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风俗习惯.doc
5页苗族风俗习惯 苗族风俗习惯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她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至清代末期,她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别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湘西,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敞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多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
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来宾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口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构造、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措施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装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
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存有的地区苗族尚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风俗习惯指个人或集体的老式风尚、礼节、习性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风俗由于一种历 史形成的,它对社会成员有一种非常强烈的行为制约作用风俗是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基本和相辅部分重要涉及民族风俗、节日习俗、老式礼仪等等 风俗习惯 (fēng sú xí guàn) 解释:个人或集体的老式风尚、礼节、习性 出处:邓小平《有关西南少数民族问题》:“例如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尊重藏民的风俗习惯、宗教信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