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公司法宣传课件
20页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2025/1/7 Tuesday,#,汇报人:,日期:,民法典,.,公司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仅是,营利法人,的一种,1,、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2,、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3,、除公司之外的企业、单位等企业,如,:历史遗留的尚未进行改制的供销社、集体所有制单位、制造厂等,CONTENTS,有限责任,二,股东的出资,三,公司决议方式,四,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五,目,录,一,公司的概述,有限责任公司的概述,独立主体,有限责任,章程如同宪法,第一章 有限公司概述,一,、,公司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二,、公司章程是公司管理的最高效力文件,除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应以章程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系内部文件,,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中没有总经理、理事等职务),四、,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1,、在公司未盖章确认也未书面授权之下,也有权代表公司从事民事行为;,2,、在执行职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由公司承担但公司对有过错者可追偿;,3,、,法定代表人,没有任期限制,但可以辞职4,、,法定代表人,也是第一责任人如刑事犯罪中追究的刑事责任主体;在执行案件中,因公司无资产可供执行被列入失信人的也是首选法定代表人五,、,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六、有条件的公司可以设立工会、党组织但是国家出资公司中必须设立党组织国家出资公司,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第二章,股东的有限责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1,、股东最大承担债务责任范围: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如,A,股东仅认缴,10,万元,即使公司对外负债一千万,也只承担,10,万元责任。
2,、如,A,股东,是认缴出资,尚未实缴(含出资期限未到),,A,股东,仅需将认缴的,10,万元实缴到位后,就不再承担3,、如,A,股东,已经将认缴的出资全额实缴完毕,,即使公司对外负债一千万,也无需再承担任何公司债务二、例外发起人股东的连带补充出资义务公司,发起人,股东未实际,或部分,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股东的出资,出资方式多样 不拘一格,五年认缴期限,第三章 股东的出资,一、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其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劳务、技术技能不能作为出资方式,不允许所谓的干股,二、出资期限:,2024,年,7,月,1,日起新设立的公司,实缴出资时间为,5,年;,2024,年,6,月,31,日前的存量公司,,设置了为期,3,年的过渡期,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即,3+5,年第三章 股东的出资,法律后果;,首先由公司自行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金;,未自行调整的,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外进行公示。
僵尸公司”的,强制注销制度,针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起,满,3,年未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在公示系统,予以,不少于,60,公告;,公告期内,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的,注销程序终止;,公告期限届满后无异议的,可以注销公司登记,并在公示系统作出特别标注第三章 股东的出资,三,、出资的交付,1,、货币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2,、,非货币财产出资,先评估作价并,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3,、公司向实缴资本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4,、公司财务及时将股东出资情况登记做账四、未履行实缴义务的责任,1,、,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除应足额缴纳外,还应当承担,公司损失的,赔偿责任2,、公司的催缴和股东的失权,董事会,现股东未按期,实缴,资的,由公司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催缴书,宽限期不少于,60,日股东仍未,实缴到位,,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后,,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第三章 股东的出资,五、关于出资的其它问题,1,、溢价出资溢价部分属于公司资产并列入资本公积金2,、非增资的股东再次出资。
应采取融资方式3,、加速到期公司或债权人要求提前出资4,、未实缴股东转让股权后的实缴义务实缴届满前转让的,由受让人承担实缴义务,转让人承担补充责任到期未实缴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但受让方不知情的除外债权人可,申请变更、追加,转让方、受让方及,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公司决议方式,一般为股东会,亦采取一致表决,1,第四章 公司的决议方式,公司对重大事项的处理一般都是采取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方式进行鉴于公司的权利机构系股东会,公司重大事项都是通过股东会的方式进行决议因此,本文主要介绍的是股东会的决议一,、,股东会的会议决议的形成方式:,1,、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和表决又分为线下和,电子通信方式,2,、,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3,、章程规定的其它方式二、如何设定表决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章程决定,章程未规定的,适用法定的二分之一;三分之二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股东会的权利,且采取股东会表决方式确定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勤勉尽责 过错赔偿,一、董、监、高的基本义务,1,、,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3,、,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第五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二、董、监、高的禁止性行为,1,、,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4,、,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5,、,擅自披露公司秘密;,6,、,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第五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四、董、监、高的法律责任,1,、,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及股东均可起诉2,、,董、监、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起诉,3,、,执行职务,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法律普及宣传,感谢大家的学习与支持,Law universal publicity education PPT templ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