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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白酒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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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2924395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8.34M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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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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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 酒业有限公司 年产 600 白酒 生产线 改造 升级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书
资源描述:
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年生产600吨白酒生产线改造项目 目 录 1. 概述 1 1.1. 项目由来 1 1.2. 建设项目特点 2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2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6 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6 2. 总则 7 2.1. 编制依据 7 2.2. 评价目的及原则 10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11 2.4. 评价内容和重点 13 2.5. 评价等级 14 2.6. 评价标准 20 2.7. 环境保护目标 23 2.8. 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4 3. 工程分析 32 3.1. 现有工程 32 3.2. 技改工程 38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8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58 4.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9 5.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6 5.1. 主要污染工序 66 5.2.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66 6. 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0 6.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70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73 6.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5 6.4.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8 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0 6.6. 环境风险 82 7.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86 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86 7.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88 7.3. 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90 7.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91 7.5. 厂区防腐、防渗措施可行性论证 91 8. 产业政策、场址选择及工程布局 93 8.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93 8.2. 场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93 8.3. 工程布局合理性 94 9. 环境经济损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95 9.1. 环保投资及损益分析 95 9.2. 环境效益分析 96 9.3. 经济效益分析 97 9.4. 社会效益分析 97 10.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8 10.2. 总量控制 104 10.3. 环保设施“三同时” 104 11. 结论与建议 107 11.1. 结论 107 11.2. 建议 111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概述 1.1. 项目由来 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前身为秦皇岛都山狼酒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年设计生产能力600吨白酒生产线。项目于2005年9月办理环评手续。2005年9月2日取得抚宁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于2012年4月25日验收,验收为文号:环验【2012】030号。 项目在未依法报批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建成酿造生产线一条,于2015年建成,取得生产许可证后尚未投入使用,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已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秦环罚【2018】4016号,目前企业已缴纳罚款并停工建设。 根据白酒工艺分析,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改造的生产线出厂白酒品质不能完全达到企业所期望的较高的行业标准。因此,在保证发酵期和贮酒期达到行业工艺标准的同时,发酵池及相关贮酒设备的数量需要相应增加,以保障企业原有的白酒产能。 项目已取得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抚行审备字【2018】44号。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原有酿酒车间184m2进行简易维修;根据优质白酒生产工艺流程标准,为延长生产发酵期和原酒贮存期,车间内相应增加发酵池数量和贮酒设备:车间内原有发酵池(1.5mx3mx2m)24个,新增发酵池(1.5mx3mx2m)24个,改造后共计48个,发酵期由24天延长至48天;新增5吨贮酒罐2个、500kg贮酒陶瓷酒坛30个及检验设备等57台/套,改造后,原酒贮存期延长至1年以上。淘汰燃煤锅炉一台,采购安装电甑锅一台(CYZ-1.8)。改造后,生产规模为600吨/年白酒,不扩大产能。 根据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和环保部门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此,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了踏勘,收集了建设项目和当地自然环境等相关资料,并对企业周边正在运行的同类型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类比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2. 建设项目特点 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年生产600吨白酒生产线改造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宣各寨村,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9.273844°、北纬40.044405°。 本项目为白酒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白酒品质为主要目的,不扩大产能,总产能600吨/年保持不变。 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具体流程见图1.31。 图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产品为白酒,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十二轻工、25白酒生产线”,为国家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淘汰类。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9月2日取得抚宁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于2012年4月25日验收,验收为文号:环验【2012】030号。因此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具有现有生产力。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八条:“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项目为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拟建项目建设不属于其中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亦不属于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项目建设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规定,不属于其禁止、限制类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抚行审备字【2018】44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 ①“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表1.4-1 “ 三线一单”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技改项目在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进行,项目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 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符合区域生态红线要求。 符合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技改项目占用工业用地,未占用耕地等土地资源;运 营期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且生产用水全部综合利用,水资源 消耗量相对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符合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技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 预测,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 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符合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 本项目工艺、设备、产品均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淘汰类和限制类; 不属于《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 年版)》 (冀政办发[2015]7 号)中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未列 入功能区的负面清单内 符合要求 根据对比分析,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 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2013年9月6日)到2015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其他远郊区县的城镇地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本项目淘汰原有0.2t/h燃煤蒸汽锅炉,采用电甑锅提供蒸汽,满足方案要求。 ③《“十三五”挥发性有机务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中“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项目属于涉VOCs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复函。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是指全国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项目属于改造项目,且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采取处理措施后VOCs排放量较小。因此,项目符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务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 ④《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各市城乡结合部和县城淘汰10蒸吨/小时及一下燃煤锅炉。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坚持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对于较分散的燃煤工业锅炉,推广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煤改新能源等。 本项目采用电替代燃料煤,符合方案要求。 ⑤《秦皇岛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重污染企业退出工程。完成全市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环境污染重的企业排查,全面取缔“十小”(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砷、炼硫、炼油、电镀、农药)落后企业,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实现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全面排查造纸、焦化、氮肥、石油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出台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和清洁化改造方案。本项目为技改工程,项目废水为清净下水,经过处理后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符合方案要求。 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冀环评〔2013〕232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冀环评〔2013〕232号)要求: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本项目淘汰原有0.2t/h燃煤蒸汽锅炉,采用电甑锅提供蒸汽,满足方案要求。 (3)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宣各寨村,秦皇岛都山酒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符合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现状较好,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比较支持,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区大新寨镇宣各寨村,原料破碎时产生的颗粒物,发酵及贮存产生非甲烷总烃等可能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洗瓶废水,冷却水、锅底废水可能对水环境产生影响,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水处理机产生的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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