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时间延后通知范文.docx
4页投标时间延后通知范文1.我现在想把招标的时间延后 请问有什么理由 法律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关于四川省投标截止日期延迟的规定 他可以延迟,那是他的权利,但是他那样规定是违法的,法律规定了投标单位可以不接受延迟并可以退回保证金的,哪部法律得翻一下,一分钟记不起来了 1、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明显他这样规定就是违反了,好像有一个专门讲延迟这个的保证金,但是实在想不起来了,明天再给你找找 2、找到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这个是施工的 第二十九条 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3、还有个货物的,七部委27号令第二十八条,内容差不多,就不复制了 所以,这个钱是绝对有理由拿回来的,好好和招标人协商下,列这么个规定估计就是不希望投标人无故放弃,现在都拖了这么久了,大家有话好好说就好啦! 3.因开标时间推后,超出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修 亲,说实话看你的问题我不太能猜出来你是以谁的口吻说的,业主?招标代理机构?还是投标人?不过投标人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首先要说的是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当不能完成的时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延长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到签订合同这段时间),做为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并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关于能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日期这个问题,我感觉是不痛不痒的问题,投标文件涉及到时间的问题其实也不是很多?编写投标文件的时间?授权的时间其实这都没必要去修改如果你是因为写错了把招标文件写成投标文件的话,那也不用改招标文件都已经发了,发个变更通知就行了小女不才,根据问题只能回答到这儿 4.开标时间延期是否合理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来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实施源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综上:7月17日通知7月22日开标是违法行为7月20日说要延期需要其说明具体什么原因延期以上两个事件可以向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管单位书面提出质疑,无法说明情况,对其发给你的书面通知无需回复或者回复意见为不同意延期,按原定时间投标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












