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实务》精华笔记:金融制度.doc
4页职业培训教育网()2013年中级经济师考试《金融实务》精华笔记:金融制度一、金融制度的概念 1.金融制度的概念(掌握) 金融制度是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所确定的金融体系结构,以及组成该体系的各类金融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关系总和 2.金融制度的内涵(掌握) (1)金融中介机构 (2)金融市场 (3)金融监管制度 金融制度的构建取决于不同国家、社会制度下的生产力水平及其生产方式的发展状况,它是一个动态演进变化的过程 二、中央银行制度(掌握) 中央银行是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督管理金融业的规范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为商业银行等普通金融机构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务,调控金融和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机构 中央银行制度包括:组织形式、资本组成、组织结构和职能构成等方面 (一)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 1.一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即一个国家只设立一家统一的中央银行执行央行职能的制度一般为总分行制 一元式央行制度特点:组织完善、机构健全、权力集中、职能齐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 2.二元式中央银行制度 又称二元复合式的中央银行制度,是一国建立中央与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分别行使金融调控和管理职能,不同等级的中央银行共同组成一个复合式统一的中央银行体系。
二元式央行制度的特点:权力与职能相对分散、分支机构较少美国、德国采用 3.跨国的中央银行制度 即由若干国家联合组建一家中央银行,由这家中央银行在其成员国范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中央银行职能的中央银行制度 欧元区的欧洲中央银行是典型的跨国的中央银行 4.准中央银行制度 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不设置真正专业化、具备完全职能的中央银行,而是设立若干类似央行的机构执行部分中央银行的职能 准中央银行制度的特点:权力分散、职能分解 主要国家有香港、新加坡等 (二)中央银行的资本制度 中央银行的资本金一般由实收资本、留存利润、财政拨款等构成 1.全部资本由国家所有的资本结构 国有化的性质 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资本结构是国有形式: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中国、瑞典、俄罗斯、印度等 全部资本为国家所有的资本结构形式成为中央银行资本结构的主要形式 2.国家和民间混合所有的资本结构 一般国有资占50%以上,有的国家各占50% 国家拥有中央银行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权,私人没有;私人只有分红的权利 采用的国家有:日本、墨西哥、巴基斯坦、比利时、卡塔尔 3.全部资本非国家所有的资本结构 美国、意大利、瑞士等少数国家是这种资本结构。
4.无资本金的资本结构 韩国中央银行是目前唯一的没有资本金的中央银行 5.资本为多国共有的资本结构 无论哪种资本结构,中央银行都是国家立法赋予其执行中央银行职能的,即资本所有权的归属不影响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地位和作用 三、商业银行制度(掌握专业化银行制度和综合性银行制度) (一)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有四种) 1.单一银行制度 各银行不设或不允许设分支机构,美国比较典型 单一银行制度的优点及缺点: (1)防止银行的集中和垄断;但限制了每家银行的竞争力; (2)降低营业成本,但限制了业务创新; (3)强化地方服务,但限制了规模效益; (4)独立性、自主性强,但抗风险能力差 20世纪90年代美国开始允许银行跨州经营 2.分支银行制度 又称总分行制度,法律上允许在总行之下,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各国普遍使用的银行组织形式 (1)总行制;(2)总行管理处制 优点:(1)规模效益高;(2)竞争力强;(3)易于监管与控制 缺点:(1)加速银行的垄断和集中;(2)管理难度大; 3.持股公司制度 又称集团银行制度,即由某一集团成立持股公司,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的银行的组织制度。
是规避单一银行制的一种制度创新 集团下的每家银行法律上仍然独立 4.连锁银行制度 又称联合银行制度,指两家或更多的银行由某一个人或某一集团通过购买多数股票的形式,形成联合经营的组织制度也是规避单一银行制的一种制度创新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制度(掌握) 1.分业经营银行制度 又称专业化银行制度或分离银行制度,指商业银行业务、证券、保险等业务分离,商业银行只能从事存贷及结算业务,不能经营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业务的制度安排 分业经营银行制度有利于分割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业之间的风险 优点:(1)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有利于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经济的稳定发展; (2)有利于金融监管达到预期的效果 缺点:(1)不利于金融企业加强竞争力; (2)不利于金融机构通过各类互补性金融业务分散经营风险 2.综合性银行制度 又称全能银行制度或混业银行制度,指商业银行不仅能从事传统商业银行的存贷、结算业务还能从事证券和保险业务的银行制度 混业经营有两种形式:(1)全能银行;(2)控股公司制 优势:(1)加强金融业的竞争力; (2)有利于实现规模效益 (3)有利于实现范围经济 (4)分散经营风险 缺点:(1)商业银行信贷资金进入高风险领域,容易引发金融危机; (2)行业垄断 (3)监管难度加大,带来金融业系统性风险 四、政策性金融制度(掌握) 政策性金融是一种具有政策性与金融性双重特征的特殊金融活动。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 1.倡导性职能 2.选择性职能 3.补充性职能 4.服务性职能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经营原则(重点) 1.政策性原则 对国家经济政策的支持配合上,对产业政策倾斜的行业、领域提供政策性投资和贷款 2.安全性原则 指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要注重资产安全 3.保本微利原则 保持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生存与持续发展 五、金融监管制度(掌握) 金融监管制度是金融监管当局基于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因素,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的体制模式 狭义的金融监管是央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法对整个金融业实施的监督管理 广义的金融监管指除狭义金融监管外,还包括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稽核、行业自律的监督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等 按金融监管的范围分:集中统一的监管理体制、分业的监管体制和不完全集中统一监管体制 (一)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 (1) 又称单一的、一元化的监管模式,即由央行或另设的专门监管机构承担对金融业集中统一监管职责的体制模式 (2)一般用于金融混业经营的国家,因此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又称混业监管模式 (3)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模式的原因: 取决于银行机构提供金融报务的水平;(多元化程度越高,就有条件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金融监管水平(金融监管水平越高,就有条件实行集中统一监管) 取决于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程度 (4)集中统一监管的优点(与分业监管相比):监管成本低、避免重复监管和避免出现监管漏洞或真空。
集中统一监管的缺点:缺乏监管竞争性 目前实行这种监管模式的有:英国、日本、新加坡、瑞典、丹麦等 (二)分业监管体制 (1)分业监管体制由多个监管机构对金融业的不同主体及其业务范围分别进行监管的组织形式 主要在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领域分别设立专职的监管部门,对各行业进行审慎监管 (2)一般用于银行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或地区 (3)实行分业监管的原因: 混业下,内控不健全,风险大, 市场规则不健全 (4)分业监管的优点:分工明确、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存在竞争性、监管效率高; 分业监管的缺点:监管成本高(机构多)、机构协调困难、重复交叉监管或监管真空 美国、香港等实行分业监管体制 (三)不完全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 1.牵头式——巴西 2.双峰式——澳大利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