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有了,怎么落实篇一:怎样有效执行管理制度怎样有效执行管理制度管理规定难以执行,怎么办?问题:我在一家刚成立的小型加工企业独立担任人事工作,目前公司仅有员工20人。我到岗后制定了一些管理规定,但很难得到有效执行,请问该怎么办?(提问者:清风居士001)解答:管理规定不能执行或执行不彻底是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张和人员数量的增加,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来规范部门和员工的行为。毕竟,企业要做大做强,就要从人治过渡到法治。这法治就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考虑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配套措施。首先谈必要性。企业应该首先针对紧要、迫切的问题制定规章制度,力求规章制度能够切实解决企业问题,而不是单纯追求好看。其次要考虑制度的可行性。在制定制度的时候,需要与高、中管理层和制度负责部门充分沟通,明确定义制度的适用范围和目的、制度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制度要推行,配套措施也不能少。首先要对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做好培训,使他们充分理解制度的内容。其次,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措施,确保违反制度的情况要受到处罚。言必行,行必果,这样才
2、能保证制度执行不走样。员工不认同现在的工资制度和工作方式,怎么办?问题:公司近期对人员有较大的调整,将一些发行部骨干人员调入了业务部。但这些被调动的人员对现有的工资制度(业务部的基本工资同发行部的基本工资有较大差距)和工作方式都不认同。作为他们现在的管理者,应该怎么办?(提问者:风雨携程,相伴一生)解答:随着公司的业务调整,调动员工的岗位是很正常的。对于调动岗位的员工,应该根据他现有的工资情况,尽可能保证新岗位的工资不变或变动幅度较小,减少他的心理落差,尽快融入新的部门。员工进入新的部门工作,应该安排一个老员工帮助、辅导他们。从业务上给予具体指导,帮助他尽快独立开展工作。有些员工调动岗位后,工资变动较大,难免有情绪。这时候,部门经理应该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如果员工还是不能接受新的岗位和工资,则应该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商讨是否调动员工的岗位。业绩与规范冲突时怎么处理?问题:我们企业以前比较注重业绩,导致现在在规范化管理时出现问题。销售人员排斥规范化管理,一再强调业绩就是发展的硬道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提问者:飘于何方)解答:伴随公司的发展,逐步规范公司的管理是很有必要的。但规范化
3、管理需要一个过程,从没有规范到不太规范再到比较规范,需要时间和员工的逐步适应。具体行动时,可先制定一个条款较为宽松的管理制度,让人们有一个心理适应的过程。如果时间允许和有必要的话,可以规定一个模拟运行期。在此期间,只检查不考核,奖励制度执行好的部门和个人,引导员工从心理、行为上适应新制度。制度执行一段时间,员工已经习惯和适应之后,再根据情况需要,细化制度条款,明确考核奖惩措施。由于员工前一段时间已经适应了制度,在这个基础上,再接受细化的制度,难度就会小很多。如何有效管理长期驻外人员?问题:公司由于架构上的原因在全省各个地级市场都安排了一名常驻的业务人员,他们每个月回省办事处开一次会,时间久了总感觉他们的工作状态有问题。请问对长期驻外的业务人员如何进行有效管理?(提问者:cokewu)解答:首先看激励措施是否合理,如果激励措施不到位,可能要考虑调整激励措施。其次分配公司任务或要求他们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要求每周提交工作计划及上周工作总结,每天拜访客户后填写工作日志。加强对他们执行工作计划的监控,对计划及达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和薪资挂钩。团队中出了“间谍”,怎么办?问题:一些小型竞争对手经常
4、挖我们公司墙脚,但由于公司在员工福利待遇以及发展前景方面无人能及,所以真正跳槽的人并不多。但是久而久之,一些人甚至是重要的中层干部在充当间谍。他们把公司的生产、技术、营销方面的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甚至利用休假和其他休息时间去竞争对手那里做现场指导。公司对此大伤脑筋,感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能够制止这类事情,因为无法干涉别人的私人生活,而8小时之内你又抓不到什么把柄。请专家给予指点。(提问者:swift001)解答:要让员工明白公司对他们坚持“高回报、高风险”的原则。首先要加强保密工作,出具一些相关的保密制度,以及通过制度界定哪些属泄密行为。其次同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并在与关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采取年薪制,年薪余额发放与违纪挂钩。同时明确高额敬业补偿金额或工作满多少年没有出现问题,公司可给予车、房、培训等奖励。一旦出现泄密行为,这些措施立即失效。用长期激励措施引导他不要去触电。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某人泄露了公司机密,坚决开除,以警示其他人员,这种证据只经公司单方认定。另外,公司要对员工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同时要举一些案例来说明公司给予高回报就别采取这种高风险的行为,否则公司决不姑息。用敲山震虎的方
5、法,可能会使某些员工有所收敛。篇二:如何让公司制度有效执行如何让公司制度有效执行?破窗效应破窗效应的由来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辛巴杜于1969年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呢,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以这项实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繁荣。破窗效应的表现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有这样的体会:桌上的财物,敞开的大门,可能使本无贪念的人心生贪念;对于违反公司程序或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关组织没有进行严肃处理,没有引起员工的重视,从而使类似行为再次甚至多次重复发生;对于工作不讲求成本效益
6、的行为,有关领导不以为然,使下属员工的浪费行为得不到纠正,反而日趋严重。等等。一间房子如果窗户破了,没有人去修补,隔不久,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一面墙上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清洗掉,很快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而在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会很不好意思扔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人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随地乱扔垃圾,丝毫不觉得羞愧。这就是“破窗效应”的表现。制度化建设在企业管理中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但是,现实的情况往往是制度多,有效的执行少。长此以往,企业的发展会很尴尬。对公司员工中发生的“小奸小恶”行为,管理者要引起充分的重视,适当的时候要小题大做,这样才能防止有人效仿,积重难返。美国有一家公司,规模虽然不大,但以极少炒员工鱿鱼而著称。有一天,资深车工杰瑞在切割台上工作了一会儿,就把切割刀前的防护挡板卸下放在一旁。没有防护挡板,虽然埋下了安全隐患,但收取加工零件会更方便、快捷一些,这样杰瑞就可以赶在中午休息之前完成三分之二的零件了。不巧的是,杰瑞的举动被无意间走进车间巡视的主管逮了个正着。主管雷霆大怒,令他立即将防护板装上之后,又站在那里大声训斥了半天,并声称要作废杰
7、瑞一整天的工作。第二天一上班,杰瑞就被通知去见老板。老板说:“身为老员工,你应该比任何人都明白安全对于公司意味着什么。你今天少完成了零件,少实现了利润,公司可以换个人换个时间把它们补起来,可你一旦发生事故、失去健康乃至生命,那是公司永远都补偿不起的。离开公司那天,杰瑞流泪了,工作了几年时间,杰瑞有过风光,也有过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公司从没有人对他说不行。可这一次不同,杰瑞知道,这次碰到的是公司灵魂的东西。在管理实践中,管理者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个别的、轻微的,但触犯了公司核心价值的“小的过错”,并坚持严格依法管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不及时修好第一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户,就可能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破窗效应的启示纽约市交通警察局长布拉顿受到了“破窗理论”的启发。纽约的地铁被认为是“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场所”,针对纽约地铁犯罪率的飙升,布拉顿采取的措施是号召所有的交警认真推进有关“生活质量”的法律,他以“破窗理论”为师,虽然地铁站的重大刑案不断增加,他却全力打击逃票。结果发现,每七名逃票者中,就有一名是通缉犯;每二十名逃票者中,就有一名携带凶器。结果,从抓逃票开始,地铁站的犯罪率竟
8、然下降,治安大幅好转。他的做法显示出,小奸小恶正是暴力犯罪的温床。因为针对这些看似微小、却有象征意义的违章行为大力整顿,却大大减少了刑事犯罪。在日本,有一种称做“红牌作战”的质量管理活动。日本的企业将有油污、不清洁的设备贴上具有警示意义的“红牌”,将藏污纳垢的办公室和车间死角也贴“红牌”,以促其迅速改观,从而使工作场所清洁整齐,营造出一个舒爽有序的工作氛围。在这样一种积极暗示下,久而久之,人人都遵守规则,认真工作。实践证明,这种工作现象的整洁对于保障企业的产品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破窗效应”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就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篇三:如何建立一个有执行力的规章制度?如何建立一个有执行力的规章制度?这个问题,烦恼好像很普遍,做财务的,做内控的,做内审,都有这个烦恼。公司有了制度,却不见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如何建
9、造一個公司執行力的規章制度?这个问题的问法是有些不妥的。因为规章制度这个客体本身不能保障,甚至不能影响到“执行力”,执行力不是规章制度的范围。规章制度解决的是“有法可依”的问题,讲的是文本,规范,等等形式的东西,或者说就是纸面的东西。而“执行力” 说的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这个依靠的是从董事会,CEO,到所有基层干部的具体工作。墨西哥人自嘲自己的法律体系,墨西哥的法律非常完备,比美国的法律还要完备,但是不怎么执行,所以也就是在形式上有些美感而已。这个执行力的东西,或者简单地说,就是所谓“执行”,在古文里面就是所谓的“政”,而制度事实上是“法”。“法”的执行就是“政”;没有“政”,再好的 “法”无意义。我做了多年财务,内审,内控的工作,曾经有一个阶段是非常痴迷于制度的,觉得一个国家也好,一个企业也好,好的制度就是一切的基石,可以解 决一切问题。但是这种想法其实在现实中没有得到很好的印证。“法”本身的美好,似乎与现实的改变没有必然的联系。“法”的局限性实在要靠“政”来弥补。以 往”政“对我而言是个盲点,太常见,反而没有思索它的含义。比如,当我们说“政通人和”时,其实不是说一个制度多么的牛逼,设计的多么巧妙,而是一个丰富 的政治生态系统在良好地生长,“政”包括了太多的东西,比如一系列合适的官员的任命,一个良好上下贯通的指令和信息传递系统,地方与中央的平衡,不同权力 间的制衡。有一次中国的企业家们请来了杰克韦尔奇做演讲,讲了两个小时。地下人不耐烦了,说杰克韦尔奇讲的都是他自己的著作赢这本书里的内容,这些中国企业家们早就知道了。 杰克韦尔奇回答说,“是的,你们也许都知道了,但是我做到了。”其实通用公司就是一个执行力极为优异的企业,标杆级的。也就是说,是人在“执行”,而非规章制度在“执行”。2- 但是话又说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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