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市场学之对老鼠仓的思考.doc
10页基金“老鼠仓〃引发的浅思1何谓基金“老鼠仓”所谓基金“老鼠仓”,是指基金管理者在运用基金资金大量买入 某种证券之前,先用自己或其关系户(或者关系户的关系户,以 •卜•统称为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基金资金将该证券拉升 到高位后,又让自己或其关系户的证券率先卖出获利,而机构和 散户的资金甚至可能因此被套牢由于这些个人账户大多隐秘, 比基金资金跑得更快,偷食基金盈利,因而被形象地称为基金“老 鼠仓”老鼠仓”问题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以及运作资金的职业优 势炒作股票,涉嫌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第一.建立“老鼠仓”的主体是公募基金的管理人员在我国.根 据基金资金的来源不同,可以把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指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和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 金的资金來源是社会公众,基金的信息如基金公司的基本情况、 基金经理的基本情况.投资风格、基金持仓情况、基金年度报 告.以及财务报告都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受法律、 法规以及政府的特殊保护私募基金,是指非公开地向少数或有 专门投资经验、不需政府特别保护的特定投资者筹集货币资金并 以基金方式运作的集合投资制度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是特定的 个别投资者.基金公司.以及基金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是不向社会 公众公开.并且不需要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特殊保护的基金。
在这里,“老鼠仓”的主体特指公募基金的管理人员,不包扌舌私 募基金的管理人员,因为公募基金是以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公信 力为基础的.这种基金的设立要经过政府的审批,这种审批体现 了政府公信力另外,这里的管理人员不仅指基金经理,而且也 包括基金公司的其他相关人员,如总经理、研究员、投资总监、 交易员等高管人员因为,他们也有条件了解基金的交易情况和 具体策略第二.低价位买入股票的行为与基金将要拉升该股票的行为具有 相关性一方面是建立“老鼠仓”的主体在相对低价位买入了其 建仓的或将要建仓的股票,也就是先于公有资金建仓某只股票 这里有两个条件.其一是在相对低价位建仓.其二是建仓的这只 股票必须是将用公有资金建他或拉升如果不是在相对低价位建 仓,也就很难证明行为主体有谋利之意图:如果建仓的股票不是 将用公有资金建仓或拉升的话,也很难被称Z为”老鼠仓”另一方面•“老鼠仓”的行为主体将利用自己管理某只基金之职 务上的便利,动用公有资金去拉升这只股票.也就是在其用自有 资金建仓后,用公有资金去建仓或拉升这只股票.然后在股票被 拉升到一定高度时.借助供求关系原理.自有的那部分股票开始 抛售.并从中获利以上两个方面必须具有关联性,“老鼠仓” 的成立,是以行为主体先进入某只股票,然后用公有资金拉升, 二者具有一致性.是成立“老鼠仓”的客观要件。
第三,在高价位卖出其持有的股票.并从中获利建立”老鼠仓” 的主体在主观上就是为了获取利益,行为主体在用公有资金拉升 某只股票后.在高价位抛售用口有资金买入的股票,获取巨额利 益,这是建立”老鼠仓“行为主体的主观要件二.“老鼠仓”之危害1损害了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基金投资者把自己的钱投入到基金公司.委托基金公司去理 财.作为基金公司及其代理人应该为投资者利益考虑.尽职尽责 地去科学、理性的投资,如果基金公司及其管理人建立”老鼠仓“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所考虑的则不是基金投资者 的利益,而首先口己的利益.在这两种利益相互;中突的时候, 根据人性自私的弱点.通常会放弃投资者的利益,而追求自己利 益的最大化.因此•”老鼠仓”建立的结果必然损害投资者的利 益例如在成长先锋基金”老鼠仓”事件中.根据晨星基金数据 中心对1 06只股票型基金的冋报率排名.上投摩根成长先锋排 第45位截至2007年5月1 5曰.成长先锋的单位净值为1 9867 元与众多竞争对手相比,这一业绩只算平平与上投摩根公司 的另外3只基金相比.成长先锋更是业绩最差,一直垫底2. 损害了基金公司的利益基金公司Z所以能够长期稳定地生存下去.就在于其完著的管理 和信赖制度,管理规范,公众信赖程度高的基金公司必然会够不 断发展壮大。
可以想像,一个充满着“老鼠仓”的基金公司,“社 会公众能会有对它的信任.而把自己的资金交给他们去经营?长 此下去,“老鼠仓”必然也损害基金公司自身的利益3损害了基金行业的利益零个别基金公司的”老鼠仓”行为,会使社会公众对整个基金蒜行 业丧失信心.因为这种社会公众对”老鼠仓”的看法会具有很黔 强的传递效果,最终会危及到整个基金行业的生存4损害了证券市场和国家经济秩序黔从微观到宏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中国目前证券市场的茹日 趋成熟与稳定,原因很多,其中基金市场的确立为证券市场的飯 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为一个国家的证券市场如果只是散户 主投资者的话.且不说证券市场的规模有限,并且也不利于市场 的舗成熟与稳定,大凡成熟的市场都是有首众多的机构投资者存 在.曩而基金公司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与 稳定起掰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基金行业的稳定关系到证券 市场的稳,薑定.基金的发展关系到证券市场与整个国民经济的 发展老鼠蕊仓”事件从局部来看可能只属于一个个案,但是•从 整体来看,乏关系到一个国家的证券市场和国家整个经济秩序的 发展与稳定二、基金“老鼠仓”的成困(一)“老鼠仓”操作隐蔽,复杂,发现难度大由于现行法律明令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个人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因 此,基金管理者会使用秘密会议,密码交流,变更号码,专 用的暗语、信号等方式来传递信息,这样就很难留下证据。
而且 为了防止基金管理者建立“老鼠仓”,有关部门要求基金经理上 报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和证券账户,基金公司需上报有关投资管 理人员个人利益的管理制度可是这种方法也难以奏效,因为有 些证券公司会到农村去收购农民的身份证,再利用这些身份证进 行“老鼠仓”或者用假身份证去开户,这些招数防不胜防2、对基金“老鼠仓”处罚不严,监管不力,违法成本较低根据 “老鼠仓”的特性,知道它是一种内幕交易行为,根据我国《证 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 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 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 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 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 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条款是美国证券法“民事罚款”与 “行政罚款”的借鉴与合并,但其中有两个明显的缺陷:第一, 对内幕交易的民事罚款以“违法所得”为基准,而并不包括“避 免损失”,处罚力度大大弱化;第二,对没有“违法所得”隋形 的行政罚款最高额只有60万元,仅相当于美国最高罚款额250万美元的3%左右。
据了解,美国证券交易委 员会今年3月曾宣布,查获了一起基金经理内线交易案,已对 13个被告提出刑事犯罪指控在美国,“老鼠仓”不只是经济犯 罪,还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被定罪的基金经理除了被禁止从业, 还可能面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牢狱之灾而在我国,违规的成 本过低,使得违法成本与违法收益之间的差距太大,因而大量的 内幕人员铤而走险3、 基金管理者自身无投资渠道,法规设置不合理作为一个基金管理者,自身是高收入阶层,并且有着较高水平的 理财能力,但是他们在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理财的同时,自己 的积蓄却没有投资渠道,只能放在银行中,无法跟其他人一样拥 有投资的权利我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监管机构的 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 任期间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 股票,也不得接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立法的本身是为了禁止有 关人员进行内幕交易,为了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 害出发点是好的,可是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假设,在股市大好 的情况下,要求基金经理做到完全不买卖任何股票,有这个可能 么?是不是过于理想主义?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让这些从业人 员不考虑自身利益,专心帮客户赚钱,基本上是很难,这是人性 使然,因此出现“老鼠仓”现象也不足为奇了。
4、 基金经理承受的压力过大且收入与其创造的价值无法 成正比作为一名基金经理,他的投资理念、分析方法和投资工具的选择 是基金投资运作的关键,基金经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基金 的投资收益因此基金经理面临着很大的压力,每天要花很多的 时候研读报告,研究政策、宏观经济、板块、上市公司对于他 们来说,晚上通宵开会时家常便饭,挑灯夜战,牺牲周末是很正 常的,就在今年的7月,就有一位被同事形容为“一有空就看研 究报告”的基金经理累死了就在他们压力那么大,超负荷工作 的情况下,他们的收入远远达不到他们创出的价值他们的实际 收入低于人们的想象因此,当基金经济对于收入不满意时,他 们中的有些人就会选择通过“老鼠仓”为自己获得非法收入三、基金“老鼠仓'的治理基金“老鼠仓“可以说是世界性问题,不过也并非是无计可施的, 如何才能打掉”老鼠仓“了?针对基金”老鼠仓“的成因,可以 有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金融实名制建立金融实名制,可以从开户抓起,严格身份证使用的管理,这 样证券监管才有可能取得实效2、 加强立法监管,提高违法成本在我国,法律法规的制定对于这种内幕交易的处罚力度不够,这 点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经验虽然基金“老鼠仓”也是美国市场的 老大难问题,但是,想在美国作案的难度远远高于中国,因为美 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内幕交易有着严厉的处罚:首先,在 建立强大的数据库和监控系统的基础上,发现内幕交易迅速出 手,及时从重处罚。
其次,注重惩戒的现场教育与警示效果一 旦经过初查并决定立案,即可由自律机构与SEe展开平行调查; 如果案情严重,则由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FBI)介入侦破第三, 执法措施刚柔相济、灵活务实对于那些具有内幕交易再犯可能 的人,美国SEC可以通过向联邦法院提起内幕交易诉讼,请求 法院发布禁止令以防止被告再次从事内幕交易在法院做出永久 性禁止令的裁决生效后,被告将终生不得从事禁止令所禁止的行 为在提高内幕交易的违法成本方面,美国1988年通过《内幕 交易及证券欺诈制裁法》,在原有民事罚款的基础上引入行政罚 款制度,即无须考虑内幕交易者是否有“利润所得”,一概予以 罚款处罚,自然人的可处罚金额被提高至10万至100万美元, 法人则可被处以高达250万美元的行政罚款而2002年通过的《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进一步规定,任何人通过 信息欺诈或价格操纵、内幕交易在证券市场获取利益,最多可被 判处监禁25年;对违法的注册会计师可被判处10年以下监禁同时延长对证券欺诈的追诉期,起诉时间可以延长至非 法行为发现的两年内,或者非法行为实施后的5年内由此可见, 在美国的违法成本远远高于中国3、改进监管措施立法层面解决好后,应该怎么执行,或者说用什么手段来,使用 什么样的措施来监管,也是很重要的一点。
第一,由于基金经理 会使用暗语等方式传递信息,这样很难留下证据,但是不管他们使用什么方式,他们最终的冃的是获得金钱财物, 因此监管部门就应该监视他们的银行账号,只要账号上有不明巨 款的来历,就要他们说明钱财的来历,同时,监管部门可以采取 特殊方式来随时监控基金经理的,进行长期跟踪第二,我 们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发动群众的方法,美国法律中的将内幕交易 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我们也可以学习这种方法,这 样的经济激励制度可以让“老鼠仓”面临人人喊打的局面在这 种高额的奖励制度的刺激下,所有的公众力量都会动员起来加入 到监管中,特别是那些知道了违规操作内情的工作人员,也可能 会因为奖金而主动揭发违规交易4、改堵为疏,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个人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