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边通车、边施工地段施工安全制度.doc
3页边通车、边施工地段施工安全制度1 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2 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应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应鲜明、醒目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线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3 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4 在拓宽地段,如须在原有道路上运送土石方,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可划分部分路面,专供手推车行驶并应做到:(1)剩余部分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行车安全;(2)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道隔开;(3)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5 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6 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7 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区与行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的隔离栅。
8 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m为宜9 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路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10 在居民点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应设置照明灯和红灯11 在原地拆除旧桥(涵)重建新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条文说明1 设立的标志牌,应高2m,宽1.5m,牌上可写:“前面施工,慢速通行”的字样2 半幅通车、半幅施工路段、原有路段的保留部分不得小于3.5m3 主管部门要明确改建路段的养护职责,处理好改建与养护的关系对已经列入改建计划尚未动工和已经动工改建的路段,必须列足养护费用,落实养护单位,认真做好养护工作4 工程预算中列入施工现场交通指挥人员、通讯设备的经费,应专款专用交通指挥人员要组织培训,由交通监理人员讲解交通规则,学习交通指挥的知识5 便道宽度不得小于便桥桥面宽度施工材料的堆放不得占用便桥及其接线的路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