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建设进程中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基于《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报告》的思考_1.docx
8页质量建设进程中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基于《高等教育第三方评估报告》的思考 二、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一)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足,难以体现中外合作办学本质要求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1.引进合作外方高校世界名校较少,引进国外名校比例不升反降如有研究指出2011-2014年我国新举办的合作办学项目中,外方合作高校进入世界500强高校仅占10%,而这一比例在2011年前为23%[9]2.一些高校忽视优质教育资源的多样性,秉承“西方发达国家至上”的观念,造成外方合作国过于集中少数几个国家目前的1052个本科项目,合作外方高校来自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三国占比达到近60%对于具有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的其他国家鲜有合作,具体情况见表2表2 1052个本科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分布情况国家数量比例国家数量比例英国24122.9%丹麦40.4%美国20719.7%新加坡40.4%澳大利亚14613.9%奥地利30.3%俄罗斯11611.0%比利时30.3%加拿大636.0%印度30.3%德国444.2%波兰20.2%韩国413.9%台湾20.2%法国393.7%白俄罗斯20.2%香港373.5%芬兰10.1%爱尔兰312.9%葡萄牙20.2%新西兰181.7%乌克兰20.2%日本131.2%西班牙20.2%荷兰111.O%南非10.1%意大利70.7%挪威10.1%瑞典60.6%——3.一些办学机构、项目引入外方实质教育资源过少,未达到2006年2月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提出的4个“三分之一”②要求,如在教育部2014年实施的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中,参评的7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引入外方课程最低比例仅为8.1%,不足“三分之一”的项目占41%③,具体情况见表3。
表3 2014年7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外方课程门数、核心课程门数比例分布情况引进比例引进外方课程门数达到比例的项目数量(个)引进外方核心课程门数达到比例的项目数量(个)0~33.3%30533.4%~66.6%353466.7%~100%834(二)区域分布失衡,难以适应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才培养需要从表1中可以看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域分布呈现出东多西少的格局东部地区的10省共有项目943个、机构54个,占全国比分别为54.7%、65.1%,10个法人设置机构全部位于东部地区中部地区6省共有项目348个、机构10个,占全国比分别为20.2%、12%东北三省共有项目263个、机构11个,占全国比分别为15.2%、13.3%西部地区12省份共有项目170个、机构8个,占全国分别比9.9%、9.6%目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区域分布格局,反映了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向东部地区集聚的现象,无益于助推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改变高等教育落后的现实,反而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这些地区优质教育资源的相对稀缺程度,不利于改变我国高等教育资源区域分布失衡的局面,难以适应和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需要。
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圈定的18个省份中,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共有737个项目、39个机构,占全国项目、机构比例分别为42.8%、47%,详见表4这一比例尽管看似占全国总数近半;但这18个省份中包含了上海、浙江、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这些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较好的省份表4 “一带一路”战略圈定省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地区项目、机构数占全国比占18省份东北地区(黑、吉、辽)27415.1%35.3%东部地区(沪、浙、粤、闽、琼)38521.3%49.6%西北地区(新、陕、甘、宁、青、蒙)442.4%5.7%西南地区(桂、云、藏)392.2%5%被圈定的18个省份中,不少省份有着特殊功能定位,如新疆定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福建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云南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广西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陕西、甘肃、宁夏、青海4省份则定位为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毫无疑问,这些省份特殊功能的发挥,对“一带一路”战略整体建设至关重要,需要大批国际化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作为智力支撑在本身高等教育资源供给能力不足和供给质量不高等现实情况的制约下,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是这些省份突破国际化人才培养困境,实现高等教育后发跨越式发展的一条有利途径。
三)办学层次较低,学科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当前,世界范围内正在孕育、兴起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也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指向创新驱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我国高等教育能否培养大批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的关键,也是我国由制造大国走向制造强国、创新强国和服务强国的决定性因素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培养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重要途径,必须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然而,目前高等教育中合作办学在办学层次和学科专业设置上与这一目标的实现仍有差距在办学层次上,目前批准设立或举办的1807个项目和机构已经覆盖自专科到博士整个高等教育层次1724个项目中,本专科占比合计占总数近90%,研究生层次比例仅10%多一点,见图1机构方面,一些机构开展多个层次教育,因此以开展某一层次教育来统计机构数,开展研究生层次教育的机构占总体比例仅16.3%,见图2从办学层次的统计来看,目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无论是项目还是机构,本专科层次均是主体,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比例过小同时,研究生层次因招生数量较少,在同样比例情况下学生规模远少于本专科层次当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过低的人才培养层次,是无法满足知识经济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较高知识储备的要求,难以助推我国经济发展从低端制造向高端创新迈进。
表5 852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归属学科分布情况学科数量(个)比例(%)工学34440.4%管理学16219.0%经济学809.4%艺术学799.3%理学516.0%文学414.8%医学404.7%教育学212.5%农学131.5%法学111.3%其他101.2%图1 高等教育中外图2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层次情况 合作办学机构层次情况学科专业方面,按照授予的学位类型,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专业涉及除哲学和军事学外的10大学科门类,主体是工学和管理学专业以852个本科项目看,属工学、管理学的专业共计占全部项目近60%;而在国家所亟需的诸如法学、医学、农学等专业比例过小,仅各占总体比例1%~5%,见表5部分学科过高比例的背后,实质是办学专业设置的低水平重复国内高校热衷于开设办学成本低、回报快的一些传统“热门”专业,造成一些专业设置出现扎推现象如本科及以上的项目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8个,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36个,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有31个;专科层次项目,计算机类86个,旅游管理类80个,经贸类79个,财会类76个,市场营销64个,工商管理62个学科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违背了“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合作办学”[10]的要求,容易导致国外劣质教育资源在华倾销,无益于提高合作办学质量,更无法适应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
四)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存在欠缺无论是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老牌跨境教育发达国家,还是马来西亚、新加坡等跨境教育发展新晋之秀,其经验均表明健全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是跨境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完善的质量保障机制是确保跨境教育质量的根本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提升,必须正视和解决目前存在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健全和质量保障机制存在欠缺的问题适用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主要以执行了十余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下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为主作为我国对《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中教育服务贸易承诺转化的国内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起到了监管和规范作用,但由于其本身存在的“转化瑕疵”[11]50和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近十余年发展对其带来的冲击,使得其难以有效适应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日新月异的发展实践需要,近年来要求适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呼声也日益见长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不健全的主要表现有:第一,《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仅适用于“引进来”办学,对“走出去”办学无法适用,制约了中外合作办学的纵深发展;第二,对诸如投入体制等根本问题缺乏明确规定,或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不协调,无法规范实践发展,如《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大学的中外方合作者保证办学经费,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下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中方公办院校“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12]的规定不协调,造成民办非企业法人性质的中外合作大学办学经费基本以学费为主,无法获得国家财政性教育拨款;第三,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不到位,如《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可以参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允许合理回报”,但一直未有相关配套的可操作管理办法。
在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机制建设方面,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其一,仅对合作办学的基本条件在准入时有所要求,无法改变办学过程质量保障依赖外方高校及其所在国家专业组织的局面;其二,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执法和处罚落实不够,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处罚退出机制效用发挥不足;其三,受制于我国教育评估、认证发展整体落后的现实,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适应不同类型、层次项目和机构的科学合理评估标准体系,评估对象仍未包括中外合作大学;其四,当前针对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与认证尚未与国际接轨,评估与认证结果认可度不高,一些社会中介性组织本身带有的官方色彩也遭受独立性不够的质疑三、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建设的建议(一)从跨境教育战略高度发展中外合作办学,全面、充分认识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所蕴含的价值在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选择,加之教育商品属性的不断彰显,促使跨境教育成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潮流之一;形成了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的教育输出国和以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亚洲国家,为主的教育输入国近年来,跨境教育发展出现新趋势,一些输入国家和地区,如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俄罗斯等,也积极推动本国优质教育资源向外输出,形成输入与输出并举的发展新局面。
这种新趋势背后的原因是,这些国家逐渐突破对跨境教育仅是国家间教育交流和合作的认识,更加全面认识到跨境教育发展蕴含拉动教育服务贸易增长、促进教育国际化、增进国际关系、提升国际影响力等多种功能作为跨境教育在我国的主要实现形式,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也经历了“逐利和寻资、文化理解、政治互益、能力建设等”[13]多种因素推动,但主要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我国教育质量为目的,而诸如拉动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