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澄迈段.doc
5页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澄迈段 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 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经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澄迈段埋设管道长约 28720 米、建设阀室 1 座等为 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个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 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 2.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征地(含租赁土地) 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期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4.依法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 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二、工作机构 为推进征地拆迁工作步伐,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县 政府成立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澄迈段征地拆迁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协调该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 下: 组 长:黄富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 昌(县国土环资局局长) 潘思群(县工信局局长) 成 员: 李道强(县财政局局长) 颜为文(县住建局局长)王上明 (县人社局局长) 符司铭(县审计局副局长) 王川山(县国土环资局副局长) 王开武(县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符朝良(国营红光农场场长) 岑 军(福山镇镇长) 刘青传(大丰镇镇长) 吴先强(老城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征地工作组, 办公室设在县国土 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川山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各 项工作,草拟有关文件,做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成 员由 王广秀(县土地估价与测绘所所长)、 陈源(县国土环资局干 部)、吴华文(县国土环资 局干部)等组成。
征地工作 组负责实 施项目征地工作,并协助中石化海南分公司做好 临时用地的 租赁及拆迁工作 三、征收土地和临时使用土地范围 (一)征收土地阀室建设拟征收土地位于福山镇头神村,用地总面积 0.063 亩,土地所有权属于福山镇头神村民小组 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临时使用土地为线状地,长约 28720 米,宽 8 米, 起自澄迈福山镇美若村村民小组与临高县交界处,沿西线高 速公路南侧向东,至金马大道转向北至至马村油库止,途径 澄迈县福山镇、国营红光农场、澄迈华侨农场(大丰镇)、老 城镇马村片区,用地面积约 344.6061 亩,其中福山镇段 92.1775 亩、国营红光农场段 91.0207 亩、澄迈华侨农场(大丰镇)段 101.0018 亩、老城镇(马村片区)段 60.3431 亩(以实 际用地核算为准) 四、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福山镇头神村民小组集体 土地补偿按照《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规定的片区标 准执行,即 48510 元/ 亩 (二)临时使用土地补偿标准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按每 亩每年 2000 元执行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 物补偿标准按照《洋浦-马村成品油管道工程澄迈段征地补偿 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征地工作措施与时间安排 (一)澄迈段用地拆迁工作拟按福山镇→国营红光农场 →大丰镇(澄迈华侨农场)→老城镇依次推进,采取分段定界 放桩,土地权属、地 类、青苗及附着物等调查清偿工作顺次 跟进的方式进行阀室建设用地的征收工作由县国土环境资 源局组织实施,临时使用土地的租赁及其拆迁工作由中石化 海南分公司组织实施为确保完成项目用地征收和拆迁工作, 初步拟定下列工作计划: 1.任务与时间安排(2013 年 3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共计 122 天) 福山镇段(2013 年 3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0.063 亩阀室建设用地和宽 8 米、长约 7686 米临时使用土地 的调查和清偿拆迁,用时 31 天 红光农场段(2013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宽 8 米、长约 7585 米临时使用土地的调查和清偿拆迁,用 时 30 天 大丰镇段(2013 年 5 月 1 日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宽 8 米、长约 8417 米临时使用土地的调查和清偿拆迁,用时 31 天。
老城镇马村片区段(2013 年 6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宽 8 米、长约 5029 米临时使用土地的调查和清偿拆迁, 用时 30 天 2.工作内容与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 责任 单位 备注 定桩标界 技 术单位 做好土地权属、地类、青苗及附着 物调查工作,核准并造册登记 阀室建设用地:征地工作小组; 临时用地:中石化海南分公司 与相关单位签订《征收土地补偿协 议书》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阀室建设用地:县国土环资局; 临时用地:中石化海南分公司 青苗及附着物的清偿和拆迁 阀室建设用地:征地工作小组; 临时用地:中石化海南分公司 所在地镇政 府负责组织 农村干部和 群众做好配 合工作 (二)项目用地报批手续:由县国土环资局牵头,组织材 料上报,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农业局、住建局、林业局、审计局等单位协助 (三)为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 民的社会保障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县财政局、农业局、国 土环资局协助 六、建立联审监督机制 由监察、审计、 财政等部门对征地拆迁全过程进行监督, 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建立廉政机制,预防和查处征 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要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二)要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保密信息 (三)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工作组成员不得随意撤换 (四)各成员要以大局为主,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