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拆除违建这8种不能继续拆了否则出了事严重会判刑.docx
3页2019 拆除违建这 8种不能继续拆了,否则出了事,严重会判刑 第一种、证照不全的可以补办手续的建筑,不应直接认定违章建筑依照《城乡规划法》,取得相关的手续,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来获得《房屋建设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楹庭理解为,对于可以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应该给予限期改正的机会第二种、2008 年以前首次完成建造或者改扩建的建筑,不应认定为违章建筑2008 年以前建造、翻建、扩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相应职能部门确定的房 屋使用权,或一次性买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并且该建筑在 2008 年之前首次完成建造或改建扩建第三种、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应直接认定违章建筑 如果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房产证和建筑工程规划手续,不能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这种情况属于证照不全, 可以补办手续第四种、行政机关同意招商引资企业建设的建筑不是违章建筑 招商引资企业经行政机关或职能部门同意建设的建筑(审批方具有建筑合法性审批权),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 筑第五种、1986 年 6 月 25 日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自从 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1982年颁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随之废止。
所以 说,1986年6月 25日之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第六种、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例如通过行政机关的招标投标、拍卖等方式一次性出售土地使用权,但是出售时只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 没有办理手续,这种情况不能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第七种、农村的三种土地上的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 农村承包地、利用荒山荒地自由复垦的土地、基本农田生产建设的土地,这三类土地上的建筑,不应直接认定 为违章建筑第八种、在土地总体规划调整之前建造的房屋 该房屋符合当时的用地规划,并取得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的相关证照庭认为符合当时的规定,但不符合现在条 件的农村土地,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依据法律规定,只能没收,不能限期拆除《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土地行政主 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 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 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2019 年违建强拆新政策:哪些违建不被强拆,怎样避免被拆?大多数人都知道是违章建筑就必定是要被拆除的,但是在2019 年有一些强拆违建的新政政策中提出,有些违 建其实并不一定会被拆,有哪些避免自己的违建被拆的方式呢?跟着小编来看看吧!一、2019 年违建强拆新政:违建房屋有哪些类型?1、未通过审批而强行占用已经规划为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用地等的建筑,是强拆范围内的违建房 屋2、没有按照申建审批成功的那张设计图而自行施工的建筑物3、没有经过村集体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或者通知或者申请了改建、加建房屋但是未成功,就擅自改建、 加建的建筑物4、属于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者村民自用宅基地等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5、在经济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者股份合作公司额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而兴建的建筑6、在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者村民自用的宅基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或者超过了市政府的标准建筑7、未经批准擅自将工业厂房、家用住宅和其他建筑物等改变成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8、属于临时建筑,但超过了使用期限的建筑9、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类型建筑二、2019 年违建强拆新政:属于违建但不会被拆除的有哪些?1、强行拆除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安全 有部分属于违建建筑物,但是和一些重要建筑物建在一起,而且强制拆除的话,会导致重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安全受到威胁。
这种违章建筑可以不用强拆2、根据现性的技术条件无法拆除 因为部分的建筑使用特殊方式建造或者建在比较特殊的地理位置,根据现有的拆除技术条件无法将其拆除这 种违章建筑也不用被强拆现有技术条件无法实施拆除的3、该违建被强拆后损害了公共利益 有一些违章建筑和公共的设施或者有关公共利益,若是强行拆除回导致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这种违章建筑也不 会被强拆4、补办手续或者已经改正违章建筑的情况 有些违章建筑是因为前期没有审批而擅自建房,但后期通过补办手续,通过了审批,使违章建筑变成合法的建 筑或者之前的建筑因为部分面积超标等原因,而进行了改正的违章建筑,这种情况也不需要被强拆三、2019 年违建强拆新政:违建怎样避免被强拆?1、违章建筑的建筑合理性 违建的情况多种多样,不同的违建情况有不同的维权方案而当你的建筑虽属于违建范围,但却有建筑的合理 性,例如:建筑年代久远,或者政府用某种行为给予语言或行为上的认可,这种违建有充分的历史原因只要建筑 存在的条件是合理且完全充足的,可以以合法建筑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对违建目的进行合理质疑,提出法律诉讼 有些拆除违章建筑的目的是为了促成拆迁,也就是说:政府拆除这个建筑额目的或许并不是因为它是违章建筑, 而是为了拆迁才进行拆违的,这样就可以通过法律,对对方的一些拆迁合法性的质疑,包括拆违的合法性、法律诉 讼的途径拖延顺延、程序违法等,这样的话你在拆迁过程中即便建筑有些瑕疵,照样能获得相关的补偿。
3、临时突然的建筑 属于突击性建设,不符合相关的城乡规划,这种强拆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建筑的立脚点严重不足,且动机不 纯这种被确实实在实践当中被实际拆除的也很多,基本上不予补偿或很少补偿4、借助某项政策或某项项目 特别在上海、浙江进行的“三改一拆”,比方说一个县要拆除二十万平方米,就会选择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进行拆除不管你什么年代建设的,有没有历史原因,有没有营业上的相关的行为,反正就要拆除目的就是完 成政府或是上级交代下来的一种任务,因为今年必须完成拆除多少平米如果这么做的话你应该及时拿出法律程序, 以一种拖延、质疑也好,引入到相关的主流媒体进行实施监督也好,我认为这些方式是对被拆迁人十分有利的,能 达到维权效果的以上就是关于违建强拆新政策中怎样避免被强拆的相关内容整理,其实上述所说的违章建筑毕竟都是违法违规 行为,还是最好按照合法的建房程序来比较好但是如果您的房子已经属于违建了,那么适时的通过一些正规合理 的法律条件来进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违建超过两年未进行过处罚,就不可以再进行处罚了吗?持续关注我们的朋友应该有注意到,前面几期内容我们就房屋建设的时间和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结合了实际发 生的案列展开过讨论,经过我们的分析论证后得出,房屋凡是修建在《城乡规划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前的,行政机 关就不得适用《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对建筑房屋的所有者做出行政处罚,而只能适用其他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同时也跟大家一起探讨了关于征收部门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常常会因为缩减征收成本而采用“以拆违代拆迁”的办法 来处理一些由于历史遗留原因而证件不全或者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房屋,但从法律上来看,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不合 法的在征收过程中,行政处罚往往会变成行政部门对抗私权利的有力武器,就行政处罚本身而言,是具有制裁性质 的,是一种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但尚不足以构成犯罪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处罚的手段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不仅需要遵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要遵守公 正公开、处罚法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特别原则由于行政处罚具有对抗私权利的属性,所以需要这些特别原则 来对其进行限制在我国行政法规当中也渗透着这些特别原则的身影举个例子来说,我国《行政处罚法》就规定 了两年行政处罚时效,也就是说如果超过二年时间违法行为仍然被发现的,行政主体就不得再进行行政处罚让我 们一起结合下面的案例来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说明家住河北邯郸的张先生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设了一座用于面粉加工的厂房,张先生拥有宅基地证,后来曾经于 2000 年因此事被大队处罚,缴纳过罚款并留存了收据直到2018 年 6 月因为项目建设导致张先生的拆基地需要拆 迁,在双方协商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仅给了张先生一份极低的补偿,补偿包含张先生所有的设施设备和 场方,总共才区区几千元,遂张先生未同意该拆迁补偿。
同年11 月,张先生收到了市住建局关于责任限期拆除厂 房的告知书,此后又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书,要求张先生在5 天内将厂房自行拆除张先生无奈之下只能寻 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在专业律师团队的帮助下,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市住建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虽然双 方在答辩时提出了处罚时效的问题,但在审理过程中一审法院将张先生的厂房一直存续至今视为违法行为一致持续 至今,因此法院认定市住建局的处罚决定未超出处罚时效的规定,最终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但张先生及其律 师团队对判决不服,在上诉的过程中,其律师团队也针对处罚时效着重进行了阐述张先生的律师团队认为:首先,本案中张先生的厂房的存续不能等同于张先生建设行为的持续根据行政处罚 的定义,行政处罚的出发对象是相对人,违法行为才是处罚的客体而在本案中的厂房属于违法建设行为的结果, 而不是违法行为本身,因此本案中的厂房的存续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客体,同时市住建局又没有能够证明张先生持 续对厂房进行建设的证据所以律师团队主张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应将厂房存续认定为建设行为的 存续此外,张先生建设厂房的行为也并不违法,因为在张先生实施建设行为时相关的法律还未颁布实施,同时也 符合在农村建设生产附属房屋原本就无需审批的习惯,还有一点就是本案中的厂房早前已经被大队进行过处罚并缴 纳了罚款了。
最终,二审法院还是采纳了张先生律师团队的意见,最终判决撤销市住建局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通过上面这个案例,我们希望向大家强调的是,行政处罚的时效制度不仅是为了从法律制度上督促行政机关积 极主动履行职能,同时也有者保护私权利、对公权进行一定限制的作用在上面这个案例中,行政机关就因为自己 的懈怠、不及时履行职能而自行承担了不利后果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这些也主要是针对历史遗留的问题,但 对于新建的违章建筑,奉劝大家还是依法建设、依法补办手续农村拆除违章建筑是否有年限期吗?今天总算弄清楚了!不管是在农村拆除违章建筑还是在城市,违建总是摘不了“违法”的帽子,没有规定说违建在某个年限内是违建, 超出了这个期限就不是违建了在农村,所谓的违章建筑,就是村委当初批给农民宅基地面积之外的所有建筑,这样的违章建筑在收到村里要 求拆迁通知书时,应当积极配合,主动拆迁,可不能像胡某那样,用胡搅蛮缠的方式拒绝拆迁,甚至扰乱执法,希 望光大农民能够自觉认清现实,不要像个别村民那样以身试法有的人会说房子我盖的,钱我花了,凭啥强拆,再说自己都已经住了好多年,不能说拆就拆吧这个还真没有 办法,之所以说拆就拆,就凭它是违建,本身就不合法,还争取啥利益呢。
不过现实生活中一般是以人们的实际生 存需求为准,如果说该处房屋属于违建,但是为这户人家唯一的住房,拆了就没地方住了,为了考虑基本生活需求, 多数情况下不会强拆所以,在此之前,农村的宅基地管理并不严格,根本不需要经规划部门审批,所以,如果有时限,2008 年城 乡规划法实施就是时限,此前农村建设的房屋,按现在的法律法规缺乏手续的,可以补办相关手续,不能认定为违 章建筑如果不符合现在的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要拆除的,那也不能当做违章建筑拆除,而是要进 行拆迁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