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天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docx
11页2022天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各区县,各部委办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事(职称)部门: 《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已经有关专家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以往规定与本文不一样的以本文为准 附:1.《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天津市高级卫生技术资格中医、药学、影像医学(技)技术标准(试行)》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卫生局2000年8月23日-----------------------------------------------------------------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力与水平,培育造就一支高素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的为人民群众供应医疗保健服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卫生管理体制,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条件 本条件包括卫生技术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根据本条件取得的相应技术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实力,有权申请与资格相符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职务。
医(药、护、技)师(士)为初级资格)为初级资格;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士)为中级资格;副主任、主任医(药、护、技)师(士)为高级资格 一. 基本条件 (一) 申报人必需具备良好的医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任职期间考核合格 (二) 按天津市卫生局规定,申报医疗专业副高级职称,有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任务的,申报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完成下基层工作任务 (三) 在一级医疗机构、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医疗专业人员原则上应参与全科医师专业晋升,并参与全科医学培训合格 (四) 按医学接着教化有关规定完成接着教化任务 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3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1年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不称职者,自考核不称职的当年算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 各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一) 医(药、护、技)士(师)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师实行职业医师资格制度参与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认定医士,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认定医师 2. 药、护、技专业逐步与国家执业资格制度并轨,在并轨实现之前,国家教化部承认的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五大”毕业生,下同)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详细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士”资格;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在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认定“师”资格;高校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师”资格 3. 国家教化部承认的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转毕业后,担当药(护、技)士职务不少于五年,通过参与天津市卫生技术初级专业外语或医古文(现从事中医、中药人员)D极和专业理论考试合格,取得药(护、技)“师”资格 (二) 主治(管)医(药、护、技)师 1. 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工作满3年或从事药、护、技工作满3年,可认定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 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工作或从事药、护、技工作、可认定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 2.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与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 学历合资厉 申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11015年(含11015年)以前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后,在药、护、技或一级医疗机构、卫生院、保健站的医疗岗位工作,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8年; B. 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6年; C. 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D. 具有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与医学有关的其次学士学位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4年; (2)专业理论学问 驾驭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学问;熟识本专业的相关理论学问;通过专业其刊等途径初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动态及发展状况。
(3)工作经验与实力 具有本专业“师”级任职期间要求的工作经验、工作实力;按要求完成“师”级任职期间担当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4)带教 “师”级任职期间能独立带教实习人员、并能正确指导进修人员及低年资初技人员处理本专业常见问题;有带教实习人员、进修人员及低年资初技人员至少1年的经验 (5) 科研 驾驭科研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了解科研选题、设计及详细实施的基本程序;在实践工作中能发觉问题,提出问题,并进行总结 (6)论文 A. 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人员,“师”级任职期间在医学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市)及学术会议上沟通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或其次作者论文至少2篇 B. 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师”级任职期间在医学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市)机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第一作者论文会综述至少1篇 (7)外语 A. 在县级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需参与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四部经典职称外语(现从事中医、中药人员,下同)C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B. 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以外工作的,需参与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中医四部经典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三)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 1. 学历和资格 申报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毕业后,在环城四区和县及县以下卫朝气构工作,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7年; (2)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2年; (5)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探讨工作,出博士后流淌站前 2. 专业理论学问 娴熟驾驭本专业中级所要求的基本理论学问;较深化系统地了解本专业的相关理论学问;通过专业期刊等途径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学问、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3. 工作经验与实力 具有本专业中级任职期间要求的工作经验、工作实力;按要求完成中级任职期间担当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4. 带教 具有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进修人员或指导探讨生实践工作的实力;能主持门诊病例、病房查房或典型案例探讨;每年为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进修人员讲授专题课题至少2次;有带教至少2名“师”级本专业技术人员或帮助指导至少1名探讨生的经验。
5. 科研 驾驭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探讨方法;能结合实践参加课题探讨,并进行课题总结中级任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或全国及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第一作者综述至少1篇,或在天津市本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第一作者优秀综述至少1篇 6.论文 (1)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人员,中级任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或省(市)级及以上医学专业学术年会上大会宣读第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 (2)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中级任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 7.外语 (1)在县级县以下所属单位工作的、需参与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四部经典职称外语B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2)在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以外工作的,需参与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中医四部经典职称外语A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四)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 1.学历和资格 医、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不少于5年 2.专业理论学问 在具备本专业副高级的基本理论、实践技术理论的基础上,系统驾驭本专业某一领域的基础理论、实践技术理论,并在某一领域有所专长。
在达到本专业副高级应驾驭的相关理论学问的基础上,熟识与其专业领域相关学科的新进展;通过国内外专业期刊等途径深化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不断吸取新理论,新学问、新技术,并用于实践 3.工作经验与实力 具有本专业副高级任职期间要求的工作经验、工作实力;按要求完成副高级任职期间担当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4.带教 具有培育本专业中、高级特地人才的实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实力;每年为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育本专业中级技术人员或帮助培育探讨生至少1名的经验 5.科研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担当科研工作实力能依据本专业发展提出课题,并进行设计、组织和总结任副高级职务职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综述至少1篇. 6.论文 (1)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工作的,副高级期间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3篇或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1篇并且在全国或国际医学专业学术年会上大会宣读第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 (2)在一级医疗机构和卫生院、保健站以外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任副高级期间在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2篇或在本专业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至少3篇。
7.外语 申报人员需参与全国职称医学专业外语或天津市四部经典职称外语A级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合格证书 三.破格条件 (一)破格包括学历破格和资格破格 (二)申请破格人员必需具备医、药院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三)护理专业破格晋升副高级需担当三级医院科护士长或三级以下医院总护士长职务至少1年;破格晋升正高级须担当三级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职务至少2年 (四)申报副高级以上资格,申请资格破格人员任现职不少于3年;申请学历破格人员需通过相应的实力考试;申请破格人员任现职期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作为课题额定人员,获天津市卫生局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及别嘉奖至少1项医师别嘉奖至少1项 2.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设计天津市卫生局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并通过天津市卫生局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审核立项; 3.作为核心成员开展经同行专家认定,属于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其技术达到天津市水平,并取得明显的效益; 4.发表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美国)收录的人员 5.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杂志有第一作者论文发表的人员; 6.获中华护理学会科技进步三等及以上嘉奖1项的课题额定人员。
主任医(药、护、技)师: 1、作为课题负责人,获天津市卫局科进步二等及以上级别嘉奖至少1项; 2、作为课题负责人,主持设计市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并通过市级及以上级别的科研课题审核立项; 3、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开展经同行专家认定,属于本专业的高新技术,其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明显效益; 4、发表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科学引文索引》-美国)收录的人员; 5、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杂志有第一作者论文发表的人员; 6、获中华护理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及以上嘉奖至少1项的课题额定人员 四、考试、评审专业设置 (一)初级考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