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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东部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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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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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江市东兴东部控制性详细规划 内江市东兴东部限制性具体规划 简要说明 内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二OO八年四月 目 录 一、现状概况 二、功能与规模 三、总体构造四、用地布局及公共设施 五、道路交通 六、土地运用限制 一、现状概况 规划区西至东兴大道,南至大冲山,东至321国道,北至城市外环线,总用地面积378.52公顷规划区内现有菲德力、华尔孚等工业企业及607所研发基地、内江预备役防化团,另有金山城等开发楼盘,规划区现有小学三所,少儿体校一所红牌路东部有农贸批发市场一处东兴变电站已完成35KV升压至110KV的改造,现状道路东兴大道、红牌路、八号路已根本完成规划区具有较为成熟的开发建立条件二、功能与规模 〔一〕功能总规确定的本区域功能主要为工业,依据市委、市政府建内江市工业集中区的指示,将工业向双苏集中,规划区只保存现状已批准建立的工业工程,不再新增工业用地,将总规确定的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规划区功能为以生活居住职能为主,配套局部工业及公共效劳设施〔二〕规模 1、用地规模规划区规划城市建立用地378.5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08.56公顷。

      2、人口规模按居住用地21平方米/人测算,规划区共可容纳居住人口约101000人三、总体构造规划区以生活居住职能为主,居住用地构造为两个居住区加一个独立居住小区的构造形式四、用地布局及公共设施 〔一〕居住用地布局居住用地围绕居住区、居住小区中心布置居住区中心由居住区公园、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文化活动中心等构成,两个居住区中心通过中心30米道路两侧的商住用地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两点一带的片区中心小区中心主要由小区游园、小区公共效劳设施用地构成〔二〕工业用地布局保存现状,不再新增工业用地 〔三〕公共及市政等设施用地布局 1、市级、片区级公共、市政等设施布局〔1〕体育活动中心:以东兴少儿体校为根底扩建 〔2〕公交首末站、长途客运站、大型社会停车场、加油站布置在321国道与汉安路接口处旁边〔3〕607所研发基地:保存现状〔4〕预备役防化团:按详规确定的范围进展限制 〔5〕市级生态公园:布置在片区北部〔6〕东兴公安局、检察院:布置在汉安路北侧 〔7〕110KV东兴变电站:原址扩建2、居住区、小区公共及市政公用等设施用地布局 〔1〕行政办公:布置在居住区中心,主要布置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

      〔2〕商贸金融:沿居住区中心布置〔3〕文娱体育:设文化活动中心两处,主要布置老年、青少年活动中心,各小区设文化活动站、居民健身设施各一处〔4〕中小学:中学一所,小学四所 〔5〕托幼:托儿所四处,幼儿园六处〔6〕医院:综合医院一处,门诊所一处,各小区设卫生站一处〔7〕农贸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二处,小型菜店、副食店五处〔8〕社区效劳:各小区设社区效劳中心一处,治安联防站1-2个小区设一处,另设养老院一处〔9〕市政公用设施:设公共厕所16个,垃圾收集点27个,垃圾转运站两处,公共停车场17处五、道路交通 〔一〕路网构造形式 方格网加自由式,主次干路为四纵六横的较规那么的方格网,支路及小区内部道路采纳较为自由的布置方式〔二〕红线宽度主干道40-60米,次干道22-32米,支路14-20米,小区路及组团路4-7米〔三〕道路纵坡最小纵坡≥3‰,最大纵坡主干路≤4%,次干路≤6%,支路≤8%六、土地运用限制 〔一〕用地划分鼓舞统一开发,将几个地块合并统一出让开发,假设较大地块不能一次开发建立,那么一次性用地数量不能少于40%,并且余下局部尽量划分整齐〔二〕开发建立限制 1、用地性质限制 按《城市建立用地分类标准》划分至小类,工程不确定或特别状况划分至中类。

      用地性质应符合用地布局规划,各大类用地不得变换,对功能相近或相互不干扰的类别可以有条件混合运用同时允许用地性质有必须弹性,在小类和中 类的范畴里适当变更详见规划区土地运用性质兼容适建范围表2、开发强度限制 〔1〕容积率 商业金融≤3.5行政办公、文化消遣≤2.5 教育科研、医疗卫生≤2 多层住宅≤2.5,高层住宅≤4 中小学、幼儿园≤0.8-0.9 工业≤1-1.2 〔2〕建筑密度 商业金融≤40-45%行政办公、文化消遣≤25-30% 教育科研、医疗卫生≤25-30% 多层住宅≤32%,高层住宅≤28% 中小学、幼儿园≤20-25% 工业≤35-40% 3、建筑高度公共建筑:低层≤15米,多层<24米,二类高层24-50米,一类高层50-101米住宅:多层≤21米,二类高层≤50米,一类高层≤101米教育设施:中小学≤18-24米,幼儿园≤12米 工业:≤20米沿道路的建筑高度一般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加建筑后退距离之和的1.5倍 4、建筑后退红线 〔1〕后退道路红线①、根本后退:主干路5-8米,次干路3-5米,支路2-3米②、特别后退:指交通集散量大和对环境要求高的建筑,其后退距离依其规模大小,按有关标准确定,并不得小于10米。

      〔2〕后退地块边界①、建筑正面相对边界按建筑间距进展后退 ②、建筑侧面相对边界时多层建筑≥3米,高层建筑≥6.5米5、机动车出入口机动车出入口至道路穿插口距离按以下要求进展限制: 主干道穿插口≥50米 次干道穿插口≥30米 支路穿插口≥20米 6、停车泊位二类居住:50PS/101户行政办公、商业金融:0.3-0.5PS/101平方米建筑面积 旅馆:0.6-0.8PS/101平方米建筑面积集贸市场、文化消遣:0.4-0.6PS/101平方米建筑面积 影剧院、体育场馆:1-1.5PS/101平方米建筑面积 医疗卫生:0.4-0.8PS/101平方米建筑面积 教育科研:0.3-0.4PS/101平方米建筑面积 中学:1-1.5PS/101学生 小学:0.8-1.2PS/101学生 幼儿园:0.2-0.4PS/101学生 公园:2-5PS/公顷占地工业:0.2-0.5PS/101平方米建筑面积 7、绿地率 商业金融≥10%行政办公、教育科研、文化消遣、医疗卫生≥35% 住宅≥35%中小学、幼儿园≥35% 工业≥30%公园、小游园≥65% 8、配套设施依据《居住区设计标准》配建,对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设施严格进展限制,对可由市场调整机制调整设置的工程,只是进展布局限制,结合实际选设或不设。

      详见公共效劳设施一览表9、指导性指标 〔1〕、人口容量按人均居住用地21平方米/人估算,那么每公顷居住用地 可容纳人口476人〔2〕、建筑形式以现代建筑形式为主基调,建立“现代建筑形式”、“有传统风格符号的现代建筑形式”和“以传统风格为主的建筑形式”三种建筑形式类型居住建筑宜采纳其次、三种建筑类型〔3〕、建筑色调依据建筑形式采纳不同的建筑色调,基调色以浅色为主规划区土地运用性质兼容适建范围表公共设施用地 序 号 1 多层居住建筑 2 高层居住建筑 3 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机构) 4 居住小区商业效劳设施 5 居住小区文化设施(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室、文化馆等) 建立工程 用地类别 二 类 居 住 用 地 √ √ √ √ √ √ √ 商 贸 办 公 C1 C2 ○ ○ × √ √ × × √ ○ ○ ○ ○ √ √ 文 体 教 卫 C3 C4 C5 C6 ○ ○ √ ○ √ √ √ √ √ ○ × × √ ×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 × × ○ × × × √ ○ ○ ○ ○ × ×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用 地 U × × × × × × × √ ○ × × × × × 绿地 公 共 绿 地 G1 × × × × × ○ × × × × × × × × 生 产 防 护 G2 × × × × × ○ × ○ × × ○ ○ × × 6 居住小区体育设施 7 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街道医院、养老院等〕 8 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汽车站) √ 9 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居委会等) 10 居住小区日用品修理、加工场 11 小型农贸市场 12 小商品市场 13 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下同)行政办公楼建筑 √ √ √ √ √ √ 14 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效劳设施 公共设施用地 序 号 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纪念性建筑等〕 居住区级以上消遣设施〔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舞厅〕 建立工程 用地类别 二 类 居 住 用 地 商 贸 办 公 C1 C2 ○ 文 体 教 卫 C3 C4 C5 C6 √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市 政 公 用 设 施 用 地 U × 绿地 公 共 绿 地 G1 ○ 生 产 防 护 G2 ○ 15 1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 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 18 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 19 特别病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需单独选址〕 20 办公建筑、商办综合楼 21 一般旅馆 22 旅游宾馆 23 商住综合楼 24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25 科研设计机构 26 对环境根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 27 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 28 对环境有紧要干扰、污染的工厂 29 农、副、水产品批发市场 30 社会停车场、库 31 加油站 32 汽车修理、专业保养场和机动车训练场 33 客、货运公司站场 34 施工修理设施及废品场 35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 注:①√允许设置;×不允许设置;○允许或不允许设置,依据详细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②在绿地G1中适建工程必需到达有关绿地占地比例的要求公共效劳设施一览表序号 类别 工程 托儿所 1 教 育 幼儿园 小学 用地代号 R22 R22 R22 数量 4所 6所 4所 每处一般 用地规模 (平方米) 8班≥1600 8班≥2400 24班≥8000 每处一般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80 ≥1920 ≥6400 设置要求 独设/合设 独设/合设 独设 中学 综合医院 2 医疗卫生 门诊所 卫生站 文娱活动中心 3 文娱体育 文化活动站 体育活动场地 居民健身设施 4 5 商业效劳 金融邮电 农贸市场 邮电所 储蓄所 社区效劳中心 6 社区效劳 养老院 治安联防站 街道办事处 7 行政管理 派出所 市政管理机构 公共厕所 垃圾收集点 垃圾转运站 8 市政公用 公共停车场、库 加油站 公交始末站 变电站 R22 C51 C51 R22 C3 R22 C41 R22 1所 30班≥14000 1所 1所 8个 2处 8个 1处 8处 ≥12600 独设 独设 独设 合设 独设 合设 独设 独设/合设 独设/合设 合设 合设 合设 独设 合设 独设/合设 独设/合设 独设/合设 独设/合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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