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
16页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碳中和计划 45 碳排放核算 56 林业碳汇核算 77 审定与核证 118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 119 报告内容 11附 录 A (资料性) 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缺省值 13附 录 B (资料性) 燃油密度缺省值 13附 录 C (资料性) 外购电力、热力排放因子缺省值 13附 录 D (资料性) 职工通勤排放因子缺省值 14附 录 E (资料性) 温室气体增温效应 14附 录 F (资料性) 黑龙江地区常见乔木碳储量计算数据 15II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碳中和标准的术语和定义本文件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实施使用林业碳汇抵消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中和的工作,园区实施碳中和工作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41198-2021 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LY/T 2744-2016 碳汇造林项目监测报告编制指南 DB11/T1862-2021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 DB11/T1861-2021 企事业单位碳中和实施指南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19号 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发改办气候〔2015〕1722号 公共建筑运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北京市低碳出行碳减排方法学(试行)》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事业单位碳中和 carbon neutrality of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核算边界内在一定时间内生产(通常以年度为单位)、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温室气体排放量,按照二氧化碳当量计算,在尽可能自身减排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排放量被核算边界外相应数量的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碳汇量完成抵消温室气体核算范围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 (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 和三氟化氮(NF3)3.2林业碳汇 forestry carbon sink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和机制143.3碳排放量 carbon emissions指在一个特定时间段(如年、月)内,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当量值3.4职工通勤碳排放量 carbon emissions from employee commuting职工在上下班以及外地差旅过程中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汽车、公共交通工具、骑行等交通方式所产生的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3.5碳汇量 project carbon sequestration指林业碳汇项目边界内碳库中碳储量变化之和3.6计入期 crediting period指可计入的碳汇量的时间区间4 碳中和计划4.1 确立碳中和的范围和目标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来抵消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企事业单位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本标准规范了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管理,为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的指导和规范,包括项目的选择、实施、认证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可信度其适用范围如下:a)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实施碳中和开展的工作,园区实施碳中和开展的工作可参照执行;b) 本标准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碳中和项目,包括人工林、天然林、苗圃和绿化树木等使用林业碳汇的项目;c) 符合国家 CCER 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以最新发布为准,下称“方法学”)的林业碳汇资源,按照方法学要求开发,不符合方法学要求的按照本标准进行林业碳汇项目开发;d) 无论采用何种开发方式,所得到的林业碳汇项目均可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碳中和;e) 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碳中和项目,如使用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采用碳捕捉和储存技术等4.2 碳中和流程企事业单位碳中和项目流程由核算碳排放量、核算林业碳汇量以及审定三部分构成,具体流程见图1。
图 1 企事业单位碳中和流程5 碳排放核算5.1 碳排放核算的范围5.1.1 核算边界与报告主体核算边界为企事业单位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排放的报告主体,是企事业单位法人边界,其中,企事业单位所在建筑运营使用边界,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所在公共建筑的产权所有者(建筑物的业主),也可以是公共建筑的租赁使用者如果企事业单位所在建筑运营使用边界存在租赁使用,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算:——承租方的用能量可以单独核算,则需提供企事业单位边界内的用能量和排放量;——承租方的用能量难以单独核算的,应由出租方报告该公共建筑所有承租方的总用能和总排放信息,并按照面积占比进行核算在报告中,如果公共建筑的所有承租方的能耗都计算在出租方的能耗中,该出租方在报告其历史排放量时可以沿用此核算边界,并在排放报告中明确注明同时,该出租方以后报告其年度二氧化碳报告时也应采用同样的核算边界5.1.2 排放源和气体种类报告主体按照排放源类型可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是指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 CH4、N2O、HFCS、PFCS、SF6、NF3排放等,是由报告主体自身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的排放;间接排放是指报告主体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引起的排放,此时实际的排放源是电力和热力的生产企业。
对于某企事业单位的运营过程,CO2排放源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a) 固定燃烧源的燃烧排放固定燃烧源燃烧化石燃料产生排放,如锅炉、灶、干燥机、备用发电机等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等b) 外购电力和热力的排放企事业单位外购电力、外购蒸汽和热水的生产过程产生的排放,这些排放是由企事业单位所在建筑运营使用中生产活动需求所带来的,但实际排放源属于电力和热力的生产企业,是企事业单位所在建筑运营使用经济活动给其它单位(企业)带来的间接排放c) 移动燃烧源的燃烧排放移动燃烧源燃烧产生的排放,包括企业公用交通工具碳排放量和职工通勤碳排放量5.2 碳排放核算的步骤报告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完整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a) 确定核算边界;b) 识别排放源;c) 收集活动水平数据;d) 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e)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员工通勤的排放;f) 汇总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5.3 碳排放核算的方法本文件将核算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所有使用者的燃料燃烧排放、购入电力和热力所对应的CO2排放以及职工通勤排放量之和,见公式(1)E总 = E燃料 + E电力 + E热力 + E通勤 (1)式中:E总 ——E燃料——E电力——E热力——E通勤——报告主体的CO2排放总量,单位为吨(tCO2); 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购入电力所对应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购入热力所对应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职工通勤所对应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a)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使用的化石燃料主要有实物煤、燃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按照公式(2)、(3)、(4)计算i=1式中:E燃料= ∑n (ADi × EFi) (2)E燃料 ——ADi ——EFi ——i ——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单位为吨(tCO2);消耗的第i种化石燃料活动水平数据,是化石燃料燃烧的数量,单位为吉焦(GJ);第i种燃料排放因子,单位为吨每吉焦(tCO2/GJ);化石燃料类型其中,消耗的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数据ADi以及第i种燃料的排放因子EFi参照下列两个公式(3)和(4)计算:式中:Rti ——RZi ——ADi = Rti × RZi (3)核算和报告期第i种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单位为吨或立方米(t 或 m3);核算和报告期第i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若无实测值可选择当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中的取值或附录A中缺省值,单位为吉焦每吨或吉焦每立方米(GJ/t 或 GJ/m3)i ——为化石燃料类型EFi = CCi × αi × ρ (4)式中:CCi ——αi ——ρ ——燃料i的单位热值含碳量,若无实测值可选择当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中的取值或附录A中缺省值,单位为吨/吉焦(tC/GJ);燃料i的碳氧化率,若无实测值可选择当地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中的取值或附录A中缺省值,单位为百分比(%);CO2与C的分子量之比(44/12),无量纲。
b) 净购入的电力消费引起的 CO2 排放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购入电力在生产过程中产生 CO2 排放所需的活动水平是统计期内所有使用单位(企业)计量的购入电量电力消费的 CO2 排放因子数值由国家统一规定购入电力所对应的 CO2 排放量,按公式(5)计算:式中:E电力 = ACe × EFe (5)E电力 ACe EFe—— 统计期内,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购入电力所对应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统计期内,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购入的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统计期内,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所在区域电力消费的CO2排放因子,可使用附录C中缺省值,单位为吨每兆瓦时(tCO2/MWh)c) 净购入的热力消费引起的 CO2 排放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净购入使用热力产生的 CO2,是指购入的蒸汽和热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 CO2排放所需的活动水平是统计期内运营单位(企业法人)计量的外购蒸汽和热水的数量购入蒸汽和热水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6)计算:E热力 = ACh × EFh (6)式中:E热力 ——ACh ——EFh ——统计期内,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购入热力所对应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统计期内,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购入的热量,单位为吉焦(GJ);统计期内,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所在区域热力消费的CO2排放因子,可使用附录C中缺省值,单位为吨每兆瓦时(tCO2/GJ)。
d) 职工通勤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在企业法人边界内,职工通勤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公式(7)计算:i式中:E通勤= ∑n Di × EFPKM,i (7)E通勤 Di—— 统计期内,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职工通勤引起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统计期内,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职工第i种通勤方式产生的公里数,单位为公里EFPKM,i ——i ——(km);统计期内,报告主体核算边界内职工第i种通勤方式每公里CO2排放因子,可使用附录D中缺省值,单位为吨每公里(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