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内部结构的矛盾、张力与文明自身的突破.doc
4页1文明内部结构的矛盾、张力与文明自身的突破(一)高 2015 级 13 班 钟豪一、 文明内部结构的矛盾、张力与文明自身的突破雅斯贝斯最早在其著作《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中阐述了其关于文明“突破”的理论当然,他的理论是用以研究分析轴心期文明与前轴心期文明表现在人类自我意识觉醒(亦即意识形态方面)上的但是,笔者以为,其理论也应是可以广泛的应用于世界其它存在轴心期文明(或者是存在有具有类似于轴心期文明“突破”的文明)的大部分乃至全部发展阶段的内部社会政治与经济结构方面它们的社会结构上的突破是否存在的标准是看其内部是否产生了矛盾或张力所以我们为简要地叙述这一问题便先对雅斯贝斯认为可以代表人类共同进程的关键历史性突破经历过轴心期的中国、印度和西方(在此包括欧洲古典文明与欧洲近代文明)三大文明展开讨论中华文明(在此分为轴心期与后轴心期两个阶段)轴心期雅斯贝斯将公元前八世纪至公元前三世纪划分为轴心期,对之于古中国,公元前 770年进入春秋时期,公元前 475 年进入了战国时期,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公元前206 年进入了西汉王朝故此,中华文明的轴心期连同为之奠基的三代是一个漫长的时间段也是一个有着激烈变革的时间段,在这以东周为主的时期的讨论中,我们也必须考虑在其之前的夏商西周为之打下的基础。
在夏商周三代中,也应被划为两个部分,这一划分的标准即是国家结构夏商虽然可以被称为中华文明早先的两个国家存在,但绝不是统一的,也不是中央集权的夏代和商代都不是中央集权的国家,而是以众多方国为臣属,以夏国和商国为核心的方国联盟,也就是共主时期所谓共主,是在许多同时存在的方国中,弱国向最强大的国家称臣,但是强国的通知并不能深入到方国的内部结构故而,在夏代和商代,国家的结构比较松散,夏朝和商朝与方国的关系往往受王朝实力的影响当王朝势力大时方国便称臣,当王朝势力衰微时方国便不再承认这种臣属关系而趁机发兵取而代之夏商灭国也在与此到了西周,境遇就不同了较之前代,西周推行了分封制度周王将占领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诸侯,这样便使诸侯在各地建立起隶属于王朝的地方政权,协助对全国进行治理我们再回顾西周的分封形式,一种是对各地原有的方国进行册封,这种分封实际上是对原有各地方势力在新兴王朝中政治地位的变相承认,其实质并不包含土地与人民的授予也就与夏商时期的共主方式无二,周王对其控制力是有限的后来的武庚叛乱,溯其历史根源也应源于此另一种分封是按照血亲政治的原则,对周王子弟、同族、亲戚、功臣进行分封 《荀子·儒效》中说:“周分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焉。
”可见这种分封方式是以主体的大规模形式存在,其典型,便是周公平武庚之乱后的分封在这种分封制度上诸侯对于周王的臣属关系是明确了的总言之,在由夏商到周的政治结构发展中,中华文明的国家形态总体是朝前走去的,中央王权得到加强,对国家内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做了更加明确的且较为有力的界定但是,东周以来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由于地方诸侯疆域的不断扩大(如位于中原边缘地带的秦、楚、晋、齐、燕诸国) ,势必导致向下层次的分封的广泛施行,这也势必导致分离主义倾向的发展而且为了统治需要,也就会有大量的士大夫被派遣管理新开辟的土地,便有了与之相应的郡县制度的产生,原有的统治权威及其基础的势力减弱而到了战国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土地私有化的进程,井田制遭到破坏维系原有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逐渐崩溃又与之相应的,农民阶级的产生正是从另一个方面代表了对原有封建制度产生最强有力威胁的新因素随着这种松动的且改变的封主与封臣的关系,郡县2制与“士”阶层的兴起便得到了巩固在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便加快了中国原来以贵族为基础的旧式王权转变为以“士”为基础的新式王权的进程通过这些变法,打破了西周的分封制所造成的那种层级的权力分割所造成的分离主义倾向,使一切权力都集中到了国君手中,造成了以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新型王权。
新王权在经济上不再依靠贵族的贡赋而是依靠农民的税赋,军事上不再依靠贵族的协同作战而有了农民作为充足的兵源保障这也就是新型王权得以建立的基础,也就是中华文明在轴心期表现在社会政治结构层面的“突破” ,而此“突破”的矛盾、张力就是“王权要集中权力与封建制要分散权力的对立” 后轴心期我们之前所涉及的关于轴心时期中华文明的讨论所得出的结论是“王权要集中权力与封建制要分散权力的对立”的矛盾与张力造就了轴心期的中华文明表现的“突破” ,其表现即为封建制的消亡与以郡县制的崛起为代表的新型王权的确立,这便形成了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政体我们再循此逻辑,继而考察轴心期之后的中华文明,在此称那一段时期为“后轴心期” 如果我们单纯由矛盾、张力而寻找突破是困难的,那么我们反其道而行,先寻找其突破而演推至其矛盾与张力下面还是从社会政治结构此一方面说起:中国历史有一特点,是朝代的绵延更迭,在朝代更迭的交际之时往往催生着各种新的元素我们总的看每一朝的末期,总是普遍存在一种状况,即土地兼并严重,农民的大规模逃亡(其结果就是国家掌控的人口数减少与农民起义的爆发) ,王朝的危机也由此显现一是王朝税收的无法保证,导致国家机器运转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中央便无法通过财政这一手段加强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垂直管理关系;二是国家没有足够的兵源来补充国防。
针对以上状况为了维持国家的运转,中央一般会选择赋予地方以更大的自治权力(如征税权、加大征兵力度、设立地方武装) ,这样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缓解中央政府的危机并且使地方政府获得一定的自主权有利于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但是这样也埋下了致命的因,终造成了亡国的果一则是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日衰,对地方的放权无疑会促使地方割据势力的膨胀,而且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由于土地兼并农民的逃亡使国家可控制的人口数锐减,国家兵源无法保证,对地方放开征发兵员的权力以及地方武装的权力又会为地方势力形成武装割据创造极佳的条件,是地方分离主义倾向日趋严重;二则是这种地方放权其目的是为了在有限掌握的农民手中攫取尽可能多的利益来弥补因土地兼并而带来的税收、劳役与兵源的损失,其结果即是农民受到更彻底的剥削而这一方的农民也就不得不也加入到逃亡的队伍当中去,于是农民随之所积聚的愈来愈大的压力再加上个别人物的组织农民起义便就此爆发,打击了王朝也打击了地方势力这样,中央王朝为了维护自己的通知必将加深我们前面所提的两个措施的实施力度,一个恶性循环也由此显现随着新一代王朝的建立其首要的便是对土地进行重新的分配,又随着土地兼并地逐步发展而陷入了上述的恶相循环之中。
中国古代的王朝便是在周期性与无二性地重复着前朝的悲剧那么通过我们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将中国古代政治结构中的三重元素清晰地划分出:王权、地方势力(贵族) 、农民它们三者所构成的矛盾与张力贯穿于中古史的全面,然而它们为何没有促成政治结构的新的突破呢?原因在于,这种矛盾与张力是无新意的,它的最初出现是在东周时期,王权的力量与贵族的力量到了一种应该相互地址并使一方取得暂时胜利的状态,它的这种突破被最大程度地展现出来使文明内部社会结构能向不同于之前的更高阶段发展然而历史也有其时代适应性,当文明自身内部的矛盾、张力长期固态时便会产生惰性,使文明的主体也就是“人”认识到一种可循的规律给了在意识形态上更为保守的中国人以机会可趁,来寻着历史的脉搏自处于东亚的一隅之间但是这种规律应是无意识的,在我们上面所说的王权与地方势力的矛盾下,其突出的3表现便是历史上反复出现的统一与分裂这种客观事实也说明文明内部的矛盾与张力不仅决定了文明的突破也会使其矛盾与张力的更新得到遏制从而失去更上一层楼的动力仅在文明内部环境下的发展无法早就文明不断的突破尽管中华文明在长时间内斗保有较强的生命力但如果没有外来因素的影响来使其产生新的矛盾与张力,中华文明也会同西方古典文明一般自向于毁灭。
欧洲古典文明与欧洲近代文明欧洲古典文明在论述轴心期文明早期国家形态时,我们都会注意到普遍存在一个城邦阶段于其间根据这一现象,我们便先由城邦时期前后的政治结构特点来考察轴心时期的古典文明亦即古希腊、罗马文明首先是城邦的演成关于城邦,我们应明确一个概念正如法国人类学家库朗热在其著作《古代城邦-古希腊罗马祭祀、权利和政制研究》中曾说:“城邦与城市在古语中并非同一城邦是各家及各部落互相结合所形成的宗教与政治团体,城市则是这个团体进行集会、居住和神庙的所在 ”故此,城邦应是一个社会组织概念而非区位概念于是,我们要由此提问:城邦是何以演成的?城邦作为一个早期的国家形态,虽不成熟但也有一些应有的特征其中一条便是阶级的分化而在古希腊社会,阶级分化首先不是从财产分化开始而是从富人对穷人的役使开始的这里,我们便引入一个“家庭”的概念帮助大家理解我们一般认为古希腊和罗马的早期国家亦即城邦是以家庭为基础产生的这一种“家庭”(或者更确切地称之为“父系家庭” )所演成的国家的政治权力是由父系家庭内部的家长权力逐渐演变而来的这种权力也有一重要的基石即“家庭宗教”就是对家火和祖宗的崇拜,是一种对于血缘的重视这样就使得家庭具有一股向心力,而随着我们前面所说的富人对穷人的役使,使得大量奴隶得以进入家庭结构之中也为它带来了新的活力与新的力量。
家庭必然发展扩大而形成氏族,它作为家庭之上最初的社会组织形式因为仍有父系家长的存在,也就形成了一定的公共权力而随着氏族扩大形成族盟(古希腊称之为族盟,罗马称之为胞族) 然后又基于宗教所充当的粘合剂的作用使之团体能依旧有着向心力来促进其发展(当然,这也需要一定的宗教自觉)继而形成部落的过程中,公共权力的不断放大为以后由部落联合而形成的城邦打下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城邦及其权力由此产生由以上的分析中我们不仅可以大致勾画出城邦的演成过程而且还可以看到两个极重要的元素一个是宗教,一个是奴隶的加入下面我们便可以由这两个重要的元素开始推发出我们所需研究的内容我们前面说了,城邦的阶级分化是源于富人对穷人的役使但可知的是,城邦内部的人口是有限的,所以奴隶源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的面前是通过什么样的形式来为古希腊提供了充足的奴隶源来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呢?答案即是战争在古希腊早期国家中,阶级分化虽源于富人对穷人的役使但其真正普遍存在并作为基础的还是本邦人与外邦人之分这样一点在我们所讲的家庭宗教之中也可以得到映证 “通过宗教仪式,可以在城邦内部形成一种极端排外的爱国主义力量,这一力量是城邦发展和繁荣的基础 ”于是,唯有通过战争这一手段进行财富和人口的掠夺。
然而古希腊的发展也告诉我们,这样的阶级划分也绝不是一成不变的首先是由于对外的战争势必会造成本邦人数的不断减少,所以必须一定程度上吸纳外邦人进入城邦的军事队列,如此,外邦人便有了公民的义务那么公民权利的获得也是可见的再者,随着国土的扩张,统治的人口数也会大量增加那么吸收这些外邦人也是所需的了我们上述说的是在城邦内外方面对城邦中的奴隶与公民的关系进行简要的叙述,在其中我们其实可以发现,我们正在接触一对矛盾,即使城邦对外的矛盾随4着统治人数的减少和被统治人口的增加而产生的不协调发展的矛盾我们把目光再放回城邦内部,原有氏族内部我们一直强调,城邦是由父系家庭演变而来的在父系家庭中,联系到我们之前所说的家庭宗教,正是由于只有男性才是继承家火的血脉,所以由此决定了父亲和丈夫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这样,既然只有家长才享有这种权利,那么长子与非长子无疑在政治地位上会有不同的待遇其内部财产的分化也就由之产生了而且由于个体的差异,有些人可能会因欠债而失去土地、财产,债务奴隶的问题也就有了据此,我们可以归纳出存在于城邦内部的另一矛盾了正是由于城邦时期这些内外矛盾(这里的内外是针对于个体城邦来说,其本质还是都涵盖于同一文明之中) ,就出现了城邦国家必然被以地域和财产、才能为基础的王国所取代的历史发展趋势,而这种发展趋势又必然在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造成巨大的变革。
这就是这一时期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