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劳动工资工作岗位职责(多篇).docx

79页
  • 卖家[上传人]:li****90
  • 文档编号:328528345
  • 上传时间:2022-07-30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62.06KB
  • / 79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劳动工资工作岗位职责(多篇)推荐第1篇:劳动工资科岗位职责 劳资科岗位职责 1、服从公司的统一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向公司负责 2、拟订本科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3、负责审核公司每月的工资报表 4、负责公司的劳动报酬管理工作; 5、严格遵守“劳动法”及地方政府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工作,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 6、负责办理公司职工的劳务纠纷处理; 7、搞好公司人员统计管理工作; 8、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2篇:劳动工资员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批准的报酬分配方案,负责审定各类员工的薪资标准和奖金发动标准 (2)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全公司工资调整工作,以及因试用、转正、转岗、升降职、退休和奖励带来的个别员工工资变动 (3)负责员工考勤、调休、请假、加班管理与统计,按考核规定具体审定各部门职工月工资、季度、年度奖金和津贴的发放 (4)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审定劳保、医疗、养老、失业和福利等项目和支出水平,为各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 (5)细化劳动工资管理规章,加强检查和监督,对违反劳动纪律人员按规定给予教育、批评或处罚。

      (6)建立工资台帐,负责及时、准确地编制劳动工资方面的统计报表,提出有关的统计分析报告和改革建议 (7)核发工作证、工号牌卡和劳保防护用品 (8)配合有关部门和方面做好医疗保健、结婚、计划生育、人口统计、社区选举和劳动争议等具体工作 (9)完成人事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推荐第3篇:公司劳动工资员岗位职责 标准人事文档 劳动工资员岗位职责 (1) 根据公司批准的报酬分配方案,负责审定各类员工的薪资标准和奖金发动标准 (2) 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全公司工资调整工作,以及因试用、转正、转岗、升降职、退休和奖励带来的个别员工工资变动 (3) 负责员工考勤、调休、请假、加班管理与统计,按考核规定具体审定各部门职工月工资、季度、年度奖金和津贴的发放 (4)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审定劳保、医疗、养老、失业和福利等项目和支出水平,为各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手续 (5) 细化劳动工资管理规章,加强检查和监督,对违反劳动纪律人员按规定给予教育、批评或处罚 (6) 建立工资台帐,负责及时、准确地编制劳动工资方面的统计报表,提出有关的统计分析报告和改革建议。

      (7) 核发工作证、工号牌卡和劳保防护用品 (8) 配合有关部门和方面做好医疗保健、结婚、计划生育、人口统计、社区选举和劳动争议等具体工作 (9) 完成人事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标准人事文档,标准人事文档,标准人事文档,标准人事文档 标准人事文档 推荐第4篇:劳动工资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劳动工资全面工作2.负责辖内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呈报及发布工作3.负责辖内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测算及发布工作4.负责辖内人工成本预警制度的建立5.拟定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分配制度6.拟定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办法并组织实施7.指导辖内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和集体合同协商机制 推荐第5篇:劳动工资科工作职责 劳动工资科职责范围 部门性质:工资报酬和劳动力资源管理; 管理权限:受人事部委托,行使对公司员工工资报酬和劳动力资源调配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管理职能;合理地组织公司劳动报酬和劳动力资源管理工作,以实现用最小合理地投入达到最大产出之目的;主要职责: 直接上级:人事部; 1.服从人事部的统一指挥,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人事部负责;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行使公司给予的管理权力,杜绝一切越权事件的发生; 3.拟订本科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4.负责编制公司每月的工资报表,并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编制公司每月的工资报表,并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工资发放工作; 6.负责公司的劳动报酬管理工作; 7.公司劳动力资源的调配; 8.负责编制公司员工需求计划及员工的招聘; 9.负责办理公司员工的劳务纠纷处理; 10.员工日常考勤管理工作; 11.协助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2.协助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3.协助搞好公司人员统计管理工作; 14.协助建立员工的工作业绩档案,组织对员工的考核; 15.协助公司的共青团、工会、妇女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16.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6篇:劳动工资 劳动工资统计指标解释和问题解答 (2022年11月) 一、指标解释 1.单位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2.在岗职工: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本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丧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3.其他从业人员:指各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民办教师、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在单位中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在校学生 4.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指由于各种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或工作单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5.内部退养职工:指接近正常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退出工作岗位,并办理了内退手续,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单位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的职工 6.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个部分 7.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的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8.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生活费:指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在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期间从本单位领取的生活费用(不论资金来源,只要是通过企业发放的,都应统计在生活费中) 9.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且已在1983年以前评定了专业技术职称或在1984年以后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含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资料、档案、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企、事业单位下设的职能机构、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10.国有控股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的通知》(国统字[1998]204号文)精神,国有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

      该项指标由全部法人企业单位填报 “国有控股”可分为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相对控股(含协议控股)两种国有绝对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含协议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股) 11.单位数: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劳动统计原则上以填报基层年报表(I102-1表)的单位作为计算单位数的依据 12.长期病、休假人员:指劳动关系在本单位,但因病、事假离开工作岗位半年及半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由单位派出或自费长期学习的人员 *13.死亡:减少人数中的死亡指标,指因各种原因死亡而发生的减员 二、问题解答 1.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如何统计? 答: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应作为“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来统计 2.银行储蓄代办员、保险公司保险代办员以及保险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应如何统计?答:金融保险单位雇佣的专职代办员应由金融保险单位统计为单位从业人员,其分组放在“其他从业人员”中,发放的劳动报酬放在“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中。

      兼职人员暂不统计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则无论兼职或专职都应作为从业人员统计 3.兼职人员应如何统计? 答:兼职人员应由其档案关系所在的单位统计为“在岗职工”,其兼职单位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如其档案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则其所有工作的单位都作为“其他从业人员”来统计 ☆4.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如何计算 答:建筑企业在编在册人员应统计为在岗职工另外,建筑企业外发工程现象较为普遍,由于承包方的工程完成量计入发包企业,因此,承包方使用的用工人数应计入发包方单位从业人数,统计为其他从业人员;相应地,其劳动报酬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中5.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是否应统计为工资? 答: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6.单位代职工个人交纳的各项扣款,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统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房水电费等是否应计入工资? 答: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各类代扣款都应计入工资统计。

      但是按照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单位拨付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费用则不计入工资总额简单讲就是个人缴的各项费用都进工资总额,单位缴的则不进 7.一次性买断工龄所支付给职工的费用应如何统计? 答:一次性买断工龄所支付给职工的费用从性质上说属于保障性质而非劳动报酬性质,因此,不应统计为工资 8.房改一次性补贴和按月发放的补贴是否统计为工资? 答:由于各地房改政策不尽相同,因区别对待总的原则是:如果该项补贴为专款专用,应不作为工资统计,如由职工自行支配则应统计为工资 9.金融保险单位职工的误餐补贴如何统计? 答:各金融保险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统计口径要求按月发给职工的误餐补贴应按统计制度要求全部计入职工工资总额 10.职工借调到外单位应如何统计? 答:按现行制度规定,职工借调到外单位应由支付工资的单位统计但由于借出单位和借用单位都支付工资(奖金或补贴。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