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陕西省石油化工研究设计院再生水厂考试考核办法再生水厂考试考核办法( (修修) )水处理运营管理中心2016 年 12 月 28 日再生水厂考试考核办法再生水厂考试考核办法考试是检测员工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使员工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发展,水处理运营管理中心每月对每位员工进行培训并统一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为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严肃考纪,保证考试考核过程的真实性,公开性,提高员工的学习能力与处理能力,实现岗位分级,特制定本办法。一、考试考核管理机构及职责考试考核管理机构及职责水处理运营管理中心成立考试管理小组:组组 长:长:何长明副组长:副组长:李 俊 贺正泽成成 员:员:王宇 刘晓晶 成琛 高琦 李直 李宝成 任 琪 侯连杰 高飞  
2、; 裴俊彦 考试考核管理小组职责:负责中心考试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评价和考核等相关工作。二、考试相关规定考试相关规定1.1. 理论考试的安排与公用工程中心一致,实际操作考试均安排于每个月的中下旬进行。2.2. 每个月的理论与实际操作考试相关事宜由技术室统一协调安排实施。3.3. 理论题型一般分为:选择、判断、填空、解答、计算、画图等;实际操作题根据生产现场与员工实际操作情况进行命题,实际操作考试由工段长负责,化验室由技术室负责。4.4. 试卷的命题、印制工作等,自始至终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窃卷、泄题现象发生,一旦发现有试卷泄密现象的,经查后追究相关事故责任人,并根据情况给予 500-1000 元处罚。5.5. 理论试题的命题各专业知识所占分值为:1)1)工艺及操作工艺及操作 5050 分;分;2)2)设备电仪设备电仪 3030 分;分;3)3)安全安全 2020 分;分; 6.6. 实际操作题由各工段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命题,内容包括:工艺流程操作,安
3、全消防器材的使用,设备电议的相关操作,工艺指标控制以及工艺设备操作等,分值为 100 分。考试由各工段长组织实施并根据操作步骤详细记录,技术室进行监督检查,考试完成后将所有人员成绩交于技术室进行汇总。7.7. 考试综合成绩由实际操作成绩、理论成绩和笔记成绩组成,其中实际操作占 40%,理论占 50%,笔记 10%。8.8. 理论试卷分为 A、B 卷,考试形式为单人单桌闭卷笔试考试。9.9. 监考人员由技术室成员负责,中心领导负责巡考,试卷的评阅由技术室成员完成,中心领导进行抽检核实。10.10. 统一用黑色中性笔答卷,字体要求仿宋体,如出现字迹不清楚,卷面凌乱,乱写乱画,不按规定进行答题从总分中扣除 2-10 分进行处罚。11.11. 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监考人员提出警告同时扣除 10 分没收作弊工具并罚款 100 元,再违反者直接没收其试卷并处罚 200-500 元,出现连续作弊的加倍处罚,将作弊情况记录个人档案,个人档案记录出现 2 次作弊记录的进行劝退。具体如下:(1)抄袭他人答案。(2)让别人抄袭自己的答案,告诉别人答案。(3)传递纸条、资料。(4)未经允许查看手机、接电话
4、、打电话。(5)夹带资料入考场并偷看资料答案。(6)利用其他手段和工具作弊。(7)其他作弊行为12.12. 评阅试卷过程中发现雷同试卷,视情节严重程度扣其相应卷面分 10-40 分。13.13. 考试过程中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干扰考试秩序,不交答卷,并将之带出考场、相互交换试卷答题,撕毁试卷,辱骂、打架等严重违反考试制度或考场纪律的行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成绩,成绩按 0 分计算并罚款 200-500 元,情节严重者处罚 500-2000 元并辞退。14.14. 一般情况下,不安排补考,缺考成绩为 0 分。特殊情况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应经过领导批准,安排进行补考。 15.15. 笔记考核方法:笔记内容充实有条理 5 分;内容与培训一致 1 分,仿宋字1 分;时间、地点、培训人 1 分;培训主题 1 分。笔记由技术室人员负责随机抽查的方式,并记录抽查成绩,每月每班抽查不少于 1 次,总成绩为多次抽查成绩的平均值。16.16. 提供试题库的考试,试题库只作为选题依据,出题方式可以有所不同,但必须保证 90%的试题内容在题库内。17.17. 实操考试期间
5、未向相关科室负责人说明原因(提前请假、婚假、产假、丧假、年假、病假、其他)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成绩按零分计。18.18. 进行补考的成绩将不会算入奖励措施中,但会放入考核范围内。三、三、岗位等级的划分及考核岗位等级的划分及考核各个岗位成绩划分为 A、B、C、D、E、F 六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A 等级标准: 综合成绩90 分, 给予 200 元的奖励;B 等级标准: 80 分综合成绩90 分,给予 100 元的奖励;C 等级标准: 70 分综合成绩80 分;D 等级标准:60 分综合成绩70 分,第一次予罚款 100 元,连续第二次罚款200 元并以降级处理;E 等级标准:50 分综合成绩60 分,第一次罚款 200 元,连续第二次罚款 300元并以降级处理;F 等级标准:综合成绩50 分,第一次罚款 500 元,第二次以劝退处理;1、若半年之内均处于奖励范围内,按照半年的平均奖励金额的 1.5 倍再进行额外奖励;若全年均处于奖励范围内,按照全年的平均奖励金额的 2.5 倍再进行额外奖励。2、新入职或者岗位调整人员的第一次考试给于酌情考虑。3、考试综合成绩作为岗位等级调整的依据,等级划分完成后,每次考试完成后将根据考试成绩给于调整与考核。4、针对不同岗位,对于连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做以下补充说明:(1) ,除过新入职或岗位调整人员的第一次考试给予酌情考虑外,对连续出现三次 D 等级及以下的位于实习期的员工将直接劝退;(2) ,对连续出现三次 D 等级及以下的副操将降为实习期;(3) ,对连续出现两次 D 等级及以下的主操将降为副操;(4) ,对连续出现两次 D 等级及以下的班长将降为主操;以上考核人员若有异议,务必于 5 个工作日内自行与领导约谈,并反馈商谈结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可直接依照制度处理。该考核办法可依据人员总体素质的提高而进行修改。其他未涉及的事项将依据其他管理办法执行或通过班组长以上人员会议讨论结果执行。水处理运营管理中心2016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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