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副经理职责及授权范围.docx
2页工程项目副经理职责及授权范围 工程项目副经理(土建)职责及授权范围 对项目施工生产的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全面协调项目各专业、各区域的施工进度、部位,确保工程进度部位、生产安全、现场保卫、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目标管理要求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与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副经理一起分管工程部、商务部、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领导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1.全面负责土建工程施工和施工质量,与项目机电安装工程副经理一起分管工程部、商务、安全监管部工作,并对现场施工协调管理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组织相应的资源 3.依据工程进度支配制定分包进度计划为专业分包商供应土建与机电的协调,监管各专业分包商的进度 4.召开项目部土建与各专业施工之间的定期或非定期性会议,检查及协调其他承包人施工工程各专业分包商之间的施工问题,建立合理完善的施工秩序; 5.负责同政府相关部门、事业单位联系,协调好市政管网的驳接工作 6.协助监督专业分包商对在施或己完工项目进行分段调试、检测,并收集相关技术资料 7.按物资供应的标准工作程序指导部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并经报批后实施; 8.统筹项目内全部分包商工作表现的评估工作; 9.项目经理支配的其他工作。
10.授权范围: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当超出职责范围应向决策层逐级申报 11.岗位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主管施工组织及管理,包括工程进度、过程质量掌握和安全文明施工等 组织编制项目施工生产计划 参与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在项目经理部的授权范围内,审核分包商及供应商的选择结果 批准对特别过程的确认及再确认的结果 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参与对质量事故的评审 审核项目的物资申请计划 组织项目的过程监视和测量工作批准项目的纠正、预防措施 组织工程交付工作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