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引领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浓厚氛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为我市双拥共建工作、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克拉玛依篇章作出贡献3.关于协会的业务范围共确定了十一项任务,概括为: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爱国拥军、优抚安置、就业创业、关爱帮扶、应急救援等工作,开展爱国拥军理论研究、咨询服务、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工作4.关于会员综合考虑协会会员的代表性和入会程序的可操作性,在章程第四章对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资格条件做了规定入会程序为: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本会发给会员证书或牌匾,并对会员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5.关于协会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章程》第五章对协会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程序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会员代表大会为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协会的执行机构,在协会闭会期间主持协会工作和决定协会重大事项,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高效原则,协会设置日常办事机构会长兼任本会法定代表人,同时,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秘书长负责本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会业务的协调工作6.关于经费来源协会经费来源共分六部分,即会费、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本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会费管理办法》本会的财务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各位会员代表,《章程》是协会的行动纲领和活动准则,对规范协会工作、保证协会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本促进会《章程》起草过程中,筹备组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的指导下,参考了全国各地爱国拥军促进会的章程,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形成了今天的草案今后,还将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根据本会的实际需要,并按章程规定程序,对章程进行适当修改为便于大家审议,特做以上说明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