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pdf
4页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1、宋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宋涛拒不支付 133 名工人工资,欠薪金额达80 余万元,并采取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基本案情】2014 年 3 月,宋涛在中山市古镇经营天创餐饮娱乐服务中心、渔民码头饭店期间,分别拖欠唐某等78 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527806 元、邓某德等 55名工人工资 279213 元后逃匿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举报后,介入调查并先后发出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指令书责令宋涛支付所欠工资,但宋涛一直拒不支付当地有关部门协调场地出租方垫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后,及时缓解了矛盾,宋涛一直未能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2015 年 5 月 4 日,宋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今天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宋涛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意义】餐饮业是城市一大用工主体,渐成欠薪高发区,本案涉及被欠薪人数多达133 人,欠薪数额 80 余万元,社会危害性较大被告人采取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数额较大,且到案后未能积极筹款或采取其他方式偿还并赔偿工人工资,根据其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宋涛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故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2、许毓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许毓民拖欠 49 名工人工资共 338775 元人民币,之后逃匿到贵州,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许毓民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 元基本案情】2013 年 8 月 15 日,许毓民承建某市新风市场建筑项目,2014 年 11 月 8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至当月底,拖欠49 名工人工资共 338775 元人民币,之后逃匿到贵州 2015 年春节临近,工人张金华等人向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案,该局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未果,致使工人们无法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2015 年 5 月 14 日,公安人员在湖南省贞丰县抓获许毓民2015 年 12 月 17 日,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许毓民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 元意义】根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转移财产、 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数额较大被告人许毓民作为有法定义务支付工人工资的包工头,明知未支付完毕工人工资而离开河源,且将关机无法联系,属逃匿行为。
其行为直接导致49 名工人春节期间被拖欠工资 33 万余元,属数额较大,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明知故犯,主观恶性大,且没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依法从严惩处3、梁海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梁海文拖欠 22 人工资合计人民币 331706 元,拒不支付并逃匿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梁海文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基本案情】2011 年 5 月 12 日,被告人梁海文承接了位于佛山市金本工业园佛山市合竣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及仓库建设工程,之后雇请多名工人入场施工期间,梁海文在收到合同约定的95%的工程款后,以工人工资上涨导致工程亏损为由,拖欠李胜文等 22 人工资合计人民币331706 元2013 年 1 月 28 日,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梁海文支付,被告人梁海文拒不支付并逃匿,2015 年 4 月 11 日在广西北海火车站被抓获2016 年 4 月 7 日,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梁海文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 元意义】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用人单位或个人依法支付劳动者报酬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必须将向劳动者支付报酬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予以完成。
用人单位或雇主应当靠自身业已具备的偿付能力,而不是依靠使用劳动者后获取的收益来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否则无异于用人单位或雇主把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经营风险转移由劳动者承担, 以对劳动力的无成本无风险的使用来获取经营利润被告人梁海文在收到合同约定的95%的工程款后,以工人工资上涨导致工程亏损为由, 拒不支付工人工资, 其理由不能成立; 在收到劳动监察部门的通知后,以逃匿方式拒绝支付工人工资,数额较大, 且属于有支付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情形,主观恶性大,无悔罪表现,应依法严惩4、李文胜、赵钢、董仲宝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李文胜、赵钢、董仲宝拖欠 217.4 万元工人工资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三被告人分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筹款清欠工资, 陆续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完毕 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同时均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 元基本案情】2014 年 4 月 17 日,被告人李文胜、赵钢、董仲宝以安阳市文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建珠海横琴总部大厦(一期)裙楼工程,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暂估为 9967468 元。
后因工程量增加,至2015 年 2 月 10 日,工程进度结算总额为 10423124 元,三被告人在收到工程进度款990 万元后,仍然拖欠217.4 万元工人工资 2 月 11 日,当地有关部门发出《责令支付劳动报酬通知书》支付期限届满时, 20 多名工人因找不到李文胜、赵钢、董仲宝等人而无法领取工资2 月 13 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被告人分别于2 月 13 日、4 月8 日、7 月 31 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 月 15 日,珠海横琴总部大厦发展有限公司垫付工人工资1598627 元 3 月 30 日,赵钢返还了该部分垫付款项此后,董仲宝积极筹款清欠工资,陆续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完毕2016 年 1 月 12 日,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文胜、赵钢、董仲宝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同时均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 元意义】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打击恶意欠薪,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被告人如果能够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欠薪人数多, 涉案金额大, 本应从严惩处, 但是三名被告人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赵钢、 董仲宝在一审宣判前积极筹款还清工人工资,是具体的认罪、 悔罪表现, 依法均可从轻处罚, 法院对 3 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并适用缓刑是适当的5、付国平、林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付国平、 林霞拖欠 118 名工人工资 1006668.9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偿付完毕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变卖公司库存和部分设备,全额支付了所拖欠的工人工资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 元基本案情】2009 年 7 月,被告人付国平、林霞登记成立了欧卡索妇婴用品有限公司,两被告人分别占公司的49%、51%股权,林霞系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3 月,双方终止合作但合作期间,该公司拖欠118 名工人工资 1006668.9 元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同年7 月 13 日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付国平、林霞未在规定时间内偿付完毕同年8 月 11 日,民警在桂城街道综治办抓获林霞同年9 月 1 日,该公司变卖库存和部分设备,全额支付了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次日,民警在银川火车站抓获付国平2016 年 1 月 20 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付国平、林霞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0 元意义】被告人逃避支付上百名工人的工资,数额达百万余元,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 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是,二名被告人所在公司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主动变卖公司产品和设备,全额清欠了工人工资, 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