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word版.doc
83页国卫办医发〔2015〕43 号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修订工作组组长: 钟南山撰稿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万希润马小军王 辰王 睿王大猷王明贵王选锭卢晓阳申昆玲吕晓菊刘又宁刘正印李光辉李燕明杨 帆肖永红吴永佩吴安华邱海波何礼贤汪 复张扣兴张婴元陈 晖陈佰义卓 超周 新郑 波郎义青胡必杰倪语星徐英春黄文祥梅 丹曹 彬颜 青参加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水云王金环支修益牛晓辉邢念增朱康顺刘 钢刘志敏孙旭光李志远李笑天李筱荣张 伟张明刚赵继宗钟明康姜 玲夏培元钱菊英董 军廖秦平戴梦华目 录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3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5附录1 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 11附录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 13附录3 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15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一、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17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18三、病原微生物检测 19四、注重综合措施 预防医院感染 20五、培训、评估和督查 20第三部分 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青霉素类 21头孢菌素类 22头霉素类 23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 24碳青霉烯类 25青霉烯类 26单环β-内酰胺类 26氧头孢烯类 26氨基糖苷类 27四环素类 28甘氨酰环素类 29氯霉素 29大环内酯类 30林可酰胺类 31利福霉素类 31糖肽类 32多黏菌素类 33环脂肽类 34噁唑烷酮类 35磷霉素 36喹诺酮类 36磺胺类 37呋喃类 38硝基咪唑类 39抗分枝杆菌药 39抗真菌药 42第四部分 各类细菌性感染的经验性抗菌治疗原则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 47急性细菌性下呼吸道感染 48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 55细菌性前列腺炎 57急性感染性腹泻 59细菌性脑膜炎及脑脓肿 60血流感染及感染性心内膜炎 62腹腔感染 66骨、关节感染 68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69口腔、颌面部感染 72眼部感染 73阴道感染 75宫颈炎 76盆腔炎 76性传播疾病 77侵袭性真菌病 77分枝杆菌感染 80白喉 81百日咳 82猩红热 82鼠疫 82炭疽 83破伤风 83气性坏疽 84伤寒和副伤寒等沙门菌感染 84布鲁菌病 84钩端螺旋体病 85回归热 85莱姆病 85立克次体病 86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 87第一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 或延缓细菌耐药发生的关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有无抗菌药物应用指 征;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适宜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 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 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三、抗菌药物的经验治疗 对于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 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待获知病原学检测 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四、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和人体药动学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学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 药物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品种选择 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尽可能选择针对性强、窄谱、安全、价格适当的抗菌药物进行经验治疗者可根据可能的病原菌及当地耐药状况选用抗菌药物二)给药剂量 一般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血流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 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 疗剂量范围低限)。
三)给药途径对于轻、中度感染的大多数患者,应予口服治疗,选取口服吸收良好的抗菌药物品种,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仅在下列情况下可先予以注射给药:①不能口服或不能耐受口服给药的患者(如吞咽困难者);②患者存在明显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情况(如呕吐、严重腹泻、胃肠道病 变或肠道吸收功能障碍等);③所选药物有合适抗菌谱,但无口服剂型;④需在感染组织或体液中迅 速达到高药物浓度以达杀菌作用者(如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等);⑤感染严重、病情进展 迅速,需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如血流感染、重症肺炎患者等);⑥患者对口服治疗的依从性差肌 内注射给药时难以使用较大剂量,其吸收也受药动学等众多因素影响,因此只适用于不能口服给药 的轻、中度感染者,不宜用于重症感染者接受注射用药的感染患者经初始注射治疗病情好转并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避免: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后,很少被吸收,在感染部位不能达到有效浓度,反而易导致耐药菌产生,因此治疗全身性感染或脏器感染时应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①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有效治疗浓度时加用局部给药作为辅助治疗(如治疗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时某些药物可同时鞘内给药,包裹性厚壁脓肿脓腔内注入抗菌药物等);②眼部及耳部感染的局部用药等;③某些皮肤表层及口腔、阴道等黏膜表面的感染可采用抗菌药物局部应用或外用,但应避免将主要供全身应用的品种作局部用药。
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过敏反应的抗菌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较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局部滴耳四)给药次数 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发挥最大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动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和氨基糖苷类等浓度依赖性抗菌药可一日给药一次五)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 72~96 小时,有局部病灶者需用药至感染灶控制或完全消散但血流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B 组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侵袭性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的疗程方能彻底治愈,并减 少或防止复发六)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 种及2 种以上复数菌感染,以及多重耐药菌或泛耐药菌感染3.需长疗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某些侵袭性真菌病;或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应用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如结核和非结核分枝杆菌。
4.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联合用药时剂量可适当减少,但需有临床资料证明其同样有效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以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或其他β-内酰胺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联合用药通常采用 2 种药物联合,3 种及 3 种以上药物联合仅适用于个别情 况,如结核病的治疗此外必须注意联合用药后药物不良反应亦可能增多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的高危人群2.预防用药适应证和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3.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的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 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感染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的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 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药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 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三)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与方案 在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高危人群中,有指征的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见附录 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此外,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ANC≤ 0.1×109/L)持续时间超过 7 天的高危患者和实体器官移植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在某些情况 下也有预防用抗菌药物的指征,但由于涉及患者基础疾病、免疫功能状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治疗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其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案需参阅相关专题文献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一)预防用药目的 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二)预防用药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 1-1)、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