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讲座资料(2021-2022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
6页1、2Z201013掌握注册管理 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经过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初始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也为3年。变更注册的,变更注册后的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2Z201014掌握执业管理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2Z201016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2Z2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
2、式 二、民法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同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称民法通则)和单行民事法律组成,单行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2Z201022熟悉法的形式 三、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国际条约:如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等。2Z201042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根据合同法第270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2Z201043掌握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
3、进行的代理。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3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2Z201044掌握债权,知识产权(二)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年2Z201015掌握诉讼时效(二)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三)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例如,合同法第129条规定涉外合同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海商法第257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2Z201050 物权法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
4、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2Z201051掌握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2Z201052掌握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Z201053掌握留置权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拍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2)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Z201055熟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2Z201060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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