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写要求与程序
8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和细化,是总结历史、固化知识、借鉴外部先进经验的过程,是探索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过程,也是各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各生产单位应当在本指南的基础上,根据各生产、使用单位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在从事安全咨询和安全培训的过程中发现,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对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方面不系统、不专业,存在流于形式而实际并不执行的现象近年来,我国发生的各类事故绝大多数是因为安全管理缺陷或不到位引起的尽管推行安全标准化已有多年,但从实践情况来看,还是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比如企业片面认为做标准化是上级部门的要求,而不是出于提高本质安全化的目的,于是即使通过标准化验收的企业,也没有形成真正的安全管理体系,在实践中形成了“两张皮”,甚至对已经对部分企业来说形成了“多张皮”如此以来,反倒削弱了安全管理对事故防范的重要性下面笔者用两篇文章从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写要求和编写程序方面和大家进行分享一、管理制度编写要求安全管理制度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支撑以及企业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制度的编写有其特定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合法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和细化,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贯彻国家、省市等发布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同时还应遵守集团公司上级制度要求、与同级制度程序相协调,不得出现相抵触的规定条款。
对于一些企业而言,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简简单单那的把法律规范条文放入到制度中,却没有把法规条文转换成企业实际管理需要,甚至部分企业只是照搬照抄,完全不理解有谁做,具体怎么做,制度上虽然于合法但缺乏操作2)规范性从制度形式方面,制度的框架结构、格式必须规范统一,从制度文字表达上应逻辑严密,不应存在前后重复、逻辑颠倒的情况,同时,在对工作内容与工作流程进行描述的时候,要求尽量考虑周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尽量将所有可能的情况考虑清楚,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目前企业最大的问题在于,不同制度框架不一致,同一项管理内容出现不同的要求,个别制度比较全面,但大部分制度管理流程、管理要求缺失、不一致3)准确性编写制度时文字表达应以准确、简明、易懂为标注,避免产生不易理解或不同理解的的可能性,要多一些标准,少一些概念;以定量为主,少一点定性从可操作性方面,必须对事项的执行主体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制度执行各环节主体的权责,必须就事项的流程进行清晰的界定,既要考虑工作效率,又要考虑有效控制,同时,重点工作要明确落实到部门或岗位4)适用性管理制度应尽可能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同时应符合贵公司乃至集团的战略规划及公司集团基本法力求具有合理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管理制度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力求完整,同时要求适用公司的实际情况目前我们经常遇到过企业只参考制度的全面行,不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全照搬其它企业制度文本,结果制度成为迎接外部检查的“制度”,不是本企业规范管理的制度二、管理制度编制程序正常情况下,一项制度的编制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起草、征求意见及修改、会签、发布、实施等步骤1.前期准备前期准备工作是编写一项制度前最基础及最重要的阶段,准备阶段做的工作越充分,最终编制的制度才最契合企业管理需要所以前期准备要做好以下工作:(1)调查、确定制度的设计意图主要是是和制度责任部门交流需要编写的制度的设计意图和目标2)法规标准规范、文件收集研究主要是收集该制度管理内容涉及的国家、省市地方等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将其中相应的条款列出进行分析,防止制度在编写过程中出现方向性、原则性错误3)意见收集对该项制度管理流程中涉及的部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意见收集,了解一线人员的的经验、意见,尤其是专业人员4)学习借鉴好的成功经验可以减少探索、摸索的成本,但是每个企业有每个企业的文化、管理特色,在成功的经验可以参考、借鉴,有针对性的吸收,但是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才是制度的基石,还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绝不能换张皮直接来用。
2.内容设计在对前期收集资料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需要对制度的内容结构进行系统设计,设计的过程中,要认真思考如下五个问题:(1) 设计目标(为什么要起草这项制度?)(2) 影响范围(这项制度应当实施到怎样的范围,为什么?)(3) 职责分工(谁与此制度有关,各自应当做什么?)(4) 执行程序(应当怎么干?)(5) 控制活动(如何确保工作程序按照既定设计开展?)(6) 考核奖惩(怎样算干好?干好干不好结果怎么?)3.起草在前期准备和预先的结构设计完成后,就应该基于此前的诊断研究及框架设计,适时开始制度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如有相应条件,可使用企业统一的制度编写模板,在语言风格、形式、格式等方面尽量统一,保持企业输出制度在篇幅、观感、结构安排上的一致性对于不明确的职责分工、流程及管理机制等问题,起草人可先根据自己对业务的理解提出初步思路,供后续讨论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制度的起草负责人一定是对该制度的运行环境较为熟悉的人员,且具有系统客观的分析能力与较强的文字功底4.征求意见及修改制度初稿起草完成之后,起草部门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征求意见,讨论内容包括:制度方案是否符合设计的初衷、制度的内容框架是否全面、职责权限的分配是否合理、明确、制度内容和流程是否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制度的检查与考核是否客观、有效、本制度与其他制度是否存在冲突,冲突点在哪里、制度实际执行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什么。
讨论中,各部门应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对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应由相关领导平衡各部门意见并进行决策在此基础上,针对讨论意见,由起草部门对制度进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如有问题,各部门应及时沟通,确保修订后的制度能够满足各利益相关方的诉求5.会签制度初稿完成后,由制度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会签各部门领导需认真研读,出具会签意见会签工作一般应在约定的数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的,需向主办部门说明总经理具有会签文件的最终定夺权,在文件会签表上标注最终意见制度会签完成后,如制度等级有要求,还要由制度起草部门根据权限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进行最后的审定审定工作将确定制度的颁布日期、试行日期及解释单位6.发布、实施度审定完毕,按照既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制度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制度的试行,主要适用于那些被认为在进行一个阶段的实践之后有可能进行修改或修订的制度通常,试行的制度需要在标题中加注稿本标记,一般是在文种后用括号注明“试行”字样在试行期间,制度具有正式的法定效力7、修订为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要定期对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评审和修订频次要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政策问价要求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评审、修订:(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在制度执行期间,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查,以及发起者、使用者、监督者的信息反馈,可能会发现制度中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行修订。
4))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或同行业发生事故,发现制度性因素; (8)其他相关事项,如发生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