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江苏省南京市“7.28”地下管道爆燃事故
4页1、2017年7月4日14时45分许,松原市宁江区繁华路巷路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泄漏,燃气公司在抢修时发生爆炸。截至5日凌晨3点55分,经核实,事故共造成5人遇难,89人住院治疗,其中14人重伤。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重要批示,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松原市委、市政府快速反应,调集市消防、卫生、公安、公用、燃气等部门开展抢险救援,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以赴救助受伤人员,并做好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安抚工作。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后续救治救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动土作业是企业安全生产作业中常见作业,较为普遍。实践中,往往因为地下光电缆、危化品管道等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及地块权属和施工项目归属不统一导致安全监管不力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江苏省南京市“7.28”地下管道爆燃事故就是典型的例子。随着公司新增、改、扩建项目增多,动土作业增加,安全风险加大,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须引起高度重视。事故案例:江苏省南京市“7.28”地下管道爆燃事故1、事故概况2010年7月28日10时11分左右,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
2、道万寿村15号的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平整拆迁土地过程中,挖掘机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燃。 截至7月31日,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重伤14人)。事故还造成周边近两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不同程度破碎,建筑物外立面受损,少数钢架大棚坍塌。2、原因分析(一)直接原因:个体拆除施工队擅自组织开挖地下管道、现场盲目指挥,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导致液态丙烯大量泄漏,丙烯气体迅速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引发爆燃。(二)间接原因:一是违规组织实施拆除工程。二是塑料四厂在地块权属未变更的情况下,对在本厂区内丙烯管道上方的野蛮挖掘作业未加制止。三是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在发现塑料四厂厂区内有机械施工作业,可能危及其所属的地下丙烯输送管道的安全时,未能有效制止,对地下丙烯输送管道的位置和走向指认不清,未能有效制止事故发生。3、事故性质这是一起由于违规实施房屋拆迁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管缺失,拆除承包人为图私利,擅自改变拆除业务范围,违反禁止地下挖掘的规定,在阶段性停工期间野蛮挖掘,损坏化工生产正常输送丙烯的管道,造成大量丙烯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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