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课件)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9页1、“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1,结核病防治策略,以控制传染源为核心的控制策略 早期发现:识别可疑症状者 联合用药:4种一线抗结核药品 规律服药:全程(6-8个月)按时服药,2,主要内容,3,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辖区内常住居民 确诊的肺结核患者,4,(一)筛查及推介转诊 识别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初步的鉴别诊断后,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患者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 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肺结核可疑症状 1、咳嗽、咳痰2周、咯血和血痰是肺结核病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2、胸闷、胸痛、低热、盗汗、乏力、食欲减退、体重减轻等为肺结核患者的其他常见症状,5,(二)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 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做好家庭防护 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不良反应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
2、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6,督导员的选择原则 原则上应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 耐多药患者必须由医务人员进行督导。 如果患者居住地距督导服药点超过1.5km,或者村级医生无法承担督导任务时,可以实行家庭成员督导或者志愿者督导 家庭成员督导管理人员条件: 年龄在15岁以上。 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经过医生培训后,能够履行督促管理患者服药、提醒复查等职责。 志愿者督导管理人员条件: 年龄在18岁以上。 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经过医生培训后,能够履行督促管理患者服药、提醒复查等职责。,7,患者居住环境评估,8,(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 督导服药 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9,(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2.随访评估 频次: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内容: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
3、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10,肺结核患者治疗疗程-(初治),11,(三)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3.分类干预 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转诊;若其他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 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12,(四)结案评估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 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 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 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13,“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14,肺结核患者筛查与推介转诊流程图,15,肺结核患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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