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汶川特大地震毛公抗震救灾志.docx
28页汶川特大地震毛公抗震救灾志第一篇:汶川特大地震毛公抗震救灾志 毛公乡人民政府 《汶川特大地震林山抗震救灾志》 大事记 2022年 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特大地震后,乡党委书记江智带领全体党委成员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及时召开党委会,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务副组长的救灾领导小组,随后分别到各村查看灾情将党委成员以及其他乡干部分组深入各村、社调查了解受灾情况 按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安排,当晚迅速成立民兵应急分队赴北川抗震救灾 5月13日 各驻村干部到村、社、农户家中查看灾情,做好群众安抚工作,无死亡人员,房屋倒塌严重 5月14日 乡召开会议重新成立救灾小组,成立以武装部长陈松柏为组长的抢险领导小组,胡屹伟为组长的赈灾安置领导小组,谢兴琼为组长的医疗防疫小组,各组分工负责,各施其职,每天下午5时准时上报当日情况 5月16日 对全乡存在严重隐患的房屋实行人员疏散 5月18日 乡领导分组到各村安抚低保、五保人员 5月19日 县第一批救灾食品发放到灾民手中 5月25日 第一批帐篷及时发放到倒塌户中 6月10日 第一批救灾款发放到灾民手中 6月20日省市城建专家对全乡房屋受损情况经行评估 7月8日 开始申报村名房屋恢复重建,全乡重建任务为1239户。
7月25日全乡恢复重建规划实施阶段 9月3日 根据科学规划全乡铁垭、觉林、东光、鹅岭4个村8个居民集中重建点 9月22日四个村8个居民集中重建点正式启动 8月4日 第一批救灾临时生活费发放 9月27日国家救灾资金援建毛公义校综合楼正式动工 10月14日农房维修加固正式启动 2022年 2月23日 由毛公义校灾后重建教学楼工程正式动工 5月12日 全体乡村干部在乡上集体为遇难同胞默哀 9月24日 全乡农房重建全面验收 10月11日毛公卫生院灾后重建工程正式动工 第二篇: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 《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 编 纂 委 员 会 文 件 绵震灾志〔2022〕1号 《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 关于印发《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 篇目(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绵阳军分区,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做好《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的编纂工作,现将《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篇目(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结合编纂工作实际予以修改完善,并及时报《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编委会办公室审定。
联系人:晏茂川 李维怡 :2317433 附件:《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篇目(征求意见稿)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 《汶川特大地震绵阳抗震救灾志》篇目 (征求意见稿) 图 照 序 凡例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灾情 无题小序 第一章 地质构造与地震监测 第一节 自然地理环境 第二节 龙门山地质构造 第三节 汶川特大地震地表破裂带 第四节 地震监测(含震前监测和余震监测) 第二章 地质灾害与次生灾害 第一节 地质灾害 第二节 次生灾害 第三章 灾情概况 第一节 北川羌族自治县 第二节 平武县 第三节 安县 第四节 其他县(市、区) 第五节 开发区、工业园区 附表:全市人员伤亡表(含死、伤、失踪) 第四章 房屋财产损失 第一节 房屋损毁 第二节 财产损失 第五章 生态环境灾情 第一节 植被 第二节 水文 第三节 土壤 第四节 野生动物 第五节 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第六章 基础设施灾情 第一节 公路设施 第二节 铁路设施 第三节 通讯设施 第四节 邮政设施 第五节 电力设施 第六节 市政公用设施 第七节 石油和天然气设施 第八节 水利设施 第七章 工业灾情 第一节 市属工业 第二节 县属工业 第三节 工业园区 第四节 重点企业 第八章 农业灾情 第一节 种植业 第二节 畜牧业 第三节 水产渔业 第四节 农业机械 第五节 林业 第六节 城镇、农村沼气 第九章 商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灾情 第一节 商贸业 第二节 金融业 第三节 建筑业、房地产业 第十章 党政机关和社会事业设施灾情 第一节 党政机关设施 第二节 教育设施 第三节 医疗卫生设施 第四节 科技设施 第五节 文化设施 第六节 体育设施 第七节 社会福利设施 第十一章 文化和旅游业灾情 第一节 羌文化的毁损 第二节 文化遗产灾情 第三节 文物毁损 第四节 旅游业 第二篇 抢险救灾 无题小序 第一章 组织指挥 第一节 中共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在绵阳指挥抗震救灾 第二节 中央军委、总部领导在绵阳指挥抗震救灾 第三节 成都军区、济南军区、二炮领导在绵阳指挥抗震救灾 第四节 四川省领导人在绵阳指挥抗震救灾 第五节 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驻绵阳工作组工作 第六节 绵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 第七节 驻绵军事机关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 第八节 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 第九节 绵阳市领导在极重灾区组织指挥抗震救灾记略 第二章 救援 第一节 军队救援 第二节 民兵、预备役救援 第三节 武警、消防救援 第四节 公安、特警救援 第五节 国家部委救援 第六节 省、直辖市、自治区救援 第七节 省内市(州)救援 第八节 市内救援 第九节 社会救援 第十节 志愿者救援 第十一节 国外专业救援 第三章 抢救生命财产 第一节 自救互救 第二节 重点抢救(含设施与重要人物) 第三节 搜救 第四节 抢救保护国家财产 第四章 灾民临时安置 第一节 九洲体育馆 第二节 南河体育中心 第三节 县(市、区)临时安置点 第五章 抢修基础设施 第一节 交通设施 第二节 通讯设施 第三节 应急供电和电力设施 第四节 广电设施 第五节 特种设备排查与抢修 第六章 新闻宣传 第一节 新闻发布会 第二节 电视台、广播电台 第三节 报纸、杂志 第四节 网络 第七章 唐家山堰塞湖除险、避险 第一节 堰塞湖的形成 第二节 除险 第三节 避险 第八章 防治次生灾害 第一节 堰塞湖排险 第二节 治理水利隐患 第三节 防治塌方、滑坡、泥石流 第四节 拆除高危建筑 第九章 维护稳定 第一节 维护治安秩序 第二节 稳定市场 第三节 处置突发事件 第四节 打击刑事犯罪 第五节 守护重点目标 第十章 救援保障 第一节 监测 评估 第二节 运输保障(含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空中运输) 第三节 物资保障 第四节 资金保障 第五节 财税政策 第六节 特殊金融政策与保险措施 第三篇 医疗防疫 无题小序 第一章 组织部署 第一节 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第二节 卫生系统组织部署 第三节 政策支持 第二章 医疗卫生救援 第一节 国家医疗卫生救援 第二节 军队和武警部队医疗卫生救援 第三节 省、直辖市、自治区医疗卫生救援 第四节 港、澳、台医疗卫生救援 第五节 国际医疗卫生救援 第六节 市内医疗卫生救援 第三章 医疗救治 第一节 现场紧急救治 第二节 市内救治 第三节 转送外地救治 第四节 心理治疗 第四章 卫生防疫 第一节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含遗体处理) 第二节 食品、药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 第三节 环境卫生处理 第四节 动物卫生防疫 第五节 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教育 第五章 灾区医疗卫生服务恢复 第一节 恢复医疗服务秩序和能力 第二节 医疗对口支援 第三节 恢复防疫服务秩序和能力 第四节 防疫对口支援 第六章 救援保障 第一节 医疗后勤保障 第二节 防疫后勤保障 第三节 安全保障 第四篇 赈灾 无题小序 第一章 组织发动与管理 第一节 组织管理机构 第二节 救助法规及政策 第二章 捐赠 第一节 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队捐赠 第二节 省、直辖市、自治区捐赠 第三节 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与社会组织捐赠 第四节 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及国际社会捐赠 第五节 志愿者队伍捐赠 第六节 省内市(州)捐赠 第七节 市内捐赠 第八节 特殊党费 附表:1.捐赠资金总额 2.捐赠物资总额 第三章 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 第一节 协调机构 第二节 资金协调使用 第三节 物资协调使用 第四章 救灾资金和物资监管 第一节 救灾资金监管 第二节 救灾物资监管 第五章 灾区群众生活 第一节 生活救助 第二节 安置灾民 第三节 危房鉴定 第四节 市场供应 第五节 文化生活 第六章 灾区重要民政事务 第一节 抚慰活动 第二节 地震伤残人员康复 第三节 “三孤”人员安置 第四节 劳动就业 第五节 社会保险 第五篇 灾后重建 无题小序 第一章 组织领导 第一节 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第二节 灾后重建工作机构 第二章 法规和政策 第一节 市委、市政府法规、政策 第二节 市级部门重建政策 第三节 县(市、区)重建政策 第四节 对口支持重建政策 第五节 移民安置 第三章 重建规划 第一节 总体规划 第二节 北川新县城规划 第三节 其他专项规划 第四章 对口支援 第一节 国家和省、市的支援重建规划 第二节 山东省支援北川羌族自治县重建 第三节 河北省支援平武县重建 第四节 辽宁省支援安县重建 第五节 河南省支援江油市重建 第六节 其他县区的对口支援与重建 第五章 住房重建 第一节 资金补助与组织实施 第二节 农村居民住房 第三节 城镇居民住房 第四节 其他住房 第五节 居民区设施配套 第六章 工业重建 第一节 县(市、区)工业 第二节 主要产业 第三节 工业园区 第四节 重点企业 第七章 农业重建 第一节 水利设施 第二节 种植技术服务体系 第三节 畜牧良种繁育体系 第四节 生态修复 第五节 土地利用 第八章 交通重建 第一节 公路 第二节 铁路 第三节 船舶渡口 第四节 汽车站 第九章 文化和旅游重建 第一节 羌文化保护 第二节 文物保护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第四节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第五节 广播影视 第六节 新闻出版 第七节 体育设施 第八节 旅游设施 第十章 科教重建 第一节 校园重建 第二节 教育管理和科研机构 第三节 科学技术 第十一章 医疗卫生重建 第一节 医院 第二节 计生机构 第三节 医疗防疫管理机构 第四节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第十二章 信息产业重建 第一节 邮政 第二节 通讯 第三节 电子政务 第四节 无线电管理 第十三章 电力重建 第一节 输变电工程 第二节 供用电网络 第十四章 市场服务体系重建 第一节 商品零售网络 第二节 生活服务网络 第三节 商贸批发体系 第四节 物流配送体系 第五节 粮食流通体系 第六节 金融信贷服务 第十五章 防灾减灾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