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云港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3万辆项目 环评报告书.pdf
72页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名称 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 3 万辆项目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2207-320722-89-01-319947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人 苏*克 联系方式 135*9831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徐许路东 地理坐标地理坐标 118 度 29 分 8.4938 秒,34 度 31 分 18.5196 秒 国民经济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85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项目审批(核准(核准/备案)部备案)部门(选门(选填)填)东海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备案)文号(选填)东海行审备2022204 号 总投资总投资(万元)(万元)12000 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100 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比占比(%)0.8%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2 个月 是否开工是否开工建设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用地(用海)面积(面积(m2)33333m2(约 50 亩)(不涉及用海)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规划情况况 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影响评价情况情况 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原东海县环境保护局 东环发201663号 规划及规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产业定位、产业布局: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产业定位为:循环产业(再生铝冶炼加工、2 再生橡胶、再生塑料、车辆拆卸、废油回收等)、金属制品加工(废钢铁熔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制造等)、食品(含白酒制造)、新材料(石英材料及其它功能材料),配套仓储物流。
本项目属于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主要进行废旧汽车整车拆解,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所用土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目污染理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周边的环境质量,因此选址是合理的且符合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的园区产业定位其他符其他符合性分合性分析析 1.“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734号),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马陵山水源涵养区,详见表1-1表表 1-1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号)生态生态空间空间保护保护区域区域名称名称 主导生主导生态功能态功能 范围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面积(平方公里)方位方位距离距离 国家级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态保护红线范围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范围 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生态保护红线护红线面积面积(平方(平方公里)公里)生态空生态空间管控间管控区域面区域面积(平积(平方公方公里)里)总面总面积积(平(平方公方公里)里)马陵山水源涵养区 水源涵养/西山林场、黑龙潭水库及周边的芦窝村、麻疯病院、山里岩、上河村、道埝村、陈洲村等。
石埠水库及桃林镇的彭才村、西埠村、桃西村、桃北村、官庄村、及山左口乡的大贤庄村、南古寨村等(其中,TC25、/93.62 93.62 NW220m 3 TC26 两个地块已调出,面积 228.6904公顷TC25 地块面积 14.7610 公顷,为山左口镇工业集中区;TC26 地块面积 223.6519 公顷,调出面积绝大部分为桃林镇现状集中连片镇区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 号),分析项目相符性表表 1-2 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 号)相符性分析表号)相符性分析表 指标指标设置设置 管控内涵管控内涵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性性 大气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到 2020 年,我市 PM2.5浓度与 2015 年相比下降 20%以上,确保降低至 44 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 35 微克/立方米到 2030 年,我市 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0 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 3.5 万吨,NOx控制在 4.7 万吨,一次 PM2.5控制在 2.2万吨,VOCs 控制在 6.9 万吨。
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 2.6 万吨,NOx 控制在 4.4万吨,一次 PM2.5控制在 1.6 万吨,VOCs 控制在 6.1 万吨根据2021 年东海县环境质量报告书,东海县 PM2.5、PM10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县重点推进散煤管控、烟花爆竹禁放、“散乱污”整治、砖瓦厂和燃煤小锅炉等的整治,突出工业企业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空气质量总体上向好的方面发展相符 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到 2020 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 I 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 V 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 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 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达到 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 类比例保持 100%,水生态系功能基本恢复2020 年全市 COD 控制在 16.5 万吨,氨氮控制在 1.04 万吨,2030 年全市 COD 控制在 15.61 万吨,氨氮控制在 1.03 万吨。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河流为西大河,据江苏泰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蓝天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0年 9 月对西大河的监测结果可知,西大河内主要污染因子监测项目值均符合地表水类标准另外,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水环境功能类别相符 土壤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土壤环 相符 4 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无相关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 号)要求相符本项目所在地执行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240m3/a)、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1032m3/a)和初期雨水(594m3/a)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接管至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车辆拆卸废水净化工程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园区内拆解车间地面冲洗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东海县桃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西大河。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区域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 根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 号),分析项目相符性表表 1-3 项目与连政办发项目与连政办发201837 号相符性分析表号相符性分析表 指标指标设置设置 管控内涵管控内涵 项目情况项目情况 相符相符性性 水资源利用管控要求 严格控制全市水资源利用总量,到 2020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29.43 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 2500 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要比 2015 年下降 28%和 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 0.60 以上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 年修订)执行到 2030 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30.23 亿立方米以内,提高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用水由市政管网提供,对照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 年修订)中无限制本项目行业用水相符 5 土地利用管控要求 优化国土空间开展格局,完善土地节约利用体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土地开发总体强度。
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和市区级其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平均投资强度分别不低于 350 万元/亩、280 万元/亩、22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分别不低于 520 万元/亩、400 万元/亩、280 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 30 万元/亩、20 万元/亩、15 万元/亩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 1.0,特殊行业容积率不得低于 0.8,化工行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 0.6,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 1.2,绿地率不得超过 15%,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用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 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15%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位于市区级其他工业集中区,其投资强度为240 万元/亩相符 能源消耗管控要求 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 2020 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目标控制在 161 万吨标煤以内,全市煤炭消费量减少 77 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 65%以上各行业现有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执行,新建企业能耗严格按照相应行业国家(或省级)标准中对应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准入值执行。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能源消耗为 500万千瓦时/a,用水量950m3/a,折标准煤约306t相符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资源利用上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7 号)要求相符本项目与当地资源消耗上限要求相符4)负面清单 本项目与连云港市基于空间控制单元的环境准入制度及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连政办发20189 号)的环境准入要求对比分析见下表表表 1-4 本项目与环境准入有关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本项目与环境准入有关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序号号 相关要求相关要求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相相符符性性 1 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主体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按规划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相符 2 依据空间管制红线,实行分级分类管控禁止开发区域的,禁止一切形式的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内实行有限准入的原则,严格限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建设活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不属于禁止开发区域内,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区、洪水调蓄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海洋保护区等生态红线管相符 6 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