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5篇)》.doc
3页学校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方案(5篇) 学校中层干部岗位竞聘工作方案(5篇) (篇一) 为提升学校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队伍,经学校支委会研究决定增设教学副主任、政教副主任两个管理岗位根据大教委(202)11号文件即局属学校聘任中层干部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现有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在2月末进行新增两个中层岗位竞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竞聘原则 按照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局属学校聘任中层干部的指导意见进行通过民主选拔,坚持公开、公正及择优原则 二、 竞聘领导小组 三、 竞聘岗位及职数 教学副主任(1人),政教副主任(1人) 四、 聘期 以上岗位聘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五、 竞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 2、 为人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过班主任工作。
3、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教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4、 在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5、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 教学副主任要在学科教学中有一定影响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政教副主任要有较强的管理学生的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 岗位的基本职责 教学副主任要协助教学主任做好教学方面相关工作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政教副主任要协助政教主任做好政教方面相关工作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 聘任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1、 发布公告和动员在全校公开竞聘中层干部的方案,公开竞聘职位与竞聘条件,明确竞聘程序与方法,使全校教职工认识竞聘意义,积极参与竞聘活动 2.公开报名阶段: (1)7月18日,教代会审议通过竞聘方案 (2)7月19日,公布竞聘方案 (3)7月20日——7月22日,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都必须填写真实可信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校长室许校长2662030898@.com。
群众举荐必须有三人以上,材料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阶段:7月23日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名单 4.公布名单阶段:7月24日公布竞聘人员名单 5.演讲答辩、民主评议阶段:7月25日上午8:30竞聘人员在教师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讲答辩,介绍自己的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任职优势、任职设想和措施等全体教代会代表及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竞聘演讲,结合平时对竞聘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进行综合评议 6.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7.颁发聘任书 8.聘任结果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七、有关说明 1.中层干部的选任、聘用及管理按《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修订)》(武教委〔202〕09号)文件精神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 2.本次中层干部的聘任期自**年9月起,原则上三年一聘聘期内,校长室可以根据学校需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3.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制后,校长室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对中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情况。
4.中层干部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有关程序校长室可以决定解聘或终止聘任; (1)本人要求辞职的; (2)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学年度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3)本人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5)因组织原因岗位需变动的; (6)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 5.原中层干部自选举之日起所任行政职务自行中止 6.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要严格履行相应职责,认真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享受相应待遇 7.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五) 为认真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依据《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和现阶段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竞聘岗位: 1.总务处主任1名 2.总务处副主任1名。
二、竞聘对象的条件和资格 1.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爱岗敬业,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3.工作勤奋,廉洁自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竞聘资格: (1)总务处主任:在学校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满两年或现任中层正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2)总务处副主任:教龄或工龄满三年,且在本校工作经历满一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三、竞聘程序 1.酝酿动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学校党委在一定公布选任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民主推荐以组织推荐、群众互荐、毛遂自荐等方式进行个人报名时间为6月14日-6月21日,报名地点:学校办公室。
3.确定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由党委书记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5.公开竞聘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基础上, 经领导小组审查、公示后,符合条件者按照不少于1:2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入选人员进行竞聘演讲, 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考察,最后由党委根据专家组意见、民意测验等再作综合考察如符合条件者未达到比例,则由党委决定其它方式进行选拔 6. 任前公示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然后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5天 7.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校长作出聘任决定, 并颁发聘书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 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一年, 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 8.任前谈话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委指派专人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组织廉政知识和法律知识测试 四、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纪律和监督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追责”监督体系。
凡是参与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选任责任,并成为潜在的“追责”对象 2.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违反规定程序任免干部,严禁违规破格提拔,严禁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严禁在干部任免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和营私舞弊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有关人员不得泄露干部选拔任用相关事项竞争性选拔时考评打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不得打人情分考察干部必须公道正派,反映情况、民主测评应当客观公正,任何人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4.被选拔对象应坦诚对待,不得弄虚作假或拉票说情,一旦发现查实后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按纪律规定追究责任 5.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资格关、程序关和廉政关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要对拟任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充分发表意见同时,与学校纪检组充分沟通,听取意见,共同把好拟任人选廉政关 6.举报: 六、本次竞聘工作周期为**年6月—8月,本工作方案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