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理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doc
10页十二、代理填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熟悉)(一)月份或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终了后 5 个月内汇算清缴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使用的申报表,分为 A 类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和 B 类表适用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三)1 张主表,11 张附表税款所属期间”:1.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2.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 1 日至同年 12 月 31日3.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 1月 1 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4.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 1 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 类)的填列1.主表的填列(掌握) 类别 行次 项目 金额1 一、营业收入会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 减:营业成本会计: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3 营业税金及附加(会计) 4 销售费用(会计) 5 管理费用(会计) 6 财务费用(会计) 7 资产减值损失(会计) 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会计) 9 投资收益(会计) 10 二、营业利润(会计) 11 加:营业外收入(会计) 12 减:营业外支出(会计) 利润总额计算13 三、利润总额(会计) 1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税法,附表三,重点) 15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税法,附表三) 16 其中:不征税收入17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等)18 减计收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19 减:免税项目所得(农业减免等)20 加计扣除(研发、残疾人工资)21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 70%)应纳税所得额计算22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特殊) 23 纳税调整后所得(13+14-15+22) 24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超过 5 年) 25 应纳税所得额(23-24) 26 税率(25%)(只能填写 25%) 27 应纳所得税额(25×26) 28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小微 20%、高新15%)29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五)(节、安、环设备投资的 10%)30 实际应纳税额(27-28-29) 31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附表六)(分国不分项)32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附表六)33 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30+31-32) 34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35 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36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37 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38 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39 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应纳税额计算40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34) 应补(退)所得税41 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 附列资料42 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税额 2.附表的填列(1)收入明细表(附表 1,看教材 221 页):第 1 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提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数据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2)成本费用明细表(附表 2,教材 222 页):与收入明细表对应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教材 224 页最重要的附表):【例题·单选题】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所列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属于( )2010 年)A.收入类调整项目B.资产类调整项目C.扣除类调整项目D.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调整项目【答案】C ▲收入类调整项目:1.视同销售收入(非常重要,掌握)先填附表一 注册税务师模考中心 2.接受捐赠收入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4.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案例 1】A 企业向 B 企业投资 1000 万元,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 800 万元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 万贷:银行存款 1000 万【案例 2】A 企业向 B 企业投资 800 万元,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000 万元账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 万贷:银行存款 800 万营业外收入 200 万税法规定:以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应为 800 万,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00 万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填报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亏损或应分享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利润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提示:投资方权益法下确认的损益,税法不承认,所以调整7.特殊重组(了解)8.一般重组(了解)9.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10.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11.境外应税所得12.不允许扣除的境外投资损失13.不征税收入提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 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明确: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未按规定进行管理的,应作为企业应税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14.免税收入(先填附表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上述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5.对企业取得的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国税函[2010]79 号文明确:“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册税务师模考中心 15.减计收入(先填附表五)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
16.减、免税项目所得(先填附表五)如: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节能、环境保护、技术转让等17.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先填附表五)18.其他▲扣除类调整项目1.视同销售成本2.工资薪金支出“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提醒注意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明确: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3.职工福利费支出:14%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①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②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③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国税函[2009]202 号文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余教育经费按比例扣但培训费用不能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准确划分的及扣除职工培训费后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一律按 2.5%的比例税前扣除5.工会经费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24 号规定,自 2010 年 7 月 1 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6.业务招待费支出提示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明确: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 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提示新政策:财税〔2012〕48,就有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暂时性差异)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8.捐赠支出9.利息支出10.住房公积金1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注册税务师模考中心 12.税收滞纳金13.赞助支出14.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15.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16.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17.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18.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19.加计扣除20.其他▲资产类调整项目1.财产损失2.固定资产折旧3.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5.无形资产摊销6.投资转让、处置所得7.油气勘探投资8.油气开发投资9.其他▲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作调增,本期将预售收入转为销售收入已征税的预计利润作调减。
▲6.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7.其他(4)税收优惠明细表(附表五,教材 229 页)【例题·单选题】下列可享受优惠政策的项目中,不通过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