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装置与防护用品管理规定》.docx
4页安全装置与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节范围1、 凡在化工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 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喷压装置、低压真空的密闭装置、防止火 焰传播的隔绝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式探头装置; 灭火装置以及危险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和避 雷防护装置等均属安全装置,对上述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2、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防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如安 全帽、 安全带、安全网、防毒面罩、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毒口罩、防尘口 罩、特种手套、防化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靴等均属防 护用品,对上述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正 确使用第二节分工原则1、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 力表, 起重设备上的负荷行程限制装置等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管理2、 凡属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设置 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管理3、 凡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料面超限警报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 由仪表部门负责管理4、 凡生产区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安全部门监督检查5、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工具,如过滤式防 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安全部门负责监 督检查。
6、 凡各种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如声笛、喇叭和制动装置,由使用 部门负责管理7、 进厂机动车辆使用的防火帽由治安部门负责管理第三节维修和交验1、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2、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和校验3、 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 专业检修和校验,并将检修校验情况载入档案4、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拆除,须 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拆除5、 凡经过改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经安全部门或相关部门进 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6、 安全装置除维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乱动第四节防护用品选用与保管1、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氧含量、毒物浓度)、劳动强度 和防护用品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护用品种类和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2、 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有毒物质的性质和人员头型相 适应3、 凡空气氧含量低于18% (体积)、有毒气体含量高于2% (体积)的作业场所,严禁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4、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5、 面具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6、 各种防毒面具用前、用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每 两个月定期检查一次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7、 使用隔离式长管面具应将吸气口置于空气新鲜的地方严禁拆 压软管,管长不得超过20米,否则应强制送风8、 长管式防毒面具要每月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每次用后要进行 外观检查,根据情况进行清洗,保持清洁9、 空气呼吸器的空气瓶压力应保持 28-30mpa以上,在使用中 如压力降至6-4mpa时(原则规定每满瓶气使用时间30分钟),必须撤出 现场每月对器具的开关、贮存压力、气管系统高压气密完好等情况进行 一次检查(库存没有使用的空气呼吸器每二年进行全面检查一次)10、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专人保管车间、班组岗位上的防护 器材,要设专柜保管,换班交接11、 安全带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潮湿,腐烂强度下降,每年要进行一次强度试验(由安全部门组织实施)12、 绝缘手套、胶鞋、绝缘棒等常用的防护用品要定点专人保管第五节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管理1、 各车间、部门要经常对自己单位的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若发现装 置出现问题,应立即解决或报相关部门如不能继续使用,申请报废经批 准后,申请更换新的安全装置。
2、 各车间、部门对本单位所用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损坏又不能修复的应尽快报计划, 经管理部门核实盖章后,报采购部进行购买,然后再发放到所需部门,管理部门做台帐登记3、 防护用品进厂后,采购部门通知安全部门验收,由安全部门组织 审计部门、使用单位、采购部门、物资管理部、设备等部门验收,根据合 同的有关技术参数试验进行验收供货商必须出具相关验收资料和上级主 管部门的验收报告4、 集团公司定期为员工发放常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 等)特殊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劳动场所的条件、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期限,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发放,特殊情况下的损 坏、失效影响安全时, 可随时更换第六节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其防护性能及外观质量;严 禁使用存在隐患的劳动防护用品2、 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与防御的有害因素相匹配3、 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 严禁使用过期或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